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首先靠感覺

翻譯首先靠感覺

1. 翻譯首先靠感覺

三十多年前,我起意從數學改行,做文學翻譯工作。一次去王道乾先生家(回想起來,印象中似乎客廳有些幽暗,王先生臉容有些憂鬱,聲音徐緩而略帶沙啞),請教“在文學上如何學習”,他沉吟片刻,答道:“

文學不是靠學習學到的,而是要去感受的。

”這句話我始終記在心間,幾乎成了我的座右銘。日後我被同行半開玩笑地稱為“感覺派”(以區別於學院派等等),也許正是因為我從譯以來,一直服膺“翻譯要靠感覺”的緣故。

翻譯的標準,或者說目標,我們最熟悉的是嚴復說的“信達雅”。此外還有“等值翻譯”(奈達。資訊在意義、文體兩方面應等值)、“化境”(錢鍾書)等說法。

這些說法,我覺得都有道理,而在翻譯實踐中,我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是盡力找到文字背後的感覺(作者寫作時的感覺),並盡力把這種感覺傳達給讀者。

我想,真能這麼做到,信達雅等等恐怕也就“雖不中亦不遠矣”。其實,這個意思,傅雷先生當初就說過,他的說法是:假定作者是中國人,想想他會怎樣說、怎樣寫。那樣說、那樣寫了,就是好翻譯。

做個譯者,門檻並不高。

但從氣質上說,善感、耐靜的人,也許更適合當譯者。

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感覺,余光中在文章中提到,臺灣聲樂家席慕德請計程車司機調低音量,司機問:“你不喜歡音樂嗎?”席只能回答:“是啊,我不喜歡音樂。”兩人對“音樂”的感覺可以如此不同。不同的境遇也會造成不同的感覺。荒誕派劇作《等待戈多》在北京首演時,惡評如潮。後來去一所監獄演出,所有的犯人看了都哭了。導演邵澤輝說:“這是當時真正能體會這部荒誕劇的觀眾。”

一般而言,感覺意味著身心的投入,意味著遠離觥籌交錯的熱鬧場所——這也就是耐靜。

凡·高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團火,路過的人只看到煙。透過煙看到心中的火,把它留在畫上,就成了畫家。透過煙看到火,把它留在文字中,就成了作家或翻譯家。而透過煙看到火,首先靠的是——感覺。

2. 翻譯需要身體力行

翻譯,首先是一種實踐,需要身體力行。為了譯得更好些,做一些研究是必要的(瞭解作者及其作品的背景,瞭解他寫作的時代,瞭解他的語言風格和寫作習慣,等等),但是就譯者而言,研究的落腳點是翻譯的實踐。

對他來說,實踐,或者說力行,比“研究”更重要。

葉聖陶先生在回憶弘一法師的文章中提到,有一次,席間一起吃飯,有個搞哲學的朋友想請弘一法師談談人生的意義,弘一法師非常虔敬地回答,慚愧,沒有研究,不能說什麼。葉先生寫道:“學佛的人怎麼會說對於人生問題沒有研究呢。他是有研究而不肯說麼?但看他那殷勤真摯的神情,就覺得那樣想是罪過。他的確沒有研究。研究雲者,是自己站在這東西的外面,而去爬剔、分析、檢察這東西的意思。像弘一法師,他一心持律,一心念佛,再沒有站到外面去的餘裕,哪裡能有研究呢?”

弘一法師是我景仰的前輩。葉先生說他一心持律,一心念佛,這“一心”二字,說出了力行的真諦。一個人,一生中能真正做好一件事,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想想那些熱愛自己工作的手藝人吧,他們每天做工,終其一生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即便是製作一種工藝品,甚至只是下一碗麵,做一個壽司)。老舍先生說他自己“有得寫,沒得寫,每天寫五百字”,這不就是力行嗎?

譯者和他的譯作的關係,有點像船長和他的船的關係,那是一種同命運、共存亡的關係。《動物農場》的作者、英國作家奧威爾在為烏克蘭文版寫的序言中說得好:“我不想對這部作品發表意見,如果它不能自己說明問題,那它就是失敗之作。”作者如此,譯者同樣如此。譯者,要用翻譯的作品說話。

3. 自信與存疑是翻譯中的一對矛盾

譯者沒有自信,他在翻譯時往往是畏畏縮縮的,他的譯作往往是蒼白無力的。客觀地說,作者往往高過譯者,甚至高出很多。比如說普魯斯特,他的思想的深度,他駕馭文字的能力,都令我有“高山仰止”之感。

但在翻譯時,我必須努力去和他“平起平坐”,這樣才能對話,才能擦出心靈的火花。

有這樣的心態,感覺云云才有可能。

自信,還意味著不要輕信、迷信,不要妄自菲薄。人們常說當年翻譯如何如何好,看看傅雷的信,就可以知道,眾多譯家在那時是被他說得一無是處的。傅雷在寫給宋淇的信中寫道:“昨日收到董秋斯從英譯本(摩德本)譯的《戰爭與和平》,譯序大吹一陣(小家子氣!),內容一塌糊塗,幾乎每行都彆扭。董對煦良常常批評羅稷南、蔣天佐,而他自己的東西亦是一丘之貉。想不到中國翻譯成績還比不上創作!大概弄翻譯的,十分之九根本在氣質上是不能弄文藝的。”黃金時代,看來並不如我們想象的那麼美好。我們應該有些底氣,有些自信,因為時代畢竟在前進。

自信,在更多的情況下來自長期的跌打滾爬,當你打過幾場“硬仗”,終於“殺開一條血路”之時,你的感覺會化成一種自信。但是,正因為你是一步一個腳印走過來的,你一定會感到自己的不足,一定會在內心有一份謙卑,一定會在翻譯時如履薄冰、時時存疑。

舉個手頭的例子。前一陣重讀福爾摩斯探案中的《波西米亞醜聞》,心裡就升起過幾團疑雲。華生婚後去貝克街看望福爾摩斯。“他的態度不很熱情,這種情況是少見的,……”這句譯文看著就讓人生疑,難道在譯者心目中,福爾摩斯竟然經常是很熱情的?原文是His manner was not effusive。 It seldom was;。。。問題顯然就在對後半句的理解上。在我想來,它的字面意思就是“他的態度向來是難得熱情的”,也就是說,在福爾摩斯身上,熱情這種態度一向是很罕見的。於是後半句也就順理成章了:“不過我覺得,見到我他還是高興的”。不熱情,但心裡是高興的,這才像福爾摩斯。接下去的譯文,幾乎有點弔詭的意味:福爾摩斯“把他的雪茄煙盒扔了過來,並指了指放在角落裡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氣爐”。酒精瓶?小型煤氣爐?實在費解得很。一查原文,是a spirit case and a gasogene。簡單地說,就是放威士忌的酒架和蘇打水瓶,福爾摩斯的意思是說,要喝兌蘇打水的威士忌的話,請自便。這樣的場景,發生在倫敦的貝克街,發生在福爾摩斯和華生之間,就比較合乎情理了。

為釋疑,要“不惜工本”。弄明白一個詞的含義,看懂一個句子的意思,寫一條註釋,都可能要踟躕良久,遍查各書。

翻譯的過程,有時是個“破解”的過程。

破解的結果,看似當然,但當時往往很茫然。同時面對好幾個問題,容易亂了方寸。

總之,自信方能前行,存疑才有腳力。

4. 翻譯的文采源於對原文的透徹理解

翻譯的文采首先來自對原文透徹的理解,來自感覺的到位。

自己沒弄明白、沒有感覺的東西,是不可能讓讀者感覺到的。理解透徹了,感覺到位了,才有可能找到好的譯文,才能有文采。

文采,並不等於清詞麗句。文字準確而傳神,就有了文采。

好的文字,不是張揚的、故作昂揚的,不應是“灑狗血”,也不應是過於用力的。好的文字有感覺作為後盾,有其內在的張力(“黏性”)。即便李白這樣的大詩人,也難免有灑狗血的時候。

汪曾祺在一篇文章中說:“(與杜甫的“岱宗夫如何,齊魯青未了”)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門一長嘯,萬里清風來’,就有點灑狗血,李白寫了很多好詩,很有氣勢,但有時底氣不足,便只好灑狗血,裝瘋。他寫泰山的幾首詩都讓人有底氣不足之感。”

即便是周作人這樣的散文大家,也難免有著力太過的地方。他有一段寫廢名的話很有名:“(廢名的文字)好像是一道流水……凡有什麼汊港彎曲,總得灌注瀠洄一番,有什麼岩石水草,總要披拂撫弄一下子,再往前走去。”但還是汪曾祺,很中肯地指出:“周作人的序言有幾句寫得比較吃力,不像他的別的文章隨便自然,‘灌注瀠洄’、‘披拂撫弄’,都有點著力太過。”

回到翻譯上來。

譯文要求準確、傳神,落腳點還是感覺。

舉例來說,《追尋逝去的時光》第一卷末尾處有一段描寫布洛涅樹林景色的文字。其中有一句我譯成:“風吹皺大湖的水面漾起漣漪,它這就有了湖的風致;大鳥振翅掠過樹林,它這就有了樹林的況味;……”(異體字的“大湖”是布洛涅樹林中一個湖的名稱,“樹林”則指布洛涅樹林)。原文是 le vent ridait le Grand

Lac de petites vaguelettes,comme un lac; de gros oiseaux parcouraient rapidement le Bois, comme un bois,。。。“有了……的風致”、“有了……的況味”從字面上看是原文所沒有的,但從意蘊上看確確實實又是有的。

但找準感覺並不一定是“做加法”。《情人》一開頭,有句為不少讀者所激賞的譯文:“太晚了,太晚了,在我這一生中,這未免來得太早,也過於匆匆。”語調低迴而傷感。但在原文中,這是一個語氣相當短促、色調相當枯冷的句子。(Très vite dans ma vie il a été trop tard。)譯文的感覺與原文出入較大,也許不妨改譯作:“一切都來得很倉促,一開始就已經太晚了。”這樣譯,有點“以短促還其短促,以枯冷還其枯冷”的意思。

感覺不同,用詞的色彩自會不同。

《包法利夫人》中寫到elle senflammait à lidée de cette taille si robuste et si élégante。。。,我沒有譯作“她淫心蕩漾,按捺不住地想到另一個男子”,我覺得那種譯法強烈的貶義色彩,是原文所沒有的(按照福樓拜的創作原則,他也不會那麼寫)。依據我所感覺到的作者的意思,我把這個句子譯作“她心裡像燒著團火,如飢似渴地思念著[……]那副又健壯又優雅的身材”。有的詞很簡單,感覺卻未必簡單。比如,福樓拜寫到愛瑪被羅多爾夫拋棄後,大病一場。養病期間,每天下午坐在窗前凝神發呆,這時“菜市場頂篷上的積雪,把一抹反光射進屋裡,白晃晃的,immobile,……”最後那個詞,有譯成“雅靜”的(“一片雅靜的白光”),也有譯成“茫茫”的(“一片茫茫的白光”),但在我看來,那樣的譯法,似都僅與光線的狀態有關,而與愛瑪的心態無涉。在我的感覺中,那是一種“以外寫內”(即以外在的動作、狀態,來描寫人物的心理)的手法,所以我把immobile譯作“凝然不動”。這是我對光線的感覺,也是我對愛瑪心態的感覺。

拉拉雜雜說了這麼多,最後想用拙著《譯邊草》中的一段話,來結束這個名為“我心目中的翻譯”的漫談:“里爾克曾在給一個青年詩人的信中寫道:‘你要愛你的寂寞。’我覺得這話就像是對今天的譯者說的。

翻譯,寂寞而清苦;但是,能把職業當作事業,能使技術成為藝術,能在工作中找到樂趣,能從苦中嚐到甜的滋味,又何嘗不是人生的一種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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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同文翻譯TI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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