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化之圖騰

圖騰崇拜是原始宗教的一種主要表現形式,它的出現大約在舊石器時代晚期。

“圖騰”一詞,為印第安語“totem”的音譯。它源自北美土著阿耳貢金人的奧季布瓦部族方言“ototeman”,原意為“他的親族”,也意指一個部族的標誌或圖徽。在西方,第一個使用“totem”一詞的是英國人約翰·郎格。他曾在北美工作生活多年,對土著印第安人的風俗習慣瞭解不少,1791年出版了遊記《一個東印度公司譯員商人的航海旅行》,在書中首次用上了“totem”一詞。隨著圖騰現象逐漸引起西方文化界的關注,“Totem”也成為一個學術用語而延續至今。1903年,中國著名學者嚴復在譯《社會通詮》一書時,首次把“Totem”音譯成“圖騰”,後成為文化界的通用譯名。

圖騰作為一種原始崇拜的物件,原本是自然界中的各種事物,但卻被原始居民當作自己的祖先或本氏族特殊的守護神而加以崇拜。他們認為自己的祖先曾與某種自然物件之間有著血親關係或特殊關係,因而將這種自然物件神化,並作為本氏族的圖騰來加以崇拜,相信能得到它所具有的超自然力量的庇護。因此,圖騰崇拜是自然崇拜與祖先崇拜發展演化的產物,是兩者結合而成的一種原始宗教形態。

被當作圖騰的自然物件極為廣泛,尤以動物佔絕大多數。曾有學者在澳洲調查到704種圖騰,其中動物圖騰多達648種,超過了九成。

原始部落中最常見的禁忌,就是不能傷害作為圖騰的自然物件。被崇拜的圖騰動物嚴禁捕殺,有的還被飼養供奉,死後要舉行葬禮。在澳洲以月亮為圖騰的部落中,禁止人們長時間凝視月亮;在崇拜水圖騰的部落裡,則禁止族人自由飲水和自己打水。

在原始部落的獻祭儀式上,人們還模仿圖騰動物的聲音和動作翩翩起舞。澳洲一些土著部落將繪有圖騰形象的木片或石片稱為“珠靈卡”,在舉行宗教儀式時,把它們系在繩子的一端,手握另一端揮動旋轉,使珠靈卡發出奇異的聲響,以此象徵祖先的靈魂已經來到。

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在村落的入口處都矗立著刻有圖騰形象的高大的圖騰柱,房屋、帳棚、旗幟、器物上也都裝飾著圖騰形象,並流行以圖騰標誌紋身的習俗。

對史前原始社會的考古研究和對美洲、澳洲、非洲近存原始部族的考察調查,揭開了圖騰的神秘面紗。

1869年,英國人類學家約翰·麥克倫南在《論動物和植物崇拜》一文中指出,原始部族的獨立性是靠圖騰制來實現的,古代的動植物崇拜是由於圖騰制的影響而產生的,人類歷史上的許多文化現象都屬於圖騰文化,並由此提出了“圖騰主義”(Totemism)的概念。在其影響下,西方學者們紛紛從神話學、宗教學、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民俗學、歷史學等不同角度不同方法詮釋圖騰文化。而圖騰文化真正成為一門系統的學說,則始於英國著名人類學家詹姆斯·弗雷澤,他在1910年出版的四卷本《圖騰主義與外婚制》一著中對圖騰崇拜作了深入的分類研究,被譽為“圖騰文化的奠基人”。

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圖騰已越出原始宗教的範圍,成為一種豐富多彩的文化現象。

圖騰文化的核心是圖騰觀念,它激發了人們的想象力和創造力,逐步衍生出圖騰名稱、圖騰標誌、圖騰信仰、圖騰禁忌、圖騰儀式、圖騰化身、圖騰聖物、圖騰神話、圖騰藝術、圖騰服飾、圖騰習俗等等,不僅在近存原始部族中盛行,也能在主流社會中找到它的痕跡。最顯而易見的便是圖騰標誌的廣泛應用。在商品包裝、廣告圖示、書刊封面、工藝禮品、衣帽服飾、乃至個體文身上,我們時常可以看到圖騰標誌的圖案,或寫實,或修飾,或變形,卻依然張揚著獨特的古樸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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