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崗降薪,職工如何維權?

很多公司為了避免高額的開支,都會選擇利用一些套路,致使實現員工主動離職的目的。大部分公司常用的手段有調崗降薪、完不成任務降職、抓住把柄懲罰,看似公司的處理決定合法合理,但是卻不在勞動法的規定範圍內。職場中,面臨最多的就是調崗降薪

調崗降薪,職工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調崗降職降薪未經協商,未經員工同意,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但用人單位是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用人單位有證據能證明勞動者不適合該崗位,且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調崗降薪,職工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違法調崗、降薪時,可以選擇採取以下措施來維護合法權益:

(一)單位單方面通知要降低你的薪資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給出調薪的理由;

(二) 收集好工資發放記錄、工資單或降薪通知等相關證據材料;

(三) 可以向單位的管理層申辯;

(四) 可以向工會反映,請求工會進行調解;

(五) 可以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實名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勞動監察部門查處單位的違法行為,並主張補足降低的薪資;

(六) 可以直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不想離職,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認定單位單方面降薪的行為無效,要求單位履行原勞動合同。

如果想離職,可以以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調崗降薪,職工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注意

公司雖具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權,但合法調崗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2、調整工作崗位後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3、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4、無其他違法法律法規的情形

勞動者需注意

當遇到調崗降

薪的時候:

1、留好勞動合同,工資流水,考勤記錄,工服工牌等;

2、不要在任何工作變動相關的檔案上簽名;

3、勞動者有權拒絕調崗,必要時錄下與領導的對話。

4、如公司對於這種“調崗一段時間”的說辭,最好也立下合約,對調離的時限作出約定。

5、如果去新崗位發現不適應,一定要在一個月內提出異議。儲存好相關證據資料,及時透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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