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帶寶寶到景區沙灘玩,意外被蜱蟲咬傷

5月22日,靳女士夫妻帶著1歲的寶寶去南京江寧龍山附近的一個景區遊玩,沒想到孩子被蜱蟲咬傷。他們緊急帶孩子到醫院進行治療,之後連續做了數次檢查,所幸沒有發生嚴重問題。靳女士進行了投訴,希望景區進行賠償和消殺整改。景區方面則表示,無法確定蜱蟲來自景區,而且景區會定期進行消殺,在此事中是否承擔責任有疑問。

心痛!帶寶寶到景區沙灘玩,意外被蜱蟲咬傷

在沙灘上坐了幾分鐘,腳上叮了兩隻蜱蟲

據靳女士敘述,他們於22日下午來到龍山賞心谷,購買門票後,用推車推著寶寶進入景區,然後直接來到孩子最愛玩的沙灘區。為了方便孩子玩耍,將她從推車抱到沙灘上,並且脫掉了孩子的鞋襪。

寶寶坐在沙灘上,準備挖沙子,但是沒過幾分鐘,靳女士發現寶寶腳面上叮著兩隻黑色的蟲子,大的和芝麻粒差不多,小的像跳蚤大小。

他們很著急,慌亂中把一隻拔了出來,“拔的時候感覺這隻蟲子叮得比較結實,感覺不對勁,就上網搜尋,發現這兩隻蟲子和蜱蟲一模一樣。”他們知道蜱蟲的厲害,就沒有敢動另外一隻叮在寶寶腳上的蜱蟲,立即趕往河西的南京兒童醫院,掛了急診外科和面板科。

因為時間比較晚,急診醫生只能簡單檢查,並將蜱蟲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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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咬靳女士孩子的一隻大一點的蜱蟲

第二天,他們又到兒童醫院進行了全面的抽血化驗和面板鏡檢查,抽血報告顯示兩項指標異常,醫院面板鏡檢查報告說:孩子左側足背有粉紅色斑,未見明顯口器殘留,左側足側緣有環形出血性斑,中央黑點,其一蟲體口器中央疑似小片缺失,另一蟲體完整。

醫生認為可能沒有太大問題,但要求在咬傷3天和5天后進行持續檢查。

26日,靳女士帶著孩子到兒童醫院又做了檢查,醫生說黑點消退了一點,需要繼續觀察。那個黑點是否為蜱蟲的口器殘留,現在還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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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蜱蟲和跳蚤差不多大

靳女士以前看到過有關蜱蟲咬傷的報道,知道這種蟲子有多可怕,“真沒想到有一天真的會遇到,還是在1歲寶寶的身上,心痛!!!”

蜱蟲一般是在草叢中,醫生說沙灘上的蜱蟲有可能是寵物帶過去的。靳女士帶孩子在沙灘上玩時,當時還有幾隻寵物狗在那裡打滾,也許與此有關。

她認為,景區應該景區拿出態度,嚴肅對待,對蜱蟲為什麼出現在沙灘上進行解釋,並且賠償寶寶的醫藥費和他們夫妻的誤工費,同時景區進行消殺整改。

景區認為難以確定蜱蟲來源

22日從醫院回並把寶寶哄睡後,靳女士就給景區打電話投訴,然後撥打12345市政熱線反饋,後來又打110報警。警方表示這種事件歸江寧旅遊局處理,他們給江寧旅遊局打電話,旅遊局進行了溝通協調,25日反饋說景區不同意賠償。

一位景區負責人26日向記者表示,他們認為此事存在疑點,無法確定叮咬靳女士孩子的蜱蟲是景區裡的。他說這件事發生後,景區諮詢過專家,瞭解到蜱蟲一般不會生活在沙灘上。“自從賞心谷景區開放以來,他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件。”

這位負責人說,景區會進行定期消殺,遊客如果帶寵物狗進景區,他們也會提示必須拴繩。蜱蟲是不是由狗帶到沙灘上有疑問。如果是狗帶過去的,是來自景區外還是景區內也不好確定。他說,如果遊客被景區飼養的狗咬傷,他們肯定會賠償,如果被遊客的狗咬傷,也會進行協調。蜱蟲不是景區飼養的,性質上和蚊子叮咬有點類似,所以很難確定責任。

心痛!帶寶寶到景區沙灘玩,意外被蜱蟲咬傷

面板鏡檢查報告

知名法律博主“邏格斯logics”告訴記者,一般類似的事件,都是適用民法典上的安全保障義務條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侵權糾紛,是一般舉證責任,誰主張誰舉證。在此事件中,家長需要舉證公園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並且導致了損害後果。如果景區沒有對沙灘可能存在蜱蟲進行提示說明,家長也許可以提出主張。

靳女士並不是執意想要景區進行賠償,她說寶寶是有意外險,醫療費用有全額報銷。“與其說是維權,現在可能就只是表明態度!希望引起景區重視!”

她還提醒說,帶孩子去景區遊玩後,要仔細檢查孩子全身,因為蜱蟲真的很小,不容易被發現。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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