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買房子是大事,在買房之前,肯定會先考慮一番到底買在什麼地方,房價是多少,未來的漲幅空間有多大。要知道,現在的房價一天一個變化,說不定今天買了明天就降價,這對於買房者來說肯定是損失。

01

買房半個月就降價,損失13萬

今年6月1日,汪女士和男友在遵義看中一套135平米的房子,並支付了2萬塊錢的定金,在6月4日到5日,也把剩下的首付款16萬多支付了。

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6月8日,汪女士和男友到銀行做了面籤,然後就等著開發商通知籤合同。然而僅僅半個月時間,他們聽到了一個讓人心碎的訊息。

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房子每平米降價1000多,這樣算下來,在不算銀行利息的情況下,要損失13萬多。剛買的房子就降價,汪女士難以接受。

02

開發商迴應改變不了,感覺被欺騙

7月5日,她和男友找到了開發商進行協商。可房開公司表示他們做不了主,要集團開會來決定這件事。無奈,汪女士只能回廣州繼續工作。

回到廣州之後,汪女士接到了房開公司的電話,說改變不了。因為在廣州工作,汪女士只能電話和房開公司聯絡,多次電話聯絡對方都無人接聽。

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為了解決事情,汪女士和男友直接從廣州回到了遵義,找到房開公司。可所有的銷售人員都回避這件事,讓他們直接走司法程式。

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在汪女士看來,房價有漲有跌是很正常的,可是買房半個月就大幅度降價,這事太蹊蹺了,她不能接受。感覺被房開公司給欺騙了。

03

要麼重籤合同,要麼退款

現在汪女士明白為什麼當時銷售人員要催促他們趕緊交首付款了,因為在還沒進行銀行面籤的時候,還不知道貸款能不能辦下來時,就在催他們交首付款。說明房開公司已經知道要降價。

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正是因為如此,汪女士一直沒有和房開公司籤購房合同。現在汪女士和男友希望房開公司要麼重新籤合同,要麼退款。

04

房開公司避而不談

房開公司的銷售人員表示公司會解決這件事,可是到了約定的時間,房開公司依然沒有任何的回覆,每次找到售樓部,所有的銷售人員都避而不談,也沒有領匯出面解決。

遵義:買房半個月降價13萬,女子要求開發商退款遭拒,感覺被欺騙

05

律師建議

對於汪女士面臨的情況,律師表示因為雙方還沒有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所以雙方的基礎法律關係,還是商品房的預約合同關係。

既然汪女士和房開公司簽署的認購協議書屬於商品房預約合同,那麼對雙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在簽訂預約合同的時候,開發商已經知道房子要降價,或者降價是必然要發生的,那麼開發商就有義務暫停銷售。

如果汪女士質疑房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那麼汪女士必須舉證證明,否則就得遵守之前的合同預定。如果不想買房,那麼之前的定金可能就會損失掉。因此,建議汪女士找消協或者住建部門進行協調處理。

如果還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那就只能走司法途徑,向法院起訴。如果汪女士要求撤銷合同,還是要承擔一些舉證的責任。

06

買房注意事項

就汪女士遇到的這種事,其實很多購房者都經歷過,買了不久的房子就降價,這確實是對購房者的損失,畢竟十多萬甚至幾十萬的損失,對普通家庭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但人要有契約精神,因為在購房的時候,已經簽署了購房合同,那麼就應該按照合同來約定自己的行為,不能你認為你吃虧了,就要找開發商來彌補損失。反言之,要是房價突然漲了,那漲價的部分,是不是開發商也可以找業主要呢?

既然業主和開發商在自願情況下籤訂了購房合同,合同一經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全面履行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一經簽訂即告成立和生效,無論房屋是否辦理了過戶手續,對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開發商承擔,交付使用後由業主承擔。業主購買房屋後,房屋價格的漲跌屬於商業風險,這種風險應由購房人承擔。

基於避免社會矛盾,或者是出於營銷策略,部分開發商會對業主進行補償,這都是開發商自身的權利,並非法定義務。除非開發商與業主約定或者開發商的單方承諾補償差價外,否則開發商無法定義務補償業主降價前後的價格差額。

所以大家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了解自己購買樓盤的情況,是否存在降價的情況,多做考慮,不要被銷售人員幾句話就給忽悠過去了,畢竟房子是你買來住的,對方只是完成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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