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費補貼VS職工食堂,稅收處理一樣嗎?

餐費補貼VS職工食堂,稅收處理一樣嗎?

你單位職工的午餐是如何解決的?為了員工更好午間休息,保證身體健康,方便午間就餐,大多數企業都會解決員工的午餐問題,由於各企業的規模和制度不同,有的企業設有內部食堂,有的企業直接給員工發放午餐補貼,無論哪種形式,都會涉及到財稅處理,午餐費用如何做賬?是否扣繳個人所得稅?一系列納稅事項是財務人員普遍關注的問題。不同形式的午餐福利,其中的涉稅處理也有不同。一起來分析!

一、午餐補貼

午餐補貼,顧名思義就是公司按日或者按月發給員工用於解決午餐的固定費用。也就是一種貨幣形式的補助。

(一)賬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因此,按月統一發放的午餐補助,應作為工資核算,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二)稅務處理

每月固定發放午餐補貼的稅務處理,主要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有關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檔案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因此,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的職工午餐補貼,如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且符合工資薪金相關規定的,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如不符合工資薪金相關規定,但符合職工福利費相關規定的,可作為福利費按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在稅前扣除。

2.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午餐補助屬於工資薪金所得的範疇,應該扣繳個人所得稅。

估計很多的會計朋友又質疑了,為什麼我們單位的補助是免稅的?注意,可以免徵個稅的餐補叫“誤餐補助”,兩者一字只差,在稅務處理上就完全不一樣了。誤餐補助有明確規定不徵收個稅的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誤餐補助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內設職工食堂

企業食堂又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實行內部核算的集體福利性後勤服務單位,另一種是對外承包給個人。

(一)內部核算的食堂

內部核算的食堂其實也相當於企業的一個部門,主要核算其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以及食堂裝置成本。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裝置、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財務部撥款給食堂

借:其他應收款—食堂

貸:銀行存款

(2)採購廚具設施,並拿票報銷

借:固定資產—廚具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

(3)廚具設施折舊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累計折舊—廚具

(4)食堂採購食材並報銷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

此處需要注意:企業食堂採購廚具和食材,均屬於用於集體福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不得用於抵扣;已認證的,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5)食堂工作人員發放薪酬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6)食堂發生水電費、日雜費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

稅務處理方面,內部設立食堂並提供免費午餐的情況下,不涉及個人所得稅,但是要注意用於集體福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另外企業所得稅扣除方面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發票問題

主要是食材支出的票據,由於很多情形是從農貿市場購買的原材料,銷售者大都不給開具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屬於增值稅應稅專案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專案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注意把握小額零星的標準,避免超過標準未取得發票不得稅前扣除的風險。

2.分清楚招待費和福利費

有些企業食堂檔次較高,除用於內部用餐,還可以用來招待客戶,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單獨核算該部分招待支出,計入業務招待費。

3.額度問題

有些企業將一些見不得光的費用,也計入了職工食堂,導致其支出特別大,這樣明顯不合理。這種做法很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

(二)食堂對外承包

對外承包就是將食堂直接承包給個人和其他企業,職工免費享用午餐。月末,其他企業或者個人依據職工就餐次數以及定額與公司結算並開具發票。賬務處理相對簡單。

收到承包人開具的發票和支付單據,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成本/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稅務處理方面,主要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公司憑對方開具的發票按照福利費限額扣除。

2。個人所得稅:由於規定了每個人每次就餐的定額與公司結算,比如每人每次15元,此時,屬於可以可以分割的,可以量化的非貨幣性福利,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透過上述分析,不同的午餐形式稅務處理總結如下:

餐費補貼VS職工食堂,稅收處理一樣嗎?

TAG: 福利費薪金食堂職工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