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衰常用藥物總結,這些要點你都掌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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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力衰竭(AHF)是指繼發於心臟功能異常所致的心肌收縮力明顯降低、心臟負荷加重,造成急性心排血量驟降、肺迴圈壓力突然升高、周圍迴圈阻力增加,從而引起肺迴圈充血而出現急性肺淤血、肺水腫及伴組織器官灌注不足的心源性休克的一種臨床綜合徵。

AHF是常見急症,常危及生命,必須快速診斷和緊急搶救治療。

急性心衰常用藥物總結,這些要點你都掌握了嗎?

圖1:急性心力衰竭診療流程圖

急性心力衰竭的分型和診療原則

根據是否存在淤血 (分為“溼”和“幹”)和外周組織低灌注情況(分 為“ 暖”和“ 冷”)的臨床表現,可將急性心衰分為4型 :“乾暖”“乾冷”“溼暖”及“溼冷”,其中 “ 溼暖”型最常見。

表1:AHF臨床分型

(1)“乾暖”:無明顯體肺迴圈淤血並且外周組織灌注尚可,調整口服藥物即可。

(2)“乾冷”:無明顯體肺迴圈淤血,機體處於低血容量狀態或容量正常、伴外周組織低灌注,首先適當擴容,如低灌注仍無法糾正可給予正性肌力藥物。

(3)“溼暖”:分為血管型和心臟型兩種,前者由 液體血管內再分佈引起,高血壓為主要表現,首選血管擴張藥,其次為利尿劑;後者由液體瀦留引起, 伴體肺迴圈淤血,首選利尿劑,其次為血管擴張藥。

(4)“溼冷”:最危重的狀態,提示體肺迴圈淤血明顯且外周組織灌注差,如收縮壓≥90 mmHg,則給予血管擴張藥、利尿劑,若治療效果欠佳可考慮使用正性肌力藥物;如收縮壓

急性心力衰竭常用藥物

1。利尿藥

(1)應用指徵:

有液體瀦留證據的急性心衰患者均應使用利尿劑。

(2)常用利尿藥及其劑量:

既往沒有接受過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宜先靜脈注射呋噻米 20~40 mg(亦可應用托拉塞米10 ~ 20 mg。)。

如果平時使用襻利尿劑治療,最初靜脈劑量應等於或超過長期每日所用劑量。

對於嚴重容量負荷過重的患者,可使用呋塞米40 ~ 160 mg或長期每日所用口服劑量的2。5倍(5 ~ 40 mg/h輸注)或者托拉塞米20 ~ 200 mg(5 ~ 20 mg/h輸注)。

(3)注意事項:

需監測患者症狀、尿量、腎功能和電解質。根據患者症狀和臨床狀態調整劑量和療程。

常規利尿劑治療效果不佳,伴低鈉血癥可加用託伐普坦。

利尿劑反應不佳或抵抗時伴容量負荷過重可考慮超濾治療或其他腎臟替代治療。

2。血管擴張藥

急性心衰常用藥物總結,這些要點你都掌握了嗎?

急性心力衰竭常用血管擴張藥及其劑量

(1)應用指徵:

收縮壓是評估患者是否適宜應用此類藥物的重要指標。

(2)注意事項:

收縮壓

有明顯二尖瓣或主動脈瓣狹窄的患者應慎用。

應用過程中需密切監測血壓,根據血壓情況調整合適的維持劑量。

3。正性肌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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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力衰竭常用正性肌力藥及其劑量

(1)應用指徵:

適用於症狀性低血壓(收縮壓

(2)注意事項:

①症狀性低血壓伴低心排或低灌注時應儘早使用,而當器官灌注恢復和/或淤血減輕時則應儘快停用。

②藥物的劑量和靜脈滴注速度應根據患者的臨床反應作調整,強調個體化治療。

③此類藥物可誘發心動過速、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用藥期間應持續心電、血壓監測。

④血壓正常、無器官和組織灌注不足的急性心衰患者不宜使用。

⑤因低血容量或其他可糾正因素導致的低血壓患者,需先去除這些因素再權衡使用。

4。血管收縮藥

(1)應用指徵:

對外周動脈有顯著縮血管作用的藥物,適用於已應用正性肌力藥後仍出現心原性休克或合併明顯低血壓狀態的患者。心原性休克時首選去甲腎上腺素維持收縮壓。

(2)注意事項:

這些藥物可能導致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和其他器官損害,用藥過程中應密切監測血壓、心律、心率、血液動力學和臨床狀態變化,當器官灌注恢復和/或迴圈淤血減輕時應儘快停用。

5。洋地黃類藥物

(1)應用指徵:

主要適應證是房顫伴快速心室率(>110 次/min)的急性心衰患者。

(2)使用劑量:

西地蘭 0。2~0。4 mg 緩慢靜脈注射,2~4 h 後可再用0。2mg。

(3)注意事項:

急性心肌梗死後24 h內應儘量避免使用。

本文來源:好醫術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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