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幫助他人不求回報是一種惡行!

春秋時期,魯國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麼回到魯國後,國家就會給他們加倍的補償獎勵。

這道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導致很多流落他鄉被賤賣為奴的魯國人因此得救,得以重返故國。直到有一天,因為一個人的出現,事情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這個人就是孔子的弟子——子貢!

子貢是一個很有錢的商人,他從國外贖回來了很多魯國人,但卻拒絕了國家的賠償,因為他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情願為國家分擔贖人的負擔,於是子貢的美名遠揚,人人都讚頌他,認為他是魯國品德最高尚的人!

就在子貢洋洋自得時,他的老師孔子聽說了此事,把他叫去,一頓臭罵,說他說個大傻逼,而且此舉傷天害理,禍害了無數落難的魯國同胞。

孔子:幫助他人不求回報是一種惡行!

子貢很委屈不解,孔子告訴他:世上萬事,不過義和利二字而已,魯國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過是人們心中的一個‘義’字,只要大家看見落難的同胞時能生出側隱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煩去贖這個人,把同胞帶回國,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舉。事後國家會給他補嘗和獎勵,讓這個行善舉的人不會受到損失還有盈利,而且得到大家的讚揚,長此以往,願意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所以這條法律是善法!

而子貢的所作所為,固然讓他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讚揚,但是同時也拔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以後那些贖人之後再去向國家要錢的人,不但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稱讚,甚至可能會被國人嘲笑,責問他們為什麼不能像子貢一樣品德高尚為國分憂?

孔聖人說:子貢此舉是把“義”和“利”對立起來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惡行。

事實證明,孔子言之有理,自子貢之後,魯國的很多人開始對落難的同胞視而不見,因為他們不像子貢那麼有錢,也不是每一個人都像子貢的品德那麼高尚,如果他們要求國家給補償的話反而被人嘲笑唾罵,於是做善事的人越來越少,而每年回到魯國人,也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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