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亂後的續命良藥,淺析唐朝兩稅法的利弊得失

內容摘要:眾所周知,安史之亂是唐朝由盛轉衰的拐點,大唐帝國不僅人口損失慘重,財源也已經接近枯竭。在此後的百年裡,唐朝只能算是苟延殘喘。不過,這百年裡,有一些政治手腕還是可圈可點的,比如宰相楊炎推行的“兩稅法”,雖然飽受爭議,但卻在一定程度上為唐朝續了壽命,今天,咱就說說“兩稅法”的利弊得失。

“兩稅法”推行的歷史背景

一項制度的革新,往往是因為舊的制度已經難以滿足現實需要,“兩稅法”也未能擺脫這個歷史規律,究其歷史背景,筆者總結了以下幾條。

第一,以“均田制”為依託的租庸調製已經失去了存在的社會根基。推行“兩稅法”之前,唐朝一直實行的是租庸調製,可以說,這種制度成就了唐朝的鼎盛國力,但到了唐朝中期,這種制度已經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唐朝初年,經過多年的戰亂,閒置土地較多,男丁又少,於是國家就推行了均田制,按照人丁的數量授田,你只要接受了政府的田地,就要以實物的形式繳納賦稅,還要為國家義務勞動,這就是租庸調製。可是,社會經濟向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個別家庭出現經營不善,或者出現了變故,家中的田產就被逼無奈要變賣,但是,稅賦卻是按照人丁收取的,你即使失去了土地,國家照樣得找你要賦稅,於是,大量農民開始逃亡,土地兼併規模越來越大,形成了惡性迴圈,均田制名存實亡。既然均田制都沒有了,以均田制為基礎的租庸調製也就面臨“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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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華的盛唐

情況更加嚴峻的是,安史之亂對社會的破壞是非常嚴重的,人丁急劇減少,而朝廷所需賦稅無從徵起,原先倖存的農戶負擔更加沉重,於是,逃亡現象達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再不改革稅制,恐怕社會將引起更大的動盪。

第二,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形勢嚴峻,各軍閥不聽朝廷命令,橫徵暴斂,中央財政幾近枯竭。這個問題由來已久,李隆基時期就已經變得不可收拾,要不然也不會有安祿山和史思明的反叛。隨著募兵制的推行,國家的財政支出數量大幅度增加,為了國防的需要,朝廷允許各個節度使在本地收取賦稅。這麼做,初衷是好的,畢竟,藩鎮遠在邊關,如果財權都控制在中央,遠水解不了近渴,會大大限制邊關軍隊的戰力。但是,誰也沒想到,這種財權的放任,居然給後世帶來如此頭疼的弊端。安史之亂後,藩鎮做大之勢已經難以遏制,唐德宗的許多敕令形同廢紙,藩鎮根本不執行。這麼一來,很多藩鎮的勢力範圍,中央根本就收不上來賦稅,而那些武將向來都比較粗魯,又對文官缺乏信任,一味地橫徵暴斂,全國各地賦稅徵收一片混亂,社會矛盾非常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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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亂

第三,唐德宗有意做一番事業,尤其對削藩頗有意向,可惜,朝廷實力不允許武力削藩,只有另闢蹊徑,於是,透過稅制改革的辦法也就成了一條比較溫和的、行之有效的“削藩”之策。一個曾經萬邦來朝的帝國,任誰去做帝國的皇帝,都會有一個復興的夢,而唐德宗此人多愁善感,更是有一個躁動的心。眼看著國家糜爛如此,連政令都難以統一,他有意削藩自強,可是,動刀動槍的事,可不是磨嘴皮子那麼簡單,國家剛剛經歷大亂,元氣大傷,想動兵革,實力也不允許,當時,國家財政困難到什麼程度,看看《舊唐書》是怎麼描寫的吧:

其始也,去無名之費,罷不急之官;出永巷之嬪嬙,放文軍之馴象;減太官之膳,誡服完之奢;解鷹犬而放伶倫,止榷酤而絕貢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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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將專權示意

什麼意思呢?中心思想只有一個:皇帝也要勒緊褲腰帶過日子了。如此財力,還想著組建大軍與藩鎮軍閥們一決雌雄?去哪裡有這個實力呢?武力解決不了的事,也只有從文治上解決了,所以,稅費改革,實際上是一種溫和的治理方式。此細節,後面再詳論。

“兩稅法”帶來的積極意義

第一,大大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與藩鎮相比,朝廷再次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優勢。原先的租庸調製,到了唐德宗時期,難以推行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以人丁徵稅,富人是以人口數量來徵稅,窮人也是按照人口數量來徵稅,加上很多富人本身就是貴族,又有稅賦的豁免權,於是,稅賦又變相轉嫁給了窮人,這種做法,不僅使徵稅的根基變得很不穩定,徵收上來的稅額也越來越少,朝廷自然就沒錢。而兩稅法不同,是以財富多少來徵稅的,無論是貴族還是富人,都沒有豁免權,這樣,徵稅的物件從人轉向了財富,朝廷的收入當然會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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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示意圖

第二,兩稅法推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往的稅法,都是以實物的形式繳納,程式還是非常繁瑣的。兩稅法不同了,統一折算成錢,或者折算成布匹,如此一來,田賦也都需要進行商品轉換。不用說,這一來二去,商品經濟自然也就活躍起來了,而且,繳納賦稅的程式也簡化了很多,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繁榮。

第三,兩稅法實際上是一種“溫水煮青蛙”式的削藩良策。既然各個地方各自為政,不聽中央調遣,而中央又沒有武力解決藩鎮問題的能力,那麼,採取一些文治手段也就非常必要了。

(一)削弱了藩鎮武力對抗的經濟基礎。其實,藩鎮最令人頭疼的就是財政自主權,他們可以在自己的領地裡隨意徵收賦稅,有些藩鎮甚至敷過了中央。兩稅法推行後,無論是中央控制區還是藩鎮控制區,一律都要按照此法執行,以往,朝廷在藩鎮控制區無法徵稅,如今,藩鎮的錢也被徵收到了中央。中央的財力得到了加強,而藩鎮的財力則逐漸得到了削弱。有些人肯定很奇怪,難道藩鎮不會反對嗎?當然會,但不敢因此而與中央翻臉,畢竟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你領著兵來滅我,我給你魚死網破,但你來收點錢,我總不至於拎著腦袋拼命。況且,藩鎮的頭領普遍是武將出身的大老粗,對此等溫和政策的危害,很多人也是渾然不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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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邊軍

(二)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藩鎮對抗的人力基礎。根據“兩稅法”的規定,“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也就是說以實際居住地的人口進行徵稅,那麼也就不難明白了,人口稠密的地方,人均稅率自然也就偏低了,人口稀少的偏遠地區,反而稅賦更重,因為地方的稅負總額是朝廷攤派的。這就造成了一個結果,大量處於邊遠地區的農民,為了降低自己的納稅量,選擇逃到人口稠密區生活。恰好,人口稠密區幾乎都在朝廷的控制之下。直接減少了藩鎮地區的人口數量,使他們的兵源受到了影響。

雖然這種辦法在削弱藩鎮方面效果不是特別大,但總體上還是增強了中央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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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是根本

“兩稅法”的弊端和危害

興一利必生一弊,利弊往往是相伴而行的,“兩稅法”作為一種制度,自然也難逃自然法則。其實,這種制度的弊端還是非常明顯的。

第一,貨幣交易,傷農而利商。古代的中國,向來以農為本,因為我們是農耕民族,萬事都需以農業生產為根基的。可是,兩稅法的推行,要求農民上繳賦稅,必須都換成貨幣,而朝廷並沒有推行配套的金融政策,這麼一來,物價飛漲,錢貴而物件,農民繳納的賦稅,實際上大大超出了以往的數額。改革前,農民只需要經歷國家的盤剝,改革後,農民還要經歷一層商人的盤剝,自然也就出現了傷農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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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

第二,量出而入,為揮霍無度創造了制度便利。以往的財政制度都是“量入為出”,通俗點說就是看鍋下飯,根據收入的多少,來確定朝廷的開支。財政收入多了,就多花點,收入少了,就少花點。但兩稅法不同,產生了一種“預算”思想,就是根據朝廷的需求,核算出一個數額,然後將此數額攤派到各地徵稅,而這個數額的上限是多少,卻沒有做出說明。這就等於說,朝廷想花多少錢,就給地方上要,地方上就想辦法徵收。皇帝揮霍也就算了,身邊的權臣、宦官也揮霍,而徵收稅賦的制度也為他們的揮霍創造了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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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的八稜金盃

第三,資產審查制度沒跟上,造成了“竭澤而漁”。“水無常心”,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人的財產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有些家庭,經營得好,家庭資產得到了很大的擴充,而有些家庭的資產卻嚴重縮水。朝廷徵稅是以資產多少為依據的,但缺乏及時的資產審查,家庭資產擴充的人家還好一些,但資產縮水的人家卻依然要按照原先的標準交稅,惡性迴圈,由富轉貧,不得不逃亡。這麼一來,制度也就變成了惡政。

總體上來看,兩稅法雖然弊端叢生,但還是為唐朝的財政收入帶來了轉機,也是唐朝在安史之亂後能夠續命百年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是,它的主導者楊洋,是一個出色的財政專家,卻不是一個出色的政治家,因得罪了太多人,最終被朝廷拋棄,慘死於前往海南的路上,令人唏噓。

其實,關於兩稅法,筆者還有很多想法,只是限於篇幅,也就不多贅述了,留給網友們一起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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