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背後的男性共同體:我撒謊、出軌、濫交、但我是個好男人

羅志祥背後的男性共同體:我撒謊、出軌、濫交、但我是個好男人

羅志祥的身邊,無疑就有一個這樣的共同體。撒謊、出軌、濫交,在男性共同體裡沒有什麼不能交流和分享的話題,一切令女人不齒的行為,在男性共同體裡都會得到理解和共鳴。

羅志祥和周揚青,一對養眼的娛樂圈cp宣告感情破裂的同時,羅志祥“豐富”的私生活也被周揚青曝光,聲譽大受影響。雙方的好友、家人、業內人士也在陸續發聲、站隊、表態。

太陽底下無新事。

羅志祥背後的男性共同體:我撒謊、出軌、濫交、但我是個好男人

羅志祥的日常遊戲,

男性的道德“暗網”

在這件事中,周揚青手裡的“實錘”是什麼、羅志祥的私生活到底有多混亂,其實對大部分人都沒什麼實質性影響。

但他性濫交的尺度之大、頻率之高,以及這些私事被曝光後他所在圈子的男性“抱團”互助,著實又給全體女性補了一課,一堂關於情感關係醜陋真相的大課,再次將男性的道德“暗網”暴露在公眾的眼前。

羅志祥背後的男性共同體:我撒謊、出軌、濫交、但我是個好男人

社會對待男性,有兩套“規矩”,一套是明面上的,所謂賺錢養家、有責任感等,男人未必做得到,但這叫主流價值觀,也是唯一“合法”的價值觀;

另一套則是隻在男人之間流傳和奉行的潛規則,也是很多男性真實的價值觀,它更加自私、更加赤裸裸地以男性慾望為中心,這是一個“真空”的小圈子,它把女人排除在外,在這個空間中,男人視女人為工具,而不是平等的、應該被尊重的人。

支撐這套潛規則執行的重要機制,就是男性共同體。

儘管是個非正式的“機構”,但卻為男性壓迫女性極大地提供了資源便利、精神支撐和道德除錯等功能,成為男性維持統治、維持性別特權的工具。

羅志祥背後的男性共同體:我撒謊、出軌、濫交、但我是個好男人

圖/polygon

羅志祥的身邊,無疑就有一個這樣的共同體。撒謊、出軌、濫交,在男性共同體裡沒有什麼不能交流和分享的話題,一切令女人不齒的行為,在男性共同體裡都會得到理解和共鳴。

社會用恥感約束女性,而男性只哈哈一笑,分享這些膚淺的樂子,還會互相激發、去尋找相同的樂子。N號房就是這樣一個消費女性、壓迫女性的同盟,如果沒有勇敢的記者,那麼它會作為一個包容男性消費女性、刺激男性壓迫女性的“烏托邦”,永遠隱秘地存在下去。

為什麼一夫一妻、專偶制的關係,對男人幾乎毫無約束力?為什麼男效能肆無忌憚地尋歡作樂而不畏懼懲罰?男性共同體的護庇,功不可沒。

我在探探上跟人聊天就有這種感覺——我會比較注重隱私,不輕易暴露個人資訊,但男生好像很愛主動暴露自己的職業、社會資源。一開始我有點不能理解,後來明白了,他們確實不怕的,他們從來不用像女生活得這麼小心翼翼,別說只是在網上聊聊天、撩撩妹了,就算真的像羅志祥一樣天天多人運動,也沒有人會對他們太過苛責。

羅志祥在圈內多年,地位有,人緣也不錯。不少人站出來幫腔,男性朋友們都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

不知名嘻哈歌手色痞搬出了“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這套經典話術,還diss周揚青說她心機深、自己也不乾淨;知名主持人吳宗憲大哥則用一句輕飄飄的“可能因為年輕,玩心還很重”,就完成了評價,“不能給祝福,也不用給詛咒”,言下之意是用不著這麼破壞羅志祥的聲譽事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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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痞:不過是男人都會犯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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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不能給祝福,也不用給詛咒

男人對待這種事,態度出奇一致,因為他們知道,出軌也好、濫交也好、被輿論懲罰也好,這不是羅志祥一個人的戰鬥,他們每個人都是“羅志祥”,所以他們每個人對羅志祥有巨大的共情和理解。

如果羅志祥被懲罰,那就說明他們的“烏托邦”、他們的男性享樂堡壘將被重創。

當然,總有同理心更強、更有人權意識男性個體在其中感到不適,他們對這個共同體並非毫無抗拒之心。但這就是男權機制體現統治力量的地方——哪怕抗拒,也無法徹底脫離,要想擺脫,就必須承受社交懲罰的危險。

色痞為羅志祥幫腔,說這是“男人都會犯的錯”,陳學冬隔空懟了回去,這在男人群體裡已經算是很難得了。試想如果在飯局或者羅志祥的泳池party上,有人做了不恰當的舉動,旁觀的男人,有幾個敢當面掃興、去表達自己的抗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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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情感關係的醜陋真相

“童話裡都是騙人的”這句話沒錯,但童話騙的只有女性而已。

男性從小就知道情感的醜陋真相,從不會用瀰漫著粉紅泡泡的王子公主幻想去設立人生目標,他們早早學會用一種叢林法則去看待人生的一切,包括男女關係。

所以他們覺得,只要事業好、有錢有權,自然在親密關係中也吃不了虧——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是對的,儘管他們接受的簡單粗暴的情感教育,也讓他們錯失了很多細膩珍貴的生命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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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祥在微博道歉

有人說:

“男人一直保有這種多邊關係的權利,只是女人在自欺欺人地尋找一對一的關係。如果你認清了這一點,你就知道你永遠是失敗者。如果你一定要尋找一對一的關係,要麼你真的很強,要麼你一輩子都很痛苦。”

周揚青離開羅志祥,算是很強,也走得很漂亮了。感情上受了傷害,一個利落的耳光甩過去,痛定思痛,徑直離去,是個不吃啞巴虧的現代女孩。

有人說周揚青訴諸網路進行感情報復,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沒有必要?但想想王寶強是怎樣在網路上對馬蓉公開處刑的吧,網友們又是如何辱罵、抵制出軌女星的,董潔至今還沒從那段婚外戀中恢復過來,姚笛基本上已經毀掉了自己的演藝生涯。

戀愛九年的男友,編織了一個密不透風的謊言,讓自己生活在虛假的關係中,那種巨大的傷害,曝個光哪裡過分了?只要不造謠、不誹謗、不犯法,怎麼開心怎麼來。男人自己肆無忌憚,玩慣了“陰陽合同”,遭個反噬怎麼啦。

愛情是精神的活動,也是一場權力的遊戲。我有時候想,無論是周揚青和羅志祥,還是任何一對普通的情侶,在性別不平等的社會結構沒有改變的前提下,有真正平等的關係存在嗎?我們能真正和諧地愛對方、理解對方、共情對方嗎?

男性跟女性,完全不同的生命體驗,造成了雙方巨大的鴻溝。女性感受到的切膚之痛,在男性那裡就是輕描淡寫、不值一提。

比如面對同樣一件事,女性的感受是“你是經歷過越戰的人,你是經歷過集中營的人,你是經歷過核爆的人。”到男性這邊,卻成了輕飄飄的一句“真的假的,仙人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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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接受採訪

當年姚笛文章戀情曝光的時候,李思磐老師發表過一句評論,今天可以再拿出來回味一下:

“人類的煩惱來自不能實現的烏托邦:男女分明不平等,我們卻假裝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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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沒法變“好”,

那只有女人變“壞”了?

作為一個對高質量的戀愛關係依然抱有期望的女性,我常常會陷入困惑——女性這種處境是無解的嗎?

理論上,男性的整體道德標準已經是這麼低,女性是不是隻有降低自己的標準,退化成跟他們一樣的水平,才能脫離這種無力的處境?女性是不是隻有從被害者變成加害者,才能免於傷害?一段坦誠相待、互相尊重的關係,是不是隻存在於傳說裡?

受個人知識、經驗和思維的侷限,我能提出的努力方向,恐怕也只有一條了,那就是:

女人要儘早地認清現實,認清不平等的現實,認清情感關係也是權力遊戲的現實,認清社會對女性的道德要求、生活限制是多麼虛偽、卑鄙、不公平的事實;認清作為一個人,為自己爭得足夠的生存資源和生存空間、生活自由度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一段想象中的美好關係的事實;認清從畢加索到高更,從吳秀波到羅志祥,從天才、從明星到普通人,一對一的關係有多麼難得甚至反人性的事實;然後去尋找,尋找一個更強大的自己,培養自己從這樣不完美的人生中,獲取儘可能多快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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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不完美的她》

而男性呢?如果沒法遵守合約、踐行承諾,那就不要太貪婪。要玩就放開去玩,別貪戀穩定關係的福利;要穩定關係的福利和舒適感,就放棄新鮮的歡愉,對伴侶誠實、平等相待。

可有多少男性會願意二選一呢?他們一般是全都要的。

也許能說的,只剩下一句,救救孩子了。

希望下一代的女孩們,能接受更加現實主義的教育,而不是幻想著王子和公主的童話長大;長成像周揚青這樣的女孩,敢用力愛,也有能力忍痛離開,比窩窩囊囊地受委屈要強多了。

希望下一代的男孩們,能接受更加性別平等的教育,有更高的道德水平,有更好的性別意識和同理心;或者至少能像陳學冬一樣,站出來說句話,而不是繼續做沉默的大多數,繼續當男性共同體的醜惡同謀。

P.S.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部分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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