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練好了一首鋼琴曲?要達到這些……

怎樣才算練好了一首鋼琴曲?要達到這些……

我們經常可以聽到有很多學琴的說,會彈某某曲目、能彈某某曲目,然而說彈下來和彈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那麼彈好一首曲目用什麼的標準來衡量呢,一般來說有以下幾點:

一、基本要求

(1)、音符要正確。不允許有錯音,這是彈琴的第一個基本的要求,很多人在練琴的時候,粗心大意,高低音譜號不看,升降號不看,甚至看錯位置,這都是學琴的最基本的要求。

(2)、節奏要正確。節奏是音樂的脈搏,試想一下,一個人沒有脈搏會是什麼樣子。

(3)、連奏、非連奏、跳音等等的彈奏法要正確。很多人看譜很粗心,該連的斷開,該斷開的連起來,甚至每一遍都會不一樣,這絕對要避免的。

(4)、樂句的劃分要正確。音樂也是一種語言,像我們說話一樣,有抑揚頓挫,也需要呼吸的,但是如果不看分句,隨意去彈,就像一個人說話沒有邏輯,胡言亂語一樣,讓人聽不懂在說什麼。

(5)、指法要正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很多人甚至老師都會忽略指法重要性,覺得我把音彈對了就行,你管我用哪個指頭來彈呢。其實大錯特錯,在鋼琴演奏中,尤其是初級教學,非常講究指法的嚴謹,我們所常用的教材裡的指法都是經過嚴格考證過的,最適合初學者的指法,彈錯指法就會彈不通順,彈錯音。所以,這點希望大家要特別注意和重視。

(6)、踏板要合理的運用。不少作品都要用到踏板,不正確的踩踏板就會嚴重的影響到音樂的表現,如音樂的停頓和聲響的渾濁。

(7)、達到整體上的完整和熟練。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流暢的演奏,磕磕巴巴的演奏想來誰也不愛聽。

二、音樂上要求

(1)、作品的表現要有對比而不平淡。這裡麵包括力度對比,音色對比,節奏變化,層次表現等。我們說音樂最大的魅力在於對比,沒有對比,就沒有音樂。很多人彈琴,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調,沒有一點變化,非常無味,枯燥,死板。那麼我們可以說他彈出來的不是音樂,而是音符。

(2)、作品的基本風格要正確。每個作曲家,每個時期的作品風格都是不一樣的,把貝多芬彈成李斯特,感覺上很爽,但是不符合音樂上的要求。

三、掌握上述標準後應注意問題

(1)、假如教師認為某些方面問題是學生在那個階段要解決的主要問題,那麼,當主要問題解決了時,也可視之為達到了標準,不一定事事百分之百的準確。這裡不是要降低鋼琴演奏的要求,而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問題。

(2)、學生應當在回課時,第一遍或第二遍,頂多第三遍,就能做到要求,才能算是合格。倘若第三遍還做不到,而是在課堂上彈了不知多少次,才作到一次,則還必須回去鞏固“第三遍”的成果。鋼琴技術、技巧,正是在不斷重複正確的東西當中提高的,熟能生巧即是這個道理。

(3)、還要懂得,所謂正確,只是相對的。彈好一部作品有最低標準,卻沒有唯一的最高標準。真正的完美是無止境的,永遠都有提高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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