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動嘉靖的松江府妻妾碎夫案:張仲死有餘辜,為何判當事女子極刑

據《崇禎。松江府志》記載:嘉靖三十二年,松江府治內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遍地生毛,細如髮,五色俱備。

驚動嘉靖的松江府妻妾碎夫案:張仲死有餘辜,為何判當事女子極刑

最終,朝廷判處四人極刑,松江府內人人為之鳴不平。事實如此確鑿,嘉靖帝為何如此判決而不是法外開恩呢?

案情回顧

趙氏,本名瓊娘,湖州烏城人,出身官宦之家,其父親趙仁曾擔任縣丞,膝下只有瓊娘這一個女兒,本著延續香火的目的,決定找個上門女婿。

張仲,彼時為縣裡的諸生,對於科舉,趙仁自是熟悉不過,眼前的這個小夥子年紀輕輕就考了秀才,以後參加鄉試定能拿到名次。

就這樣,貧窮出身的張仲入贅趙家。

開始的時候一家人倒也其樂融融,不過,隨著張仲考中進士,其脾氣亦是漸長,也就不把岳父放在眼裡了。

趙仁不忍看女兒整日被欺凌,就對她講,過不下去的話,就把張仲休掉吧。

瓊娘自小飽讀詩書,耳濡目染下,雖說對方是上門入贅,但她始終堅持從一而終的理念,壓根就沒有休夫的想法。

沒過多久,趙仁在悲憤交加下辭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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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士出身的張仲,很快就被授予廣德縣知縣。

功名富貴全有了,張仲的本性也逐漸開始暴露出來了。

身為大明朝的官員,怎麼能沒有個妾呢?很快,便納山陰縣唐氏為妾。不過,他對此並不滿足,途徑蕪湖的時候,逛了趟煙花柳巷,不知怎麼,就被一個叫楊媚孃的青樓女子給迷的神魂顛倒,出重金將她贖回家中。

從此,張仲對楊媚娘言聽計從,瓊娘、唐氏備受冷落。這還不算完,瓊娘作為原配,她是朝廷封的誥命夫人,有鳳冠霞帔,楊媚娘慫恿張仲把那套衣服拿過來給自己穿。

根據大明律例,不按等級規制穿衣服是要受到懲罰的。

舉個例子,正統年間,禮部尚書徐晞的孫子,娶了朱祁鎮姨娘家的女兒,這關係算是夠硬了,但是他被朱祁鎮召見入宮的時候,頭上也不得不帶著平頭巾。

《明史》:“儀賓、朝服、公服、常服,俱視品級,與文武官同……有僭用者,革去冠帶,戴平頭巾,於儒學讀書、習禮三年。”

若是平民僭越,其懲罰更為嚴厲。但是,生性軟弱的瓊娘,對此敢怒不敢言,時間久了,她和唐氏也就習慣了這種逆來順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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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樹欲靜而風不止,楊媚娘看她們毫無反抗,開始變本加厲了。張仲本就是一個施虐狂,加上楊媚孃的慫恿,更是一發不可收拾,皮鞭、棍棒

……

無所不用其極,瘋狂的時候,甚至讓僕人和丫鬟、老媽子做出不堪之事。

瓊娘、唐氏本是書香子弟,怎能看這種場面!其結果就是被張仲暴打。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幾年,張仲的官越做越大,很快升到了五品————松江府同知(副知府),當然,對待瓊娘等人亦是更加狠毒。

這天,張仲在家中設宴,款待推官袁汝,不知張仲抽的哪門子瘋,居然要瓊孃親自出來倒酒陪侍。

按說,婦道人家怎能輕易拋頭露面?況且還是敬酒這活兒!

雖然心裡一百個不樂意,瓊娘還是出來了。

不過,張仲見瓊娘皮笑肉不笑,上去就是一巴掌將瓊娘掀翻在地。

袁汝一看不對勁,連稱自己家中有急事,便匆匆離了張府。

感覺顏面盡失的張仲瞬間惱火了,一番拳打腳踢,瓊娘昏死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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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來後的瓊娘再也無法忍受,之前之所以沒有爆發,她一直想著

“家醜不可外揚”,現今,整個松江府怕是都要知道這個事了,我的臉面何在?我可是朝廷敕封的五品誥命夫人!被一個青樓女子騎在頭上作威作福,是可忍孰不可忍!

思忖及此,瓊娘把平日間飽受欺凌的唐氏、丫鬟菊花及老媽子五一嫂叫了過來,一起商議怎麼辦。眾人一致同意除掉張仲以求解脫。

當晚三更,幾個人手持刀斧利刃潛入張仲房間,張仲罪惡的一生就此結束。

推官袁汝,作為本案親歷人,他對事情的來龍去脈再清楚不過,就給知府方濂建議免去這四人的死罪。

方濂作為松江府的最高長官,過堂的時候,亦是提醒瓊娘幾人,引導她們是臨時起意所為,因為按照《大明律》,臨時起意和事先預謀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處理結果。方濂並不完全同意袁汝的方案,四人雖然情有可原,但是如此嚴重後果,如果不抵命的話,怕是嘉靖那邊也沒法交代,就決定只斬殺一個主謀之人,餘等不問。

這事弄得沸沸揚揚,很快傳到嘉靖耳朵裡,他就任命蘇松兵備道許宗魯為欽差,專門督辦此案。

許宗魯達到松江府後,並沒有提取犯人,而是召集松江府一干官員商討對這四個女人處以何種刑罰較為合適。

在聽取了松江府的意見後,許宗魯把自己提前寫好的判詞拿了出來:

審得趙氏、唐氏,殺夫元兇,滅倫大惡。恨夫張仲縱情楊妾,不若宋弘之大義;反目室家,惟效黃允之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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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許宗魯是

“有備而來”。透過判詞,就可以看出,他把這起本由暴虐而引發的慘案的緣由改成了女人間爭風吃醋。這樣一弄,瓊娘、唐氏等人再無從輕發落的餘地了。

判詞遞到嘉靖案頭,他就寫了兩個字:依儀。

最終,瓊娘、唐氏被判凌遲,菊花、五一嫂被斬頭。

為何這樣判?

地位使然!

沙場征戍客,寒苦若為眠,戰袍經手做,知落阿誰邊?蓄意多添線,含情更纏綿,今生已過也,結取後身緣。

唐玄宗時期,有次為了獎勵邊關將士,就令宮女親手縫製了一批棉衣。發下去後,有個士卒發現,棉衣裡夾帶了上述詩歌,看得出,這位宮女甚是憧憬嫁給大唐軍士。

經過一番調查,高力士將寫這首詩的宮女帶到了唐玄宗面前,讓宮女沒想到的是,唐玄宗居然下旨,讓這個宮女嫁給了那個軍士。

幾百年後,明朝一位錦衣衛千戶李雄的女兒李玉英也寫了一首詩:

新巢泥滿舊巢倚,泥滿疏簾欲掩遲。

愁對呢喃終一別,畫堂依舊主人非。

李雄陣亡後,李玉英的繼母焦氏為了讓自己的兒子李亞奴承襲父職,毒殺李玉英的弟弟,並且捏造了李玉英偷情的罪名,將她送進了北鎮撫司,其證據就是這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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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陸炳徹查此案,李玉英怕是冤死在北鎮撫司了。雖然無罪釋放,但是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已經沒了。

不過是一首詩,相隔幾百年,寫詩人的命運卻如此不同,說到根上,是人的觀念發生了變化。

秦朝以後,儒學的發展,有兩個至關重要的階段,一是西漢時期由董仲舒提出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二是兩宋時期的程朱理學。

儒學的發展並非是一帆風順,進入戰國後半程,禮崩樂壞,曾經的王道已經無法阻止諸侯兼併了,因此越來越多的諸侯國開始轉向經世致用的學說。

經過商鞅踢館後,儒學的發展遭到空前的危機,秦國一統天下後,儒學更是遭遇了滅頂之災。不過,其門徒並沒有放棄,依然在為昔日的輝煌前赴後繼。

比如,追隨劉邦定天下的酈食其、叔孫通、陸賈……雖然終其一生都沒有得到漢王朝的重用,但是,正式他們的努力,使儒家學說成功在漢王朝站位了腳跟,併為董仲舒開闢了施展才華的舞臺。

終兩漢,可以明顯看到,儒學已經和戰國時代有了很大不同。漢朝的儒學,概括起來,無非是為了滿足以下三個需求:

為滿足中央集權的需求:提出了“大一統”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為穩定社會秩序,規範等級制度需求:三綱五常、孝道治國;

加強君權的需求:君權神授、天人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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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期的儒學並不是完全吹捧

“王道”、“王權”,還是有“風骨”的。雖然“君權神授”,但是“神權”是限制“王權”的。

舉個例子,歷朝歷代,天降異象,在儒家看來就是上天對“天子”的警示,即便是臣子不說話,天子也要反思:皇天見異,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稱也。

就連英明神武的漢武帝,遲暮之年,也無可避免的釋出了《輪臺詔》。實際上,此時的儒學,對於天子而言,還是像緊箍咒一般,對他們多少還有一些約束。

這個情況,隨著程朱理學的到來發生改變了。

程朱理學,是由北宋的程顥、程頤哥兒倆首創,經過楊時、羅從彥等人的傳承,到南宋朱熹終於集大成。

隨著程朱理學的發展,影響範圍亦是越來越大,最終登堂入室,走進了金鑾殿。不過,宋朝並不怎麼重視它,僅僅是當成花瓶一樣,擺設而已,大宋天子都不正眼瞧它。

到了元朝,它終於成為官學,進入明朝,遭到了扭曲。它更注重的是對個人的“雕琢”,從此,“存天理滅人慾”成為主流。

驚動嘉靖的松江府妻妾碎夫案:張仲死有餘辜,為何判當事女子極刑

朱熹有一位叫鄭鑑的朋友,不幸英年早逝,朱熹就給鄭鑑的老丈人,當朝宰相鄭俊卿寫了一封信,勸他不要改嫁女兒,他在信中說“正以人倫風教為重,而欲全之閨門耳

”,不過,這位宰相的女兒還是再嫁他人了。

《明史。列女傳》曾記載這樣一則事例:成氏,無錫人,是河南登封訓導尤輔的妻子。尤輔遊學靖江,成氏也一起跟了過來。有天晚上發大水,倉促之間,家人無處可躲,都爬屋頂上了。

成氏也想上去,就問上面的家人,你們都穿衣服了嗎?

大家都顧著逃命了,那來得及穿衣服呢?

成氏就說了,男女袒露一起,這成何體統!

眾人都叫她上來,成氏寧死不從,最終坐死塌上。

朱熹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在明朝變成了現實。

明朝的貞節牌坊,比以前歷朝歷代的總和都要多,其實,每一座牌坊的背後,都掩藏著訴說不盡的血與淚。

結語

總的說來,從秦漢到明朝,對個人的枷鎖是越來越多了,束縛也越來越緊,女性扮演的角色亦是顯得無關緊要,其社會地位自然就隨之降低。大唐的女子可以騎馬打球,明朝呢?走路都成問題了。

驚動嘉靖的松江府妻妾碎夫案:張仲死有餘辜,為何判當事女子極刑

沒有了地位,那不就如其草芥了嗎?三綱五常要遵守,《大明律》也要遵守,兩者都犯,焉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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