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資料造假!中華聯合財險某中支因“四宗罪”被罰近百萬

7月1日,資本邦瞭解到,因財務資料不真實等原因,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下稱:中華聯合南京中支)被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處以機構罰款75萬元,兩名相關責任人也一併處以警告和罰款處分。

6月29日,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釋出三則處罰決定。

內容顯示,江蘇監管局經過調查、審理發現,中華聯合南京中支存在財務資料不真實、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保險業務記載與實際不符以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四大違法行為。

其中,經過調查發現,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中華聯合南京中支虛構租賃、宣傳、技術服務、電子裝置運轉及維護、會議、諮詢等事項,在“租賃費、宣傳費、技術服務費、電子裝置運轉及維護費、會議費、諮詢費”項下列支費用38筆,實際用於結算業務人員績效,涉及金額64。03萬元。

此外,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中華聯合南京中支將直銷業務出單在陳某等25名個人保險代理人名下,共涉及保單1359張,套取手續費100。03萬元,用於結算業務人員績效。上述陳某等25人實際並非該公司真實保險代理人員。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中華聯合南京中支將承保的76筆保險期間開始於2019年12月的僱主責任險,在2020年1月錄入公司業務系統並確認保費。公司業務系統記載的76筆僱主責任險的投保日期和簽單日期與實際不符,共涉及保費56。43萬元。

與此同時,江蘇監管局還發現中華聯合南京中支在2019年11月承保的多份保單中,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綜上,江蘇監管局對中華聯合南京中支處以機構罰款75萬元。同時,該南京中支處的總經理及其助理也一應被予以警告,併合計罰款16萬元。

據悉,因風控問題頻發,僅今年上半年,中華聯合財險就有多家分支機構因違規被當地監管部門處罰。

據不完全統計,一季度銀保監繫統釋出罰單中,涉及中華聯合財險及相關責任人的為11張。其中,中華聯合財險濟寧中心支公司被責令停止接受貸款保證保險新業務2年。

此後,4月16日,寧波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因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業務資料不真實、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受到警告處分並被罰款58萬元。

6月24日,中國銀保監會包頭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包頭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被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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