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目前中國的初中、高中歷史教材都認為科舉制是隋煬帝楊廣首創的。人教版的高中歷史教材寫到:“隋朝時,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政府開始設立進士科,科舉制形成。”而統編版的歷史教材也沒有改變以上的描述。

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中學歷史教材的說法並非就是完全正確的,其認為隋煬帝設定進士科是科舉制開始的標誌也並未在學術界獲得認可。史學家對科舉制的產生時間還具有爭議,徐連達 、樓勁等人認為科舉制產生了漢朝;關履權、周谷城等認為產生於隋朝;俞大綱、唐長孺、何忠禮、金錚等人這認為開創於唐朝。

要想搞清楚科舉制起源於什麼時候,那我們弄清楚科舉制和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的區別。察舉制實行於漢朝和蜀漢,主要是由地方的州郡長官向中央推舉人才,其科目主要有孝廉、秀才兩科。九品中正制推行了魏晉南北朝,是察舉制的繼承和發展,其內容是由中正官來品評人物,劃分等級,然後進行了錄取,名義上側重於人物的德行和才能,實際上是根據其出身門第來選拔。因此,九品中正製成為了士族門閥壟斷仕途的工具。

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察舉制的科目

什麼是科舉制度,科舉的意思就是“分科選舉”,不過我們說的選舉不是推舉、面試,而是筆試,也就是考試選舉,如果不是考試選舉,那就只能是察舉制了。科舉制和以上的制度相比,具有了三個特徵,少了任何一個都不能是科舉制:一,科舉制主要是透過考試錄取,“一切以程文為去留”;二,“投牒自試”,可以自由報考,不分門第出身,也不需要地方官員的推舉;三,形成定製,考試定期舉行,而不是臨時進行。

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東漢太學講學畫磚像

根據以上的三個內容,我們就能夠明確知道科舉制是什麼時候形成的了。徐連達 、樓勁等人認為科舉制產生於漢朝,是因為漢朝有考試錄取的現象。西漢時期,太學會定期舉行“設科射策”的策問考試,考試合格後會得到相應的官職。不過,這只是運用於學校之中,並沒有推廣到社會,因而不能算是科舉制。況且早在西周的官學中就有了考試錄取的現象。

到了魏晉時期,由於九品中正制盛行,就連漢朝學校中考試錄取的現象也幾乎不存在了,基本上是按照門第出身來錄取。所以魏晉時期產生了“士庶天隔”、“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現象。

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到了南北朝時期,寒門逆襲成為了帝王,寒門庶族的社會地位開始上升。當時的門閥士族雖然還是位居高位,掌握政府的關鍵要害職位,但是他們對軍務、政務不感興趣,追求清閒享樂,以至於實際處理政務的下層官職變得重要起來。為了在社會上錄取到實幹型的人才,南朝政府開始推行了區域性的考試錄取。例如南齊有秀才科的策試,南梁時立五經館,寒門也可以入學,最終透過開始而錄取。當然,這些形式未脫離漢代太學“設科射策”的範疇,但是對後來科舉制的產生有一定作用。

到了隋朝,隋文帝廢除了九品中正制。那麼隋文帝用什麼樣的制度來彌補選官制度的空缺呢?我們來看看史料記載。開皇七年,隋文帝下令諸州歲貢三人。開皇十八年,“又詔京官五品以上及總管、刺史,並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很明顯,隋文帝實際上恢復了漢朝的察舉制,也就是規定地方官方定期向中央推舉人才,而隋文帝時期的察舉科目主要是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類似於漢朝的孝廉。

既然隋朝是推行的察舉制,那麼隋煬帝的政策也就很好理解了。607年,隋煬帝下令諸州薦人,分為十科。609年,又詔諸州薦人,分為四科。整個隋朝,也就出現了三次較大規模的察舉錄取。

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隋煬帝

而關於隋煬帝創立進士科,目前也有爭議。翻遍《隋書》和隋代文獻,沒有關於隋煬帝設進士科的記載。不過小編依然認為隋煬帝的確創設了進士科,但是這僅僅是察舉制的一個錄取科目而已。什麼是“進士”,就是隋煬帝設定的十科中的“文才秀美”,也就是按照人的文學水平才錄取,和漢代的秀才和賢良文學等科目比較相似。如此得知,隋煬帝設定進士科只是對察舉制進行恢復和發展,並沒有開創科舉制。

到了唐朝,情況出現了很大變化。唐高祖李淵在621年下詔“諸州學士及早有明經及秀才、俊士、進士,明於理體,為鄉里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重複,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隨物入貢”。622年,李淵再次明確規定士人可以“投碟自應”,下層的寒門也可以“自舉”,“潔己登朝,無嫌自進”。這便是科舉制產生的標誌了。

首先,明確提出了不需要經過地方的推舉,士人可以自己帶著家譜去報名,不需要經過地方長官的稽核。其次,規定了考核的方式就是考試,先在縣裡面考試,合格後在州里面考,最後都合格了才能“入貢”,也就是入京趕考了。這就是中國層層考試的開端。第三,規定了考試和錄取的時間。綜合起來,唐朝的考試錄取已經形成了長期推行的制度,這就是科舉制。

科舉制並非隋煬帝創立,而是李淵首創

當然,科舉制是從漢代的察舉制和太學“設科射策”演變和推廣而來,其中的科目必然受到兩者的影響。如唐朝科舉考試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經、俊士、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等,許多科目的名稱還是沿用了察舉制的名稱。而唐朝的科舉制還保留了一些察舉制的色彩,如在考試透過之後,還要經過吏部的面試,面試的內容為身、言、書、判,分別是相貌、言行、書法、邏輯思維,這些就有比較明顯的察舉制色彩。

綜上所述:漢代時期,中國的選官制度主要是察舉制,魏晉南北朝主要是九品中正制度,而隋朝廢除了九品中正制,恢復了漢朝的察舉制。而科舉制的源頭,是漢朝察舉制的部分科目以及太學“設科射策”的考試,到了南北朝“設科射策”的考試逐漸增多,為後來科舉制的產生奠定了基礎。唐朝初期,將“設科射策”考試推廣到了全國,並且允許士人自由報名,形成了定製,於是便產生了科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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