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簽訂一份完美的租房合同?

怎樣簽訂一份完美的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房屋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房屋正式交接前,雙方應當簽訂一份租房合同,這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可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矛盾。那麼,一份租房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呢?

1、租賃雙方的個人資訊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情況。必要時,雙方可在合同上蓋章或按指印,並留下出租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付租金。

2、房屋的情況和位置

合同中應寫明房屋的確切位置、房屋面積、房屋裝修情況、配備的家電和傢俬、房屋的產權及產權人、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等資訊。

3、房屋用途

有關房屋用途的約定至少要寫明以下兩點:房屋是用於承租人個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房屋是隻能用於居住,還是可以有其他用途,如經營場所等。

4、租賃期限

租賃雙方都希望能建立穩定的租賃關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擅自收回房屋,承租人也不得無故退租。房租到期後,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租賃這套房屋,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繼續租賃。如承租人要搬走,但又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一般以一個月為限。

5、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除非合同成立以後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按月付等。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有困難的,可以和出租人商議。按月或按季付款對承租人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租金最好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如需現今交付的,則出租人應開具收據,以此證明已經收到承租人的租金。如果出租方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6、房屋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認真檢查房屋及其內部設施,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房屋或設施發生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修繕房屋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但如果合同約定承租期間房屋的日常維護由承租方負責,所需日常維護費由承租方承擔的,該約定有效。法律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7、房屋狀況變更

承租人應該愛護房屋和房內的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房屋進行變動時,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否則,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

8、轉租事宜

有些承租人租房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透過轉租取得租金差價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會影響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約定。如果約定不允許轉租房屋,而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並可以按照約定不予退還押金或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9、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變更協議。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房屋,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的,該合同則自然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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