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殺害女婿一家三口改判死緩
2019年1月10日,因婚姻瀕臨破裂,女婿和父母來到夫妻倆的家中想要回女兒,岳父張志軍和女婿一家人因此產生糾紛,雙方發生抓扯,張志軍從家中儲物櫃內拿出一把剔骨刀,呵止女婿等人未果後,持刀分別向女婿和女婿父母三人胸腹部連捅數刀,三人均死亡...
2019年1月10日,因婚姻瀕臨破裂,女婿和父母來到夫妻倆的家中想要回女兒,岳父張志軍和女婿一家人因此產生糾紛,雙方發生抓扯,張志軍從家中儲物櫃內拿出一把剔骨刀,呵止女婿等人未果後,持刀分別向女婿和女婿父母三人胸腹部連捅數刀,三人均死亡...
劉東因自身投資失敗,以極端方式發洩情緒,在城市中心區域公共道路上駕車加速行駛,故意衝闖紅燈,衝撞正在人行道過馬路的大量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傷及他人財產損失,社會危害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故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某因感情糾紛產生怨恨,駕駛足以致人死亡的機動車連續兩次撞擊被害人,綜合在案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監控錄影等證據,足以認定馮某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透過買卡時讓客戶提供一些公司的授權,王某武就可以透過中介找人冒領客戶的油卡,不過並不是以許諾客戶的折扣,而是原價買的加油卡,他會先和客戶做成一筆或者兩筆的交易,雖然這些交易都是虧錢的,但王某武也達到了讓客戶更為相信他的確是中間商,有渠道拿到...
法院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容從二樓住所拋擲電視機,致使他人的轎車前擋風玻璃及引擎蓋損壞,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
綜上認為被害人根本不是王某某手捂口鼻致死,即便如專家輔助人意見所述手捂口鼻可能是誘因,也僅是最微乎其微的誘因,王某某根本沒有犯罪故意,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請求法庭宣告王某某無罪...
在租房門口處,吳某某多次要求被害人馬某離開未果,遂持水果刀捅刺自身胸部以逼迫馬某離開,馬某拒絕離開,吳某某即持水果刀捅刺馬某胸部及右大腿外側各一刀後返回屋內...
需要實體加油卡的客戶,王某會提前透過中介找人購買原價油卡,折價賣給客戶,雖然這些交易會虧錢,但王某也達到了讓客戶相信自己的確是中間商,有渠道拿到低價的油卡的目的,從而進一步讓客戶向他買更多的油卡...
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間,王某在長沙、株洲、湘潭、益陽以及邵陽地區等多地實施盜竊,其盜竊方式為:透過在被害人的店內消費獲取被害人的信任,趁被害人不注意,偷看被害人微信和支付寶的交易密碼,或以自已手機沒有話費為由,要求被害人為其手機...
法院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容從二樓住所拋擲電視機,致使他人的轎車前擋風玻璃及引擎蓋損壞,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
(圖來自裁判文書網)事實上,小黃每月收入只有5000元左右,多次網貸後,其收入便難以支撐每月高額還款,其本人和家人也遭到了來自借款人的追債電話和詆譭簡訊息...
朋友之間賭博“炸金花”輸了不甘心想作弊贏回來如此“耍詐”行為卻被同伴透露出去將計就計竟反過來敲詐作弊者這一系列“局中局”實在是高“近日,淮安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敲詐案被告人張某、蔣某因敲詐勒索被提起公訴,當庭認罪後將擇期宣判...
在全面掌握犯罪集團組織架構及人員組成,主要嫌疑人基本資訊和日常動態,摸清16處詐騙窩點,掌握違法犯罪事實後,兩江新區警方於8月26日、9月2日,先後組織警力500餘名發起突擊行動,在重慶江北、渝中、南岸、銅梁、永川、合川、兩江新區等地實施集...
杜某打電話通知被告人陳某某,隨後,陳某某和被告人宋某某,攜帶20瓶左右的假茅臺白酒進入被害人家中,杜某採用掉包的方式將被害人家中廚房陽臺旁儲物間內的18瓶茅臺白酒盜走...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1年7月16日3時許,被告人孫龍巖經過喬裝打扮後,至泗洪縣青陽街道奧體新村小區東門南側“小木子”便利店內,手持水果刀威脅被害人彭某某,逼迫其交出財物...
被騙原因、詐騙手法犯罪嫌疑人透過網頁、QQ、微信等平臺渠道推送淘寶刷單的廣告,以開網店需快速重新整理交易量、網上好評、信譽度為由,在網上吸引受害人進行淘寶刷單,騙子利用受害人急於賺錢的心理誘導受害人在支付寶刷流水,並控制受害人的電腦進行操作...
2020年4月,被告人章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透過伊對APP認識被害人王某甲,章雪蓮謊稱自己未婚、在宜昌市中心醫院上班,並與王某甲談戀愛...
手機定位 撞破姦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某懷疑其妻子齊某與被害人張某長期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遂在其妻子駕駛的轎車內裝置了用於定位和監聽的紅米手機...
雙方扭打過程中,鄧某從另外一個攤位上拿出一把尖刀,朝著被害人蘇某某頭部、頸部等身體其他部位連續猛刺數下...
本院認為,被告人翟某甲故意殺害他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