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酷刑,專為宮女設計,行刑者屍不見血,卻無比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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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酷刑,專為宮女設計,行刑者屍不見血,卻無比殘忍

清朝酷刑,專為宮女設計,行刑者屍不見血,卻無比殘忍

每到提到清朝酷刑,人們總會想到滿清十大酷刑。這十大酷刑一個比一個殘忍,經歷過這些酷刑的人可以說都生不如死。

給大家介紹另一種酷刑,這種酷刑雖然不位列十大酷刑的行列,也不僅是為了懲罰不貞女子,但其殘忍性絲毫不亞於十大酷刑,這就是墪鎖刑。

清朝酷刑,專為宮女設計,行刑者屍不見血,卻無比殘忍

墪鎖刑,字面的意思就是把人鎖在一個箱子裡的刑罰,這個箱子內部的空間大小據說只能把一個正常人蜷縮起來塞進去,而且人一旦被塞進去之後整個人根本不能活動,甚至連換一個姿勢都不行。另外,木箱側面有洞卡住犯人的頭和胳膊,使之動彈不得。

墪鎖刑這種刑罰,在清朝最常用於懲罰犯錯的宮女,並且流行於外蒙古地區。

清朝酷刑,專為宮女設計,行刑者屍不見血,卻無比殘忍

清朝酷刑,專為宮女設計,行刑者屍不見血,卻無比殘忍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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