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會傷肝嗎?傷肝的“兇手”又是誰?

安全用藥常識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保障公眾用藥安全離不開科普宣傳。為增強公眾安全用藥意識,持續、廣泛普及藥品安全知識,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大眾日報聯合推出“人民藥監為人民·安全用藥專欄”,寄望透過這些安全用藥知識,提升公眾安全用藥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中藥的毒性,人們自古就有一定認識,《神農本草經》將中藥分為上、中、下三品,《中國藥典》收載了83種有毒中藥(低毒性31種,中毒性42種,劇毒10種)。中藥的毒性可影響各個器官,今天我們來聊一聊較常見的中藥肝損傷不良反應。

什麼是中藥肝損傷?

中藥肝損傷(HILI)是指中藥本身和(或)其代謝產物等所導致的肝損傷。按發病機制分為藥物的直接肝損傷和特異質性肝損傷;直接肝毒性是指攝入體內的藥物和(或)其代謝產物對肝臟產生的直接損傷,往往劑量越大,損傷越嚴重;特異質型肝損傷,一般與藥物劑量無關,常常難以預測,只對少數特異體質患者產生明顯影響。按損傷細胞不同可分為肝細胞損傷型(肝細胞被破壞,轉氨酶釋放入血)、膽汁淤積型(肝細胞分泌膽汁的功能受影響,膽汁不能正常生成)、混合型和肝血管損傷型(肝竇、肝靜脈和門靜脈的內皮細胞被損傷)。

引起中藥肝損傷的因素有哪些?

藥物本身有肝毒性成分

已知中藥引起肝損害的成分有生物鹼類,如千里光、款冬花裡含有的吡咯裡西啶生物鹼、延胡索含有的延胡索乙素;苷類,如黃藥子、廣豆根中含有的皂苷和黃酮苷,蒼朮含有的蒼朮苷、番瀉葉中的番瀉苷;毒蛋白類,主要存在於部分藥用植物種子中,如蒼耳子、蓖麻子;萜與內酯類,如川楝子、雷公藤;鞣質類,如五倍子、石榴皮;蒽醌類,如何首烏、大黃;金屬元素類,如硃砂、紅粉、雄黃;其他還有艾葉、薄荷中的揮發油,補骨脂中的異補骨脂素,斑蝥中的斑蝥素等。

個體差異

個人免疫、遺傳、代謝、基礎疾病、中醫體質存在差異,人與人之間對中藥肝損傷的的敏感性不同,同一種中藥,同一個劑量,相同的使用時間,不同人發生中藥肝損傷的風險不同。如何首烏的肝毒性與遺傳有一定關係,據文獻研究基因多型性可能是何首烏在臨床引起肝毒性的重要原因。年齡和性別也有一定影響,兒童和老人對某些藥物的代謝解毒能力相對較低,可能增加肝損傷風險。

使用因素

按照中醫辨證論治原理可能使中藥肝毒性降低,如有學者進行腎陰虛陽虛模型動物藥理學實驗,結果腎陰虛大鼠何首烏肝毒性明顯小於腎陽虛大鼠。此外,違反“十八反”“十九畏”等配伍禁忌、長期超劑量使用有肝毒性藥物都可能使中藥肝損傷風險增加。

中藥肝損傷的主要表現有哪些?

中藥肝損傷表現輕重不同,與其他肝損傷相比沒有特異性,可以引起目前已知的所有急性、亞急性和慢性肝損傷型別。常見的症狀包括乏力、食慾減退、噁心、厭油、小便深黃或褐、上腹部脹痛、肝區不適等,有時可伴發熱、皮疹,病情嚴重者可有凝血功能障礙(如柏油樣便),甚至昏迷等表現,體徵可出現面板及鞏膜黃染、面色晦暗、肝掌(雙手手掌兩側的和指尖掌面呈粉紅色斑點和斑塊,色如硃砂,加壓後即變成蒼白色,解除壓迫後又呈紅色,掌心顏色正常)等。

中藥肝損傷生化指標主要有哪些?

藥源性肝損傷相關的主要指標有反映肝細胞損傷的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有反映膽管損傷的鹼性磷酸酶(ALP)和γ谷氨醯轉肽酶(GGT),有反映肝臟功能障礙的血清總膽紅素(TBil)、白蛋白、膽鹼酯酶、凝血酶原時間(PT)、凝血酶原活動度(PTA)以及國際標準化比值(INR)等。

建議根據中醫辯證原則規範使用中藥,限制劑量和療程,長期服用中藥或既往有肝病基礎疾病的患者定期監測肝功能,若出現中藥肝損傷的相關表現或生化指標出現異常,及時諮詢醫生。

哪些藥物可能引起肝損傷?

2015年-2022年,山東省收到的可疑中藥肝損傷不良反應報告涉及約近百個品種;就用藥時間看,用藥當天發生肝損傷的比較少,2到7天的約佔3成,8到14天的約佔3成,14天以上的約佔4成。出現的症狀主要有噁心、嘔吐、乏力、反酸、燒心、食慾不振、厭油、腹脹、腹瀉等,有的患者伴有尿黃、目黃、面板黃染、肝區疼痛,同時伴有肝生化指標的變化。

疑似肝損傷報告涉及的部分藥物有治療風溼關節炎的雷公藤製劑;治療面板病的驅白巴布期片、潤燥止癢膠囊;舒筋通絡的仙靈骨葆膠囊、骨康膠囊;活血化瘀的血塞通、血栓通注射劑;降血脂的血脂康;營養腦神經的醒腦靜注射劑;清熱解毒的新癀片。患者經停藥治療後,9成以上好轉或痊癒,未好轉的病例少見。

避免肝損傷需科學用藥

建議患者按照說明書規定的劑量和療程或遵醫囑使用中成藥,避免超劑量使用,用藥前認真閱讀說明書,特別是不良反應、用藥禁忌、注意事項等安全性內容;聯合使用可能引起肝損傷的藥物需諮詢醫生;若確需長期使用,在諮詢醫生基礎上,加強自身監測,出現噁心、嘔吐、納差、面色發黃等症狀及時停藥就診,同時注意定期複查;對於肝病基礎疾病患者、有多種慢性病的老年患者合併用藥需謹慎。

患者如發現相關不良反應可以向經治醫師報告,也可以向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經營企業或者當地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上報後中心專業人員將對報告資訊進行研究分析評價,國家藥監局根據評價情況定期釋出安全用藥指導或說明書修改公告,請關注相關資訊。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楊潤勤 通訊員 常虹 謝彥軍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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