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秦檜無疑是中國歷史上的大奸臣,無論如何洗白,都改變不了這個鐵的事實。但是,在封建社會之中,奸臣要比忠臣混得開,原因也很簡單,忠臣既要對得起皇帝,又要對得起百姓,還要受到條條框框的倫理約束,自然不能夠像奸臣那樣任意妄為。秦檜當政時期,不僅打擊異己,甚至連皇帝都害怕。直到他死後,宋高宗才長舒了一口氣,對自己的侍衛楊存中說:

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

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由此可見,在高宗一朝,擔任宰相19年之久的秦檜是何等的跋扈。然而,就在他最為春風得意,權傾朝野之時,卻遭到了一個忠臣的當頭棒喝。

那是在紹興八年時,張通古、蕭哲二人奉金國皇帝之命,以“江南詔諭使”的身份來到南宋。他們的使命就是讓南宋屈服,還要冊封宋高宗為江南國主。宋高宗和秦檜都覺得可以息事寧人,他們寧願以屈辱來換取太平享樂的生活,但南宋臣民聽說後,群情激憤,紛紛反對。

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最為激烈的,就是時任樞密院編修的胡銓。他立即上書宋高宗,慷慨激昂地指出金人就是想把南宋當作自己扶持的傀儡政權,而南宋應該記住當年的靖康之恥,與金人勢不兩立。除此之外,在這份奏疏中,胡銓更是毫不留情地請斬秦檜和他的黨羽王倫、孫近三人,以此向金朝表達絕不投降的態度和誓死抵抗的決心。為了達成所願,胡銓還向宋高宗說得清清楚楚:

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邪!

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這個態度就是玉石俱焚的態度,是向金國的宣戰書,也是打倒奸臣的請願書。它引起了強烈反響,甚至有人在當時就刻板印製,發遍南宋,引起轟動。甚至連金人也聽說到了這篇奇文,以重金求購。金朝上下看到此文,這才知道“南朝有人”、“中國不可輕”。

可惜,牆內開花牆外紅。胡銓雖然在民間被膜拜為英雄,也是敵人眼中的能人,但在宋高宗和秦檜的眼中卻是自己安享太平的絆腳石。秦檜立即羅織罪名,要革去胡銓的一身功名,交由遠離杭州的昭州當地管束。宋高宗自然也不會拒絕,但胡銓成功喚醒了一大批官員的良知,他們紛紛求情,最終讓秦檜改判他去管理廣州的鹽倉。

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也許,秦檜弄不明白,36歲的胡銓哪裡來的膽子,居然敢忤逆他這樣的大臣。如果他見識到26歲時的胡銓,將會更加驚訝。

十年前的胡銓,正是一名參加科舉考試的考生,順理進入了殿試,受到了宋高宗的接見。這是一場決定命運的面試,最高獎勵是狀元頭銜以及飛黃騰達的前途。然而,就在宋高宗問詢胡銓好幾個問題之後,胡銓竟然當場批評宋高宗:陛下問我幾十條對策,這些都是問天道。天道何其渺茫,怎麼不問問老百姓的呼聲呢?

秦檜向金人求和,大臣上書:請斬此賊,否則我投湖自盡

要知道,這時候的胡銓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也是第一次見到九五之尊的皇帝。這位軟弱的宋高宗,雖然怕金人怕得要死,但在南宋國內卻是至高無上的存在。胡銓能夠不畏生死,不計較個人的得失,抓住機會勸諫皇帝,實在令人敬佩。

只可惜,胡銓不怕死,卻無法改變宋高宗和秦檜議和的決心。從此到秦檜死前,十八年時間內,胡銓的生活,就是從一個貶所趕去另一個貶所。不是在被貶的地方,就是在去被貶之地的路上。又過了五年,朝廷才通知他可以隨意居住,這離當年的慷慨激昂,已經有23年時間了,胡銓也由三十六歲的年輕人變成了六十歲的垂垂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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