努爾哈赤第3女莽古濟,若不反對豪格再娶,是否就不會被處死?

努爾哈赤第3女莽古濟,若不反對豪格再娶,是否就不會被處死?

清太祖努爾哈赤,一生共有8個女兒,其中,第3個女兒莽古濟,結局比較悲慘,是被其異母弟弟皇太極,下令處死的。

莽古濟不但是皇太極的異母姐姐,還是皇太極的親家母,因為,莽古濟的次女,嫁給了皇太極的長子豪格。

天聰九年(1635年)十二月,莽古濟的家僕冷僧機出來告發,說莽古濟及其丈夫瑣諾木杜稜等人,曾經與莽古爾泰(莽古濟的同母哥哥)私下結盟,要協助莽古爾泰,取代皇太極。但莽古爾泰,早在天聰六年(1632年)十二月初二,就已經病逝,莽古濟他們,並沒有機會付諸於行動,可莽古濟終究難逃一死。

冷僧機為什麼會選在莽古爾泰去世3年後,才揭發莽古濟呢?

努爾哈赤第3女莽古濟,若不反對豪格再娶,是否就不會被處死?

01

莽古濟與她的母親富察·袞代一樣,一生有過2段婚姻。

《清太祖實錄》中記載,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正月初一,努爾哈赤有將他的一個女兒,嫁給了哈達納喇·吳爾古代(也寫作吳爾瑚達)。

上以女妻孟格布祿之子吳爾古代。

——《清實錄·清太祖實錄·卷之三》

史料中記載,努爾哈赤的長女,早在萬曆十六年(1588年),就被嫁給了董鄂·何和禮(也寫作何和裡,後金五大臣之一);努爾哈赤的次女,先被嫁給了巴圖魯伊拉喀,然後,在天命初年,又被嫁給郭絡羅·達爾漢(努爾哈赤的外甥);努爾哈赤的第4女穆庫什,又是在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才出生。這樣,在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被嫁給吳爾古代的,就只能是莽古濟了。

或許因為莽古濟不是善終的,所以,她具體是在哪一年出生的,並沒有被詳細記載。根據莽古濟的同母哥哥莽古爾泰,出生於萬曆十五年(1587年)來推算,莽古濟應該是在萬曆十六年(1588年)以後才出生的。

參考莽古濟的異母姐姐——努爾哈赤的長女(元妃佟佳氏所生),在11(虛)歲那年,就被嫁給了已經是28(虛)歲的董鄂·何和禮,如果莽古濟也是11(虛)歲時出嫁,那她就有可能是生於萬曆十九年(1591年)。

莽古濟出嫁後不久,就跟隨丈夫吳爾古代,回到了哈達部。因為,當時明朝的萬曆皇帝,指責努爾哈赤,不應該吞併哈達部,並責成努爾哈赤,讓吳爾古代回去繼續統領他的部落。也正因為此,莽古濟被稱為“哈達公主”。

明萬曆帝忌我國勢隆盛,使人來告曰:爾何故伐哈達而取其國耶?其復吳爾古代國。上從其言,命吳爾古代同公主,率所部人民以歸。

——《清實錄·清太祖實錄·卷之三》

但不久後,莽古濟一家,還是回到了努爾哈赤這裡。因為,葉赫部一直想要吞併哈達部,屢次對其進行掠奪,再加上,哈達部又遇到了饑荒,很難弄到糧食。努爾哈赤說是不忍心看到哈達部的人吃不上飯,就再次收留了他們。

上遣使告明萬曆帝曰:吾因汝言,令吳爾古代還國,今葉赫屢侵哈達,奈何以吾所獲之國,為葉赫所據耶?明萬曆帝不聽。時哈達飢,國人乏食,至明開原城乞糧,不與,各鬻妻子奴僕馬牛,易粟食之。上惻然曰:此吾所撫之赤子也,何忍聽彼流離。遂仍收哈達國人豢養之。

——《清實錄·清太祖實錄·卷之三》

《滿文老檔》中記載,吳爾古代有一個兒子,叫額森德里,在天命七年(1622年)二月初三這天,因墜馬而身亡。雖然史書中沒有明確記載,額森德里的生母是誰,但從莽古濟的性格來看,她應該不會允許吳爾古代與別的女人生兒子。

(天命七年二月)初三日,由杏山啟行,至十五里外,烏爾古岱額駙之子額森德里阿哥墜馬身亡。

——《滿文老檔》

天命十一年(1626年)八月十一日,68(虛)歲的努爾哈赤病逝。同年的九月初一,莽古濟的異母弟弟皇太極,正式繼承了汗位。

天聰元年(1627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皇太極做主,讓莽古濟,改嫁給來向後金稱臣的蒙古敖漢部的瑣諾木杜稜。即便莽古濟是在萬曆十九年(1591年)出生的,那她嫁給瑣諾木杜稜時的年紀,也有37(虛)歲了。

乙卯。以哈達公主,下嫁敖漢部落瑣諾木杜稜。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三》

額駙瑣諾木杜稜,在天聰二年(1628年)四月初三,被皇太極賜號“濟農”。但瑣諾木杜稜,與莽古濟之間的關係,並不怎麼樣。

努爾哈赤第3女莽古濟,若不反對豪格再娶,是否就不會被處死?

02

瑣諾木杜稜在娶莽古濟之前,就已經有妻子了,當然,莽古濟就算是後進門的,也不會是妾的身份。

說起來,莽古濟的長姐,也是嫁給了有婦之夫。禮親王昭槤的《嘯亭雜錄》中,就有八卦道,說當年努爾哈赤,為了讓手握重兵的何和禮歸降,就將自己的長女,許配給了何和禮,儘管何和禮早就已經娶妻生子了。何和禮的妻子是個直性子,聽聞自己丈夫又娶了個小妻子,怒火中燒,直接帶兵出來要開戰。雖然最後這一仗並沒有打起來,但何和禮與前夫人所生的兒子,就被區別對待了。

其前妻聞其尚主,怒,掃境而出,欲與之戰,高皇面諭之,然後罷兵降。故今襲世爵者,皆系公主所出,其前夫人所生者,不許列名。

——《嘯亭雜錄·卷二》

莽古濟嫁給瑣諾木杜稜後,她很是不喜歡瑣諾木杜稜原先的妻子、以及這位妻子的哥哥託古。託古,不僅僅是瑣諾木杜稜的大舅子,他倆還親如兄弟,而且,託古的父親,也與瑣諾木杜稜的父親,住在一塊。所以,莽古濟肯定會覺得,自己無法真正融入瑣諾木杜稜的生活圈子。

則託古之父與吾父同居,託古與我,又親如昆弟。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莽古濟便向弟弟德格類,以及嶽託、豪格這3人訴苦,說託古想要除掉她。德格類、嶽託、豪格,便找瑣諾木杜稜,問明究竟。瑣諾木杜稜也說,託古曾經勸過他,要他殺了莽古濟。這下,德格類等人,便要求處死託古。可事實上,託古並沒有要謀害莽古濟,是莽古濟事先威脅了瑣諾木杜稜,逼著他指控託古。

至徇庇公主之貝勒德格類、嶽託、豪格,當哈達公主在開原時,曾謀於濟農(瑣諾木杜稜)雲:爾當誣託古常勸爾害我,若不從我謀,吾即死矣。及公主自開原來,遂以此事告貝勒德格類、嶽託、豪格。三貝勒召濟農問之,濟農實其言,遂論託古死,奏聞。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皇太極可沒有完全相信莽古濟夫婦的話,而是叫來察哈爾、喀爾喀的諸位蒙古貝子,一起調查這件事。結果,瑣諾木杜稜就乘此機會,招供說,“不殺託古,公主必殺我”。

夫託古何敢勸濟農殺哈達公主,不過固濟農先娶託古之妹,公主惡其妹以及其兄,因成隙而欲殺託古耳。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德格類是莽古濟的同母弟,他當然是站在自己姐姐這邊,那嶽託(代善的長子)、豪格(皇太極長子),又為什麼會這樣幫著莽古濟呢?因為,莽古濟不但是嶽託、豪格的姑姑,還是他倆的岳母:莽古濟的長女,是嶽託的繼福晉;次女,嫁給了豪格為妻。這兩個女兒,都是莽古濟與其第1任丈夫吳爾古代所生。

天聰九年(1635年)九月十一日,豪格想要娶察哈爾汗的伯奇福晉,皇太極讓諸位貝勒們商議,大家都覺得可以,所以,這事便這麼定了。莽古濟聽說了之後,非常不高興,認為豪格已經娶了她的女兒,怎麼可以另外再娶。為此,莽古濟便遷怒於同意豪格再娶的皇太極。

時上姊哈達公主聞之曰:吾女尚在,貝勒豪格何得又娶一妻也。遂懷怨望。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身為母親,替自己的女兒抱不平,也無可厚非。可莽古濟這樣與皇太極置氣,並不能改變什麼。

九月二十四日,還在生氣的莽古濟,要回自己家去。當莽古濟路過代善營帳前,代善便將莽古濟請進自己的帳內,不但為她大擺宴席,還送給她很多財物,並且,還安排馬匹送她回家。皇太極對大貝勒代善,其實也不是很放心,所以,當皇太極聽聞,平常與莽古濟不怎麼要好的代善,在這個時候如此“厚待”莽古濟,就認為,代善這是見莽古濟對他皇太極有怨言,便藉機要與莽古濟結盟。

又賜貝勒豪格成婚時,哈達公主怨望回家,乃大貝勒遣福金等,往邀哈達公主,又復親自出邀,迎入其營,宰牛羊設筵宴,贈以財物,而後遣之。大貝勒與哈達公主原不相睦,聞哈達公主怨望皇上,乃反留飲饋贈。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皇太極藉著這個機會,再找了些其他理由,將莽古濟夫婦、代善、德格類、嶽託、豪格,都一併處罰了。其中,莽古濟被革去了“公主之名”,她的丈夫瑣諾木杜稜,被革去了“濟農”之號,同時,莽古濟夫婦,還要上交罰金。另外,皇太極還下令,不許莽古濟去走訪親戚,如果有人膽敢與莽古濟私下來往,就與莽古濟同罪。

遂集八家章京諭之曰:嗣後一應親戚之家,不許哈達公主往來,親戚有私相往來者,被旁人舉者,照哈達公主之罪罪之。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五》

但莽古濟的厄運,並沒有就此打住。

努爾哈赤第3女莽古濟,若不反對豪格再娶,是否就不會被處死?

03

天聰九年(1635年)十二月,莽古濟的家僕冷僧機,向刑部告發,說莽古濟夫婦、德格類等人(包括冷僧機他自己),在莽古爾泰還在世的時候,曾經與其結盟,立誓要幫助莽古爾泰,取代皇太極。如果只是冷僧機一人的證詞,或許還有人會懷疑其真實性,但莽古濟的丈夫瑣諾木杜稜,也主動將這件事情,給揭發了出來。

辛巳。先是,莽古爾泰,與其女弟莽古濟、及莽古濟之夫敖漢部落瑣諾木杜稜,與貝勒德格類,屯布祿、愛巴禮、冷僧機等,對佛跪焚誓詞,言我莽古爾泰已結怨於皇上,爾等助我事濟之後,如視爾等不如我身者,天其鑑之。瑣諾木及其妻莽古濟誓雲,我等陽事皇上,而陰助爾,如不踐言,天其鑑之。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六》

莽古爾泰在天聰六年(1632年)就已經病逝,巧的是,就在冷僧機告發莽古濟不久前,即天聰九年(1635年)十月初二,莽古濟的同母弟德格類,也病逝了。失去了親哥哥、親弟弟、以及丈夫庇護的莽古濟,在眾人的眼中,就什麼都不是了。

諸位貝勒、大臣們,在經過研審後,認為:莽古濟、瑣諾木杜稜應該被判“寸磔(zhé)”。莽古爾泰、德格類雖然已經不在人世,但他們的妻子、兒子還活著,應該被處死。而冷僧機,算是主動自首的,雖免於處罰,但也不應該給予獎勵。

會議,莽古濟、瑣諾木,陰蓄異謀,大逆無道,應寸磔。莽古爾泰、德格類已伏冥誅,其妻子與同謀之屯布祿、愛巴禮,應闔門論死。冷僧機以自首免坐,亦無功。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六》

皇太極覺得,諸位貝勒們給出的處罰意見,太嚴厲了。對於莽古濟,皇太極將她交給了努爾哈赤的遺孀、以及公主們審訊;莽古濟的丈夫瑣諾木杜稜,皇太極覺得不應該給他判重罪。冷僧機雖然早就知情,但皇太極認為他揭發有功,應該給予獎賞。於是,皇太極便讓滿漢儒臣們商討,應該給這些人分別判什麼罪。

最後,莽古濟被判死罪。莽古濟的丈夫瑣諾木杜稜,卻免死。

莽古爾泰的兒子中,只有額必倫,被誅殺,其他的幾個,都被貶為庶人。德格類的兒子,也被貶為了庶人。

主動告發莽古濟的冷僧機,被皇太極授予三等梅勒章京,並允許其後代世襲,同時,還將屯布祿、愛巴禮的家產,都給了冷僧機,允其“永免徭役”。

比較無辜的,是莽古濟的女兒。

雖然皇太極沒有要莽古濟的女兒一起連坐,但豪格,或許是為了討好皇太極,又或許,他原本就不喜歡莽古濟的女兒,所以,便乘此機會,直接將嫁他為妻的莽古濟的那個女兒,給殺了。

莽古濟長女為貝勒嶽託妻,次女為貝勒豪格妻。豪格曰:吾乃皇上所生子,妻之母既欲害吾父,吾豈可與謀害我父之女同處乎?遂殺其妻。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六》

豪格起了這樣一個頭,同樣是娶了莽古濟女兒的嶽託,就不能什麼都不做了。但嶽託與她的妻子,感情應該不錯,嶽託一生共有7個兒子,除了長子嶽洛歡,是元配納喇氏所生,其他6個兒子,都是莽古濟的女兒所生。所以,嶽託並沒有直接動手殺妻,而是和皇太極說:豪格都已經殺了他的妻子,那我的妻子,肯定也不能活著。皇太極當然會阻止。這樣,嶽託既順利保下了自己的妻子,也不算得罪皇太極。

嶽託亦奏曰:豪格既殺其妻,臣妻亦難姑容。上遣人阻之,乃止。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六》

但其實,這次最大的贏家,應該是皇太極,因為他得到了原本屬於莽古爾泰的正藍旗。

以正藍旗附入皇上旗分,編為二旗。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二十六》

努爾哈赤第3女莽古濟,若不反對豪格再娶,是否就不會被處死?

結束語

莽古濟到底是不是受“磔刑”而死的,不得而知,因為《清實錄》中,只說她是“伏誅”。

莽古濟的長女,雖然在天聰九年(1635年)逃過一劫,但卻在崇德四年(1639年)四月,為丈夫嶽託殉葬。

殯嶽託之柩於盛京城外西南隅,嶽託妻福金從死。

——《清實錄·清太宗實錄·卷之四十六》

莽古濟的長女與她的母親比起來,算是幸運的,因為,她至少有一個願意庇護她的好丈夫。

(注:本文由[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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