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本能地認為自制力強的人更善良,更有能力實現良好的願望。
我們都有軟弱的時候,無論是過度沉溺於垃圾食品,熬夜刷劇,還是購買我們不需要的東西。如果現在感覺很好,為什麼不呢?畢竟,如果這些選擇隻影響我們自己,而不影響任何人,那又怎麼會是“錯誤”的呢?
有這種想法。在一系列的實驗中,北京大學的
Phyliss Jia Gai
和我證明,那些在看似道德無關的情況下表現出更強自控能力的人——比如選擇運動而不是炸雞——被認為道德上更優越。
我們根據別人的個人選擇來評判他們,這也許並不令人驚訝,即使這些選擇似乎對我們沒有什麼直接影響。這種非常人性的傾向可能就是
“肥胖羞辱”和其他形式的歧視如此普遍的原因。但如何解釋我們傾向於從個人意志力推斷道德呢
?
意志力作為道德能力
儘管道德哲學家經常認為道德與能力無關,只與意圖有關,但我和同事認為,人們可能會將自控視為一種特殊的能力
:
也就是說,是實現良好意圖的必要條件。具體來說,我們認為他們可能認為善需要有良好的意圖和付諸行動的能力,而惡只需要用壞的意圖來定義。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強的自我控制能力就會被認為是道德美德的象徵,而弱的自我控制能力就不會被認為是道德美德缺失的明顯證據。
我們把這種潛在的不對稱性稱為道德能力假說。它不同於過去對民間道德心理學的研究中發現的兩個假設
:
一個認為人們認為意志力與道德完全不同,就像道德哲學家一樣,而另一個則認為他們都認為意志力是道德的基本要素,而缺乏意志力則是不道德的基本要素。正如我們在論文《意志力是道德能力》中所描述的那樣,有幾個實驗支援了我們之前的假設。
在第一個實驗中,線上招募的美國參與者閱讀了四篇小短文,內容是關於兩名女性和兩名男性面臨與健康、拖延症、預算和耐心有關的不同自控困境。一個例子
:
張三
是一名大學生。他在宿舍裡,正在考慮寫一篇重要的課堂論文。他注意到電視上有很多足球賽。他可以偷懶看電視,或者關掉電視專心寫論文。
張三
對這個決定感到很矛盾。他有一種看足球的強烈願望,而且他現在很想去看。然而,即使他很想看足球比賽,他還是決定關掉電視,專注於他的論文。
參與者認為自制力強的人更有能力取得好的結果,因此也就有更好的道德品質。相比之下,他們並不認為那些自控失敗的人道德敗壞,這揭示了我們所預期的明顯的不對稱性。
當然,這真的是關於自我控制嗎,還是說人們會因為碰巧更喜歡
“美德”選項而獲得美德點數
?
為了驗證這種可能性,我們的第二個實驗使用了與實驗
1
相同的四個小插曲,但增加了角色沒有自我控制衝突的版本,只是選擇了他們喜歡的。
和之前一樣,實驗
2
的參與者認為自控能力較強的人比自控能力較弱的人,以及那些只喜歡美德的人具有更好的道德品質。
有趣的是,我們還發現,那些強烈相信自由意志,因而相信行為是由意圖引起的參與者,往往認為一個人克服自我控制衝突的能力特別能反映道德品質。這種模式進一步支援了這樣一種觀點,即自我控制被視為一種按照良好意願行事的道德能力。最後,這項研究的參與者是中國人
(
並閱讀翻譯成普通話的材料
)
,這表明這種信念可能在不同文化中普遍存在
。
人際間信任的增加
另一項實驗進一步測試了不同自我控制水平的人對他人的行為是否會有所不同。參與者
(
來自美國並在網上招募
)
完成了一項關於他們個人
(
或“非道德”
)
自控能力的調查
(
如“我不擅長抵制誘惑”
)
,以及他們在確實會直接影響他人的情況下
(
如“我太容易發脾氣”
)
的道德自控能力。
然後他們被告知,他們將和兩個夥伴玩一個
“信任遊戲”,其中一個表面上自我控制能力很強,而另一個則不那麼剋制
(
儘管重要的是,兩人的道德自控能力評分相同
)
。
在這個遊戲中,參與者的決定和金錢回報取決於他們有多相信他們的夥伴會做
“正確”的事情,並把錢還給他們。他們被要求評價每個伴侶的道德品質,決定給對方多少錢,並估計他們希望對方返還多少錢。
與我們之前的實驗結果相似,參與者認為自我控制能力強的伴侶擁有更好的道德品質。更重要的是,與意志較弱的參與者相比,參與者給了這個夥伴更多的錢,並希望他們返還更多的錢。這些結果表明,不管參與者報告的自我控制水平如何,他們對他人的信任僅由自我控制能力的差異決定。
只有良好的意願並不能讓超人成為超人
我們的研究結果清楚地表明,人們本能地將個人自控力視為實現良好意圖的能力,我們並不一定將其與道德聯絡在一起。這支援了我們的道德能力假說,它強調能力和良好的意圖。
打個比方,超人不是超級的,因為他的意圖比其他人都好。他是美德的典範,因為他有能力實現自己拯救世界的願望,並比我們其他人更有效地促成良好的結果。但值得慶幸的是,我們較弱的能力似乎並沒有對我們不利
:
我們發現,糟糕的意志力並不足以使我們產生不良的意圖或不良的道德品質。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許多道德信仰在不同人群中有所不同,但我們的結果適用於來自兩種不同文化的參與者,美國人和中國人。因此,在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文化中,看似
“個人”的選擇可能被視為與道德相關
:
即使它們不直接影響他人,它們也可能被視為人們有能力潛在地造福他人的標誌。
這些發現可能會對公共政策環境產生重要影響,這些潛在利益的考慮可能會影響公共支出決策。世界各地的社會福利政策顯示出一種幾乎普遍的不願無條件幫助窮人的態度,許多批評人士擔心,來自國家的
“不應得的”支援可能會滋生依賴性。因此,這類專案往往帶有附加條件。例如,在美國某些州,身體健全的成年人被要求工作、志願者或學習一定時間,以保持有資格參加政府為低收入美國人提供的醫療保險專案。
增強功能
我們的研究表明,那些需要幫助的人的個人選擇可能被視為證據,表明他們缺乏產生
“回報”和證明這些公共投資的必要意志力,導致了對社會安全網的矛盾心理。這可能無意中破壞了需要的支援,以實際提高那些不幸的人的能力
?
在商業領域,我們的理論可以應用於尋求積極影響的公司,以提高他們的聲譽和收入。與那些通常被認為意圖良好的人相比,企業可能會面臨相反的問題。
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人們已經傾向於認為,他們在實現預期結果方面能力很強、紀律嚴明,但他們的意圖卻面臨著大量懷疑。因此,人們對他們所做的好事的認可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是否真心實意。
正如良好的意圖如果沒有實現的能力就沒有意義一樣,世界上所有令人印象深刻的組織能力可能不會產生什麼公眾善意,除非人們認為它們是為崇高的意圖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