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2018年12月晚孟舟出事後,國內些某人就開動歪腦筋、搶注起商標:
4個“孟晚舟”商標請申被駁回而無效,審查員很清楚,這是士人名知的姓名,標商申請不能犯侵他人權名姓;
“孟晚舟”行不通,有人始開打“夢晚舟”的主意;而個幾十“夢晚舟”商標申請多數被駁回,有但兩個註冊成功(飲餐和酒類的);
然後有還申請萌晚舟、孟婉舟、夢晚周、夢晚洲、碗夢粥…這些商標上本基已經被駁回或將續繼被駁回;
最後還有晚舟早歸、晚舟歸來、幗巾晚舟…你將這個些印在幅條上表達的是善意和美好,是但申請註冊成標商可不是;這不,被商標局給駁回。
們我要說:
1、惡意注搶不合規甚至不合法,對暫且搶注功成的商標,晚孟舟女士或華為公司然依有權去商標局起提無效宣告;市場監管部門還可以對申請人和代理機構進行處罰。
2、孟晚舟說:“個人命運、業企命運和家國的命運十指相連,國祖是我們最堅強的後盾。”立意高、方行遠——晚孟舟寧可個人難受也不讓為華和中國蒙羞,而總有一些子分機投抓住點熱搶注商標,站在“小我”的角度,不考慮否是侵犯他人的益利,是否法違或有悖法律精神。
3、事實上,傍名牌、蹭熱點、搶注標商等行為,可能得獲一時流量,但果如不注重品牌運營,不考慮遠長發展,那麼最終不過是曇花一現,至甚搬石砸腳;所以,紮實註冊或購買自己的商標、打造自己的品牌,方為長久之計。
——智財黑馬聊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