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珠澳口岸!12月1日起,這條例將實施…

《珠海經濟特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經珠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透過,

將於12月1日起實施

事關珠澳口岸!12月1日起,這條例將實施…

珠海與澳門緊密相連

該《條例》中有無港澳相關內容?

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如何實現區域合作?

該《條例》提出建立珠港澳聯防聯控機制

應急響應啟動後,

珠海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加強溝通協調

,共同推進政策資訊通報、救援協助、應急資源合作、應急措施聯動以及人才交流等工作。《條例》的出臺,對於粵港澳大灣區協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產生以下積極影響:

完善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構建覆蓋海關檢疫、移民通關、分流轉運、醫療救治、社群管理、口岸衛生應急等口岸全鏈條、全閉環防控體系,提升一體化防控能力。

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突發

公共衛生事件

應急區域合作

建立和完善資訊通報制度,聯合開展應急演練,實行應急資源合作、應急物資生產聯合保障、應急預案對接、應急措施聯動,共同做好區域聯防聯控相關工作。

接下來,珠港澳協同開展的工作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同步實施珠澳口岸通關政策調整

建立防控措施協同機制同步釋出、同步實施珠澳口岸通關政策調整,統一對外宣傳口徑;

完善資訊共享機制

完善資訊共享機制,拓寬資訊共享範圍,實現更深層次的資訊共享;

建立科研創新合作機制

建立科研創新合作機制,積極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促進兩地高校、科研院校、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推動兩地在重大新發傳染病研究等方面開展合作並實現成果轉換。

編輯:b鈴

稽核:c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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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應急公共衛生機制口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