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很多人常常顧影自憐,孤燈一盞,感嘆命運。的確,人生總有些風雨無法躲藏,一份感情也可能需要經歷若干風霜。

命運的起起伏伏,如同哥哥低聲吟唱的那樣:明明是一場空在夢裡浮沉。

感情的事,有太多的說不清道不明。往往生活中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可以引起蝴蝶效應,讓我們悔不當初。

就像博爾赫斯所說的那樣:使他覺得遙遠的不是時間長,而是兩三件不可挽回的事。

有些人,面對無法挽回的事,多以一句“認命”作為依託,彷彿心結便可以就此開啟。實則,在做任何事前多看、多聽、多想,好過事後補救。

在婚姻的經營中,也是如此。看似很親密的關係中,也同樣暗藏玄機。

夫妻相處之道,有很多。我今天要講的是:夫妻之間,記得別把丈夫當親人。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不把丈夫當親人,才不會肆無忌憚

哲學家柏拉圖說:人的本性將永遠傾向於貪婪和自私,逃避痛苦,追求快樂而毫無理性”。

因此,如果沒有法律的制約、道德規範的監控,人就會想盡一切辦法,來逃避責任,滿足自己。

而大多數人,在親人、父母面前,對自我形象維護、隱藏的相對較少。長期較為親密的生活,會讓人在熟悉的人面前放鬆自我,甚至任性妄為。

而在愛情面前則不同,每個人都會想要保持自己美好的形象。

於是婚姻裡把丈夫當親人,應運而生的弊端是:很容易肆無忌憚,不懂得“掩飾”自己。

而“肆無忌憚”很容易消耗掉他人的熱情,消磨盡兩個人之間的感情。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不把丈夫當親人,不易丟失自我

周國平說過:做自己的一個冷眼旁觀者和批評者,這是一種修養,它可以使我們保持某種清醒。

對人對事保持清醒,我們才不會迷失自己。

對親人因為血脈相連,我們慣於無私奉獻,但是對於愛人我們則要“有所求”。

一段好的愛情,不是單方面的付出。當我們付出時,對方的迴應,才會使我們擁有安全感。愛情不等同於親情,愛情是要有回報的。

如若女人在婚姻裡把丈夫完全當成親人,就會很容易陷在無所求的單方面付出之中,在婚姻裡完全失掉自我。

而在這樣的婚姻狀態裡,兩個人都不會成長,亦是很難獲得幸福的。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不把丈夫當親人,才不會忘了怎樣說愛

三毛:在我們的一生裡,遺忘是有必要的,而記得也有必要。

婚姻裡,兩個人再親近,我們也要記得身邊這個男人不完全是自己的親人,他陪伴自己走過戀愛的甜蜜,生活的瑣碎,還要共同走向生命的消亡。

他與自己所有的親人都存在著本質上的不同,你們的相遇相守依靠的不是血緣,而是彼此之間的萌動、愛情和責任。

別把丈夫當成親人,一旦變成親人,成了左手摸右手的關係,你可能連怎麼說愛都永遠記不得了。

很多家庭中都有這樣的情況,明明是夫妻卻過成了兄弟,過成了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室友。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最好的夫妻關係是:就當這婚沒結過,兩個人一直都在談戀愛。

曾經看過一則關於黃磊的採訪,他坦言說:“在婚姻這件事情上,愛情必須是基礎,而且需要永遠是基礎。我非常反對夫妻變成親人,我妻子永遠是我的愛人。”

是的,很多人沒有透徹的瞭解婚姻,把丈夫或妻子完全變成了家庭中的親人,無法為婚姻保鮮。

與親人不同,愛人是極其特殊的存在,彼此間沒有血緣關係,卻有著共同的生活目標,是利益共同體,需要靈魂的高度契合。

不把丈夫當親人,他是家人、是愛人。他陪伴著你,經歷人生與冬夏。與愛人之間的生活,也許正當如餘秀華所說的那樣:

屋宇如魚,匍匐在水面上,吐出日子,吐出生老病死和一個個連綿不絕的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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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那些好命的女人,從不視丈夫為“親人”

世界那麼大,感謝你,可以看到我!

【文|唯唯安:筆有溫度、為情發聲,一個熱愛文字的不典型寫作者,邀請你共同感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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