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論語·為政篇》:見到合乎正義的事而不做,那是沒有勇氣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孔子說:“祭祀不該自己祭祀的鬼神,那是獻媚;見到合乎正義的事而不做,那是沒有勇氣。”

本章孔子講的是人心。

淺談《論語·為政篇》:見到合乎正義的事而不做,那是沒有勇氣

“非其鬼而祭之,諂也”:“非”,並非,不是的意思;“其”,此處指的是某人自己;“鬼”,鬼神,孔子在此處指的是與自己有關係的但卻已經逝去的親人或榜樣人物;“祭”,祭祀、祭奠;“諂”,即獻媚、討好之意。

孔子這一句話,表明的道理是:對於祭祀這樣重大的事情,畢竟要謹慎且要有依據,不能隨意而為之,更不能胡亂而行之。孔子這麼講,其道理原因無非有三:

一是失禮的表現。對於祭祀這樣的事情,是儒家所提倡的“禮”的重要內容之一。如果在祭祀之上不用心、不仔細,說明這個人心無敬畏,做事輕浮草率,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不在乎自己行為的合理性,這樣來看,肯定就是一件極其失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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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求利的表現。所謂凡事必有因果,一個人不可能憑空去做一件毫無任何意義的事情,相應的,只要做了,那就代表了他肯定抱有某種目的。就好像對於祭祀這樣的事情,如果不怕麻煩地“非其鬼而祭之”,背後的動機無非就是貪慾,貪財、貪權、貪色等。歸根結底,就是為了求利,為了自己某方面的利益所致。而這樣的求利行為,顯然又是極不符合道義,更是不能得到其他人認同的。

三是無德的表現。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儒家雖然不敬鬼神,但卻是對祭祀之事極為上心,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對於逝者的追思和尊重,可以體現出一個人的品德修養。如果他對於逝去的人都能夠做到“誠”,那麼對於活著的人,就更加能夠用心去對待。所以,如果一個人在祭祀這件事情上,胡亂行事,那他心中肯定缺乏誠意,這樣的人必然也是德行缺失的人。

淺談《論語·為政篇》:見到合乎正義的事而不做,那是沒有勇氣

“見義不為,無勇也”:“見”,發現,看到;“義”,合乎正義的事情,此處可以理解為應該去做的事情;“為”,即做;“勇”,指的是勇氣。孔子這一句話,是為了表明,一個人有品德的人應該具有讓人贊同、肯定的勇氣。所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講的就是這樣的道理。

當然,孔子所說的義,指的是符合儒家思想的義,而非某種特定的內容。在孔子心中,只要是符合本心,與“德”無違的義,既可以不分好壞,又可以不論高低,更可以不懼大小,都是其認同、支援的。

本章之中,孔子連著舉了兩件事情,雖然表面看來,並無太直接的聯絡,但卻都是直指人心。所以,孔子這樣的言論,最終將所有的事情都直指修心,進而不斷提升自己的品德品行,增強自己仁義忠勇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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