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長江泰州段港口岸電設施已
100%
覆蓋,泰州海事局針對船舶“不能用、不敢用、不想用、不會用”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多措並舉,高質量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工作,著力提升靠港船舶岸電使用率。2021年1-10月份,船舶岸電使用
24380次
,用電量
127萬KWh
,分別同比增長
828%
和
162%
,呈大幅增長態勢。
01
解決“不能用”問題
推動供電受電設施改造。聯合市交通運輸局對港口碼頭岸電裝置設施技術狀況和使用情況進行評估,針對船舶岸電介面不匹配、碼頭岸電建設標準不統一、岸電使用不經濟等突出問題,按照
“統一步調、統一標準、統一實施”
原則,推動轄區66個內河船舶泊位統一安裝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內河智慧港口岸電樁裝置”。督促所有本港登記船舶按照《長江經濟帶運輸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推進方案》要求,主動申請船舶受電設施改造,透過改造升級,徹底解決船舶“不能用”問題。
02
解決“不敢用”問題
力促碼頭完善資訊公開。指導並督促港口企業將碼頭岸電設施主要技術引數等資訊透過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並在碼頭前沿設立“船舶岸電系統告示牌”,公示岸電設施主要
技術引數、接外掛執行標準、用電價格和服務費、監督和投訴電話
等資訊,要求碼頭與船舶在使用岸電設施前簽訂岸電服務協議和告知書,明確劃分岸電使用安全責任,從而打消船方疑慮,切實解決船舶“不敢用”問題。
03
解決“不想用”問題
嚴格規範船舶使用岸電。要求碼頭單位落實為靠泊船舶提供岸基供電服務的主體責任,按照
“先接電後作業”
的要求,嚴格規範靠港船舶使用岸電設施,發現船舶符合岸電使用條件但拒絕使用的,不得安排其裝卸作業。同時,針對轄區靠港內河船舶數量較多、用電需求迫切的現狀,對使用岸電的內河船舶推行優先靠泊、減免岸電服務費等惠民措施,有效解決船舶“不想用”問題。
04
解決“不會用”問題
高效推廣岸電資訊系統。以船舶岸電資訊系統上線為契機,督促碼頭單位推廣運用船舶岸電資訊系統,局124專辦安排專人指導碼頭管理人員在PC端監管工作臺維護管理人員、岸電裝置等基礎資訊,深入現場指導碼頭單位及時張貼岸電裝置二維碼,指導靠泊船舶船員註冊使用“船舶岸電”微信小程式,順利完成碼頭岸電設施
100%
接入工作臺,二維碼
100%
張貼,到港船舶
100%
註冊使用等工作,高效解決船舶“不會用”問題。
稽核:殷黎 主編:李璐 責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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