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差異自古就有,古代科舉如何保證錄取公平?這些做法值得參考

引言:

每年高考錄取季,網路上都會興起一場是按分數擇優錄取還是地區均衡錄取的爭論。其實這種爭論是自古就有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古人又是怎麼做的呢?隨爛柯人君一起了解一下吧!

地域差異自古就有,古代科舉如何保證錄取公平?這些做法值得參考

(宋 科舉考試 )

一、宋代科舉南北之爭與“恩科”

影響中國歷史兩千餘年的科舉制度產生於隋唐時期,開創了任官選能的新模式。此時由於南方發展還不充分,中國歷史發展的地理走勢仍是東西分野。以函谷關為界,以東為關東,以西為關西。北方作為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是人才的主要來源地,有所謂“關西出將,關東出相”的說法。所以此時的科舉取士沒有特殊的地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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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考科舉的貢院如今是科舉博物館

安史之亂使北方經濟發展遭到嚴重破壞,南方則得到進一步開發。北方自安史亂後戰亂不斷,北宋建國後仍長期遭受來自遼、西夏的威脅,經濟凋敝,文教落後,士人學習環境較差。到北宋時期,南方長期穩定的發展使南方經濟文化發展隱約有超越北方之勢,士人科考表現亦是如此。另外造成南北科考差異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進士科以考詩賦等偏文學化的內容為主,而北方士人自古擅長於經術,已形成通經致用的文化傳統。他們不擅於詩賦,考試優勢漸漸喪失。到北宋中期,科舉取士南弱北強的局面漸漸被打破,南方士子在科舉考試的表現中越來越突出。

隨著南方舉子漸漸霸佔進士的登科錄,南北方士人的矛盾也越來越大。面對滿榜南人,仁宗時宰相富弼曾上書皇帝“

臣切思近年數榜以來,放及第者,如河北、河東、陝西此三路之人,所得絕少者何?蓋此處人物稟性質魯,不能為文辭,中程式,故皆老於科場,至死不能得一官。

”面對這些問題,宋廷採取了一些解決措施。宋太祖時,下詔優待重經學的明經科;宋真宗時,對邊境地區士人單獨考試;宋仁宗時,在科考中增加考偏經術化的策論。但這些都無法改變南強北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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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樂》宋仁宗劇照

到宋英宗時,南北士人因科舉的錄取制度,矛盾終於爆發,在朝堂上形成爭論。北人以司馬光為代表,南人以歐陽修為代表。司馬光主張均額,按地區取士。他指出“

雖微陋之處,必有賢才,不可誣也。是以古之取士,以郡國戶口多少為率,或以德行,或以才能,隨其所長,各有所取。近自族姻,遠及夷狄,無小無大,不可遺也。

”而歐陽修則認為維持實行全國一個標準的現狀,按成績錄取。他認為

“王者無外,天下一家。故不問東西南北之人,盡聚諸路貢士混合為一,而惟才是擇。

”司馬光主張利於北人,歐陽修主張利於南人,問題仍未解決。英宗則懼於祖宗成法,仍維持傳統全國一個標準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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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樂》歐陽修劇照

神宗時,皇帝銳意改革,想要革除科舉考試弊端,且照顧科考困難的北方士人。採納王安石的做法,對科舉取士動了手術,即把考經術的明經科融入進士科,考試的內容改成重儒家經典的策論,但要求講究行文和作文技巧。但實際上,南北差異的本質原因是南北經濟文化發展的差異,所以南強北弱的局面仍未改變。

在北宋時期,還存在一種“特奏名”的科舉優待方式,又稱“恩科”、“特科”,主要針對連考多年不中的舉子。宋真宗曾說:

“如聞科場舉人有累舉不第、年齡已高、無家可歸者,深可衿憫。宜令廣視蒐羅,特與奏名。”

這主要是因為在宋代,庶族地主已取代門閥士族,佔據了統治地位。但長期以來,庶族地主分化為特權大地主和中小地主,後者實際佔這一階層主流。而在科考中,由於大地主教育與資源的優勢,中小地主與平民科考中優勝的人才可謂鳳毛麟角,進入高官階層的機會根本無法與大地主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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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讀書人

而中小地主和平民恰恰是統治的基礎,科舉是他們唯一躋身上層的希望,所以皇帝為維護統治,會時不時針對中下階層在科舉上釋出優惠政策。畢竟,推翻前朝唐的農民起義軍的首領黃巢、王仙芝都是落第士人,其科考失意使其無法成為利益的分配者。他們鋌而走險,走上叛國道路,使宋統治者記憶觸目驚心。況且在宋代,失意士子傳送起義,私逃敵國也是常事。

二、明代的“南北榜”與清代“分省定額”

南宋以後,蒙元入主中原,科舉制時斷時續,且對南宋原統治地區設定歧視性的南榜,取士名額極少。明朝建立後,正式恢復了科舉考試,南方士人在南宋時期積澱但在元朝鬱積的文化素養終於得以發揮。北方則自北宋末年,金兵南下,已經被文化相對落後的少數民族佔據兩百多年,文化教育事業落後。這導致了南人在考試中遙遙領先,獨佔勝場。為改變這種現象,南北方士人再度展開激烈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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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科舉會試)

明初南北士人科考矛盾因洪武三十年會試而爆發。洪武三年規定了各省舉人參加中央會試的名額,大致相差無幾。但是中央會試擇優而錄,不作地域區分。洪武三十年會試發榜之後,滿榜52人皆是南人,這引起了北方舉子的強烈不滿。因為主考官劉三吾是南方人,所以北方舉子便懷疑是劉三吾偏袒,向皇帝上報。皇帝朱元璋聽說後勃然大怒,命令徹查此事。朱元璋派了侍讀張信等十二人前往復閱試卷。審查結束後,他們認為閱卷不存在徇私舞弊現象,結果還是維持原榜。但北方舉人不服,再度上疏朱元璋,說審查組與主考官勾結,故意拿北人答的差的試卷來複審,欺騙皇帝。朱元璋聽說後更加惱怒,處死和流放了本次會試所有考官和複查組成員。自己親自殿試,改為錄取北人55名,四川籍士人6名,南人無一錄取。

細究此事,其實此案帶著濃厚的政治意味。朱元璋是安徽鳳陽人,此地處於淮河流域不南不北的地方。但在當時江南士人眼中,是不折不扣的北方。且在元末群雄的混戰中,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是張士誠的地盤,張士誠待文人優厚,深受江南文人愛戴。但最終群雄逐鹿以朱元璋獲勝,江南許多文人對張政權仍表現留戀之情,朱始終對江南文人存有芥蒂之心。此次大案迎來機會,既可以打擊原敵佔區的南方士人,又可以籠絡北方士人。北方長期被少數民族佔領,且此時蒙元勢力仍有殘留,如果不在政策加以收買,可能會引發更大的政治危機。而一代碩儒劉三吾固然學問淵綜廣博,判卷標準也很客觀。他僅是從卷面來定錄取名單。而真正的政治家,錄取名單不僅僅當做選拔人才的成績排行表,也是政治操控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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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畫像

到明仁宗洪熙年間,大學士楊士奇上奏了分設南北卷的摺子,他認為

“科舉當兼取南、北士。”

仁宗皇帝認為北人做學問比不上南人,楊士奇說道

“長才大器 ,俱出北方 ,南人雖有才華 ,多輕浮。”

他認為南方人雖才華出眾擅長於詩律辭藻,做事卻浮躁沉不住氣,在做官方面不如北人踏實能幹。終於,在明宣宗,楊士奇任內閣首輔時,制度得以確立。主要內容為會試分設南北卷,舉人試卷在糊名時作“南”、“北”、“中”標識。錄取時,南人取55%,北人取35%,中人取10%。景泰年間,進一步明確了各區的地域。“南捲包括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卷為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中捲包括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和滁徐和三州。”自此明南北卷分設的制度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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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宣宗劇照

到晚明清初,西部邊遠落後地區無人中進士的現象又凸顯出來。康熙51年,為進一步促進地區公平,擴大統治基礎,廢除了南北卷制度,實行對每一省區配額的做法。自此,分省定額的制度確立下來,一直影響到我們今天高老的錄取模式。

文史君說:

自以考試為標準選拔人才的科舉制度誕生起,公平公正就是人們所關注的一個話題。但是公平是相對而言的,每個人公平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沒有絕對的公平。而一千年多年來,科舉發展的經驗為我們確立了一個可能不是最公平,但是最普適的做法。

當某種考試成為社會上升的渠道和階層變動的捷徑時,其涉及的不僅僅是選拔優秀人才,同時也要考慮地區發展的均衡,對整個社會群體的照顧。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當某種選拔制度被某個特權階層壟斷,階層流動途徑被阻斷時,將面臨整個社會其他階層的怒火。壟斷階層、甚至整個政權最終也將走向顛覆。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參考文獻:

劉海峰:《科舉取才中的南北地域之爭》,期刊《中國歷史地理論叢》,1997年第一期。

陳秀宏:《科舉制度與唐宋士階層》,東北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

王元林、梁姍姍:《考試公平與區域公平的博弈——洪武丁丑會試南北榜案重新解讀》,雜誌《求索》,2014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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