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憑才取人到分地錄取:從南北榜案看中國科舉制度錄取規則的變化

明初的南北榜案,是中國在科舉史上著名的一起冤案。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會試取宋琮等51人,北方士人全部落榜。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滿,認為主考官劉三吾“南人私其鄉”。最終劉三吾、白信蹈、張信、陳安等考官遭到了戌邊和冤殺。作為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一向猜忌多疑,為了加強皇權不擇手段,而南北榜案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表現。朱元璋製造南北榜案,不僅僅是為了安撫北方士人,還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平衡作考量。至此之後,中國科舉開始進行了分地取士,一直影響至今。

一,“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的矛盾

長期以來,北方是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重心,可是到了唐朝之後,這種局面就發生了改變。唐朝的安史之亂、宋朝的靖康之變都直接加速了中國經濟重心向南方轉移,如南宋時期出現了“蘇湖熟,天下足”的局面。伴隨著經濟重心南移的是文化重心的南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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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宋時期,南方的文化就佔據了主導的優勢,就拿宋詞來說,《全宋詞》有1331個詞人,其中南方人佔據82。6%;清人昊之振等編印的《宋詩鈔》100位詩家中,有89位是南方詩人;唐宋八大家中,除了韓愈、柳宗元外是唐朝人之外,其他的歐陽修、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都是宋代南方人。南方的繪畫人才遠遠超過北方;宋代的蘇軾、米芾、黃庭堅、蔡襄四大書法家都是南方人;在史學領域,宋代大約有130人有史學著作傳世,而絕大多數為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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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朝時期,南北科舉錄取就已經出現“西北之士”與“東南之士”的矛盾。北宋時期,由於南方經濟不斷提高,社會安定,人民尚學,使得南方人在科舉考試中開始佔據了優勢。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北宋全國共有進士9630名,其中南方諸路9164人,佔總數的95。2%;而在南方諸路中,兩浙東、兩浙西、江南東、江南西、福建等東南五路就有7038人,佔北宋進士總數的73%。在錄取人數一定的前提下,南方考取的人數多,北方相對就處於劣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北方士人的利益。以歐陽修為代表的南方士人主張“憑才取人”,這是一種程式性的公平競爭,但也同時維護了南方士人的利益;而司馬光主張“逐路取人”,實際上就是地域公平原則,也可以說是“補償性正義原則”。最終司馬光在朝中取得了勝利,北宋實行了“逐路取人”。宋神宗時,特許齊、魯、河、朔五路的北人別考,使南北取士人數得到比較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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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

不過在靖康之變後,宋朝偏安於南方,金國稱霸於北方。該時期,南宋所錄取計程車人也就是基本是南方人了,而金國的統治區域更為廣闊,曾經實行南北分選,遷都燕京之後,又實行了全國通選。元朝建立後,科舉制受到了嚴重的打擊。如元朝規定全國選鄉試合格的300人赴會試,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各佔75人,會試錄取100人,四等人各佔50人。表面上評價,實際上由於漢人的數量佔絕對的優勢,因而使漢族的仕途遭到了打擊。不過在這樣的制定下,北方人能夠被錄取的機會就大於南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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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北榜案:朱元璋的統治平衡

朱元璋興起於東南一帶,其依靠的人才也主要位於東南地區。在未渡江前,就有李善長、馮國用等一批文人加入了朱元璋的幕僚。渡江以後,朱元璋在江南的統治穩定了下來,一大批文人投向他。朱元璋“所克城池,得元朝官吏及儒士盡用之”。為了招攬人才,朱元璋還建立了禮賢館。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朝中的大臣基本來自於南方地區,如淮西集團就有李善長、徐達、常茂(常遇春之子)、李文忠、胡惟庸、鄧愈、馮勝、湯和等重臣。而其他的藍玉、劉基、宋濂、傅友德等也都是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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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長

為了抑制以李善長和胡惟庸為首的淮西官僚勢力,朱元璋發起了胡惟庸案,李善長、宋濂、常茂、馮勝等牽連其中,總共被誅殺了3萬多人。之後,朱元璋又發起了藍玉案,牽連達1萬5000多人。而徐達等沒有過錯的將領也被朱元璋所殺害。至此,淮西集團勢力在朝廷幾乎被根除,而南方大臣也遭遇到了重大的打擊。朱元璋打擊淮西等南方官僚集團的勢力,其根本目的在於維護其君權,維持朝廷的均勢。因此,朱元璋必然會增加對北方士人的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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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而科舉考試是國家大規模選拔人才的關鍵,同時也是皇帝平衡朝廷勢力的一種需要。在明朝初期,朝廷並未實行科舉考試,選拔人才主要是透過察舉。“洪武一朝,薦舉重於科舉,薦舉盛於國初”。而察舉是每個省都要向太學提供貢士、貢生,也一定程度上照顧了地域差距。洪武十七年,正式開始實行了科舉考試。在科舉恢復的10多年間,南方人一直佔據了絕對的優勢,這使得北方人開始懷念元朝的科舉制度了。於是朱元璋試圖對科舉進行一些改革,“北方人士服屬於元較久,慮遺民猶有故元之思,頗欲以假科舉名以籠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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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年(1397)的會試錄取出現了一個十分偶然的現象,也就是錄取的51位士人全部是南方人,竟然沒有一個是北方人。這個結果讓許多北方士人大為不滿,他們就大肆宣傳該榜為“南榜”,並且聯名上疏,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人。朱元璋得知後,派遣張信、戴彝、王俊華、張謙、嚴叔載、董貫、黃章、周衡和蕭揖等重新稽核試卷,並試圖從中增錄北方人入仕。但是經過複閱後發現,北方人的試卷文理不佳,並有犯禁忌之語,因此並沒有改變錄取結果。調查結果出來後,北方士人又上告說劉三吾、白信蹈暗囑張信等人故意以陋捲進呈。朱元璋大怒,追定考官劉三吾為藍玉黨,以老戍邊;白信蹈和張信等被凌遲處死;而其他一些原本被錄取的南方士人,如陳安阝、劉諤、宋琮等人也遭遣戍。不久之後,朱元璋親自策問,取錄61名北方人,史稱“北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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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可以分析,朱元璋冤殺考官劉三吾不僅僅是為了安撫北方士人,更重要的目的是為了改善官僚中的人員分佈結構,以達到勢力平衡。在北方士人第一次上書的時候,朱元璋希望額外增加北方錄取名額,實際上就已經給出了暗示。然而張信等人太較真,其結果自然也就是讓朱元璋大為不滿。

三,從南北分捲到分省取士

自明朝開國以來,南方士人在科舉上一直佔據主導優勢。如在朱元璋時期,雖然南方士人遇到了“南北榜案”這樣的冤案,但是整個洪武年間,南方籍進士依然佔總數的 71%。在建文和永樂年間,南方籍進士的比例更是達到了83%。

在這樣的狀態下,北方士人總是在科舉中失利,“往年北士無入格者,故怠惰成風”。顯然,這個局面如果一直維持下去,必然不利於北方文化的發展,也不利於地域勢力的平衡。到了洪熙年間,楊士奇主張推行南北分卷,“南六十,北四十”,後來又進一步演變為了南、北、中三卷,錄取時南卷佔55%,北卷佔35%,中卷佔10%。楊士奇提出的分卷政策在宣德年間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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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實行了南、北、中三卷之後,全國的錄取依然還未達到平衡。在南北方各省之間的經濟和文化差距也是十分巨大的,其差距甚至大於南方方的之間的差距。在南方士人中,江浙一帶計程車人最有競爭力。根據《明清社會史論》的統計資料可以得出,明初,江西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持著全國進士中榜第一的地位;明朝中期之後,浙江成為了科考的霸主;到了明朝晚期,江蘇又取代浙江成為了第一。比較而言,貴州、雲南和廣西就沒有多少多大優勢。在北方,山東、河南、陝西具有優勢,而甘肅等省處於劣勢。清朝初期沿襲了明朝的科舉制度,而其中甘肅從1644 年到1712 年,竟然沒有出過一個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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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科舉制度

針對這樣的現象,清朝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癸巳恩科會試中開始行按省確定中額。從此之後,分省取士成為定製,且一直沿用至廢科舉。分省取士在保證公平取士、擇優錄取的原則下,兼顧各省的利益,是有利於地域公平的。分省取士之後,江蘇、浙江依然保持著前兩位的錄取名額,但競爭壓力就空前提升了。而北方的河北、山東分列三四名,河南、山西則為六七名,可以說是充分照顧了北方省份,如甘肅省整個清朝就出現了255 名進士,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從憑才取人到分地錄取:從南北榜案看中國科舉制度錄取規則的變化

參考文獻

劉軍《長江變奏·經濟文化重心的南移》

張明揚《中國古代科舉“分省錄取”的終極訴求》

南炳文、湯綱 中國斷代史系列《明史》

趙國平《論明朝科舉取士中的南北平衡》

徐梓《簡用人才,南北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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