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國家都會制定一些刑罰來鞏固統治,預防犯罪。中國唐朝時也不例外,在這時期還制定了很多駭人聽聞的刑罰。以至於百姓們都戰戰兢兢生怕一不留神惹出禍端,一段時間內犯罪率急轉直下,沒有人敢輕易踏出雷池半步,究竟是怎樣殘酷的刑罰呢?
五馬分屍
車裂
車裂就是五馬分屍,光是想想這畫面就夠膽寒的了。將犯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用繩子套住,另一端系在馬匹上,任由烈馬拉扯,都沒有全屍,死狀極其殘忍。其實五馬分屍是很久以前的刑罰,由於太過殘忍,就將其廢除了。唐朝為了鞏固統治,又再次複用。
腰斬
腰斬
腰斬就像它字面的意思,用閘刀從犯人的腰部斬下,直到筋骨皆斷為止。《資治通鑑》記載:公元648年(貞觀二十二年),“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腰斬最殘忍之處是行刑後犯人不會立即死亡,還能清晰地感知道痛苦。有時還強迫百姓觀看,以起到震懾臣民的作用,實在是令人髮指。
刑場
滅族
俗話講:“禍不及妻兒”。但在唐朝,如果一人犯了重罪,全族都要株連。正正意義上的長草除根。只要和犯人有一絲聯絡的人都要被連坐,不管是親戚兒女,還是同學朋友甚至連鄰居,都一律視為共犯同罪,簡直慘無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