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國險資LP現狀!

原標題:解密!中國險資LP現狀!

保險機構是金融市場重要參與者,也是股權投資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改革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環。在2021年1月27日的銀保監會2021年工作會議上,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被列入全年監管工作重點。7月14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

張忠

寧在國新辦釋出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將持續地深化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改革”,“修訂保險資金投資金融產品的政策,將更多風險收益特徵符合保險資金需求的金融產品納入投資範圍。適度放寬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的要求,豐富產業資金和科創類基金長期的資金來源”。

隨著保險資金運用餘額規模不斷擴大和市場化改革推進,險資未來投向受到各方關注。保險機構資金運用具有哪些特點,作為LP參與股權投資又有怎樣的策略?對此,清科研究中心推出專題報告《2021年中國保險公司股權投資研究報告》,透過對近十年來中國保險機構以險資出資的資料分析,以及典型保險機構投資策略分析,展現中國保險機構作為LP的投資現狀,解析保險機構所面臨的挑戰及發展機遇。

有序放開險資參投創投類基金,但基金和管理公司均需滿足一定資質

目前保險集團配置股權投資基金佔比較小,主要基於保險資金屬性和監管政策約束,

“保險姓保”是監管層多次重申的監管原則。自2010年首次明確允許險資開展間接股權投資以來,相關監管政策幾經變更和增補,形成現行針對險資參投基金的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規模,投資集中度等多方面的監管或門檻要求,雖然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險資配置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但針對投資標的基金的投資限制呈現逐漸放鬆的趨勢,這一趨勢在對險資參投基金型別限制的變化上最為明顯。

2010年釋出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保監發[2010]79號)中,明確保險資金可以投資股權投資基金,但不得投資創業、風險投資基金。2014年該限制被取消,原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4〕101號),放開險資參投創業投資基金,同時出於審慎性原則,對創業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設定更高監管要求。相比其他股權投資基金,除了對投資團隊的人數和經驗要求,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投資團隊不僅要達到一定人員數量和投退經驗門檻,團隊的穩定性也是監管維度之一,如要求至少3名專業投資人員共同工作滿5年。在基金層面,險資對創業投資基金出資的賬面餘額被要求不超過基金募集規模的20%,單支基金投資單一創業企業股權的餘額不超過基金募集規模的10%。

根據2018年釋出的《保險資金股權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保險機構作為LP開展股權投資,投資的基金型別包括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包括併購基金)和以上述基金為投資標的的母基金。在參投股權投資基金及以其為投資標的的母基金時,就其基金管理機構和基金本身設定了不同的資質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為滿足監管對保險產品的責任準備金使用的要求,壽險公司可運用萬能、分紅和投資連線保險產品資金,財險公司可運用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資金,保險資管機構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時,保險資金投資的保險資管產品,其投資範圍應當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有關監管規定。

受資管新規影響險資出資曾斷崖下滑,但近三年逐步回暖

據中國銀保監會統計資料,2020年底我國保險業總資產23。3萬億元,同比增長13。3%,資金運用餘額21。68萬億元,同比增長17%。固定收益類資產仍為保險資金主要配置方向,截至2020年末,保險業整體資金配置中債券佔比38%,銀行存款(含現金及流動性資產)佔比15%,未上市企業股權、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計劃等股權投資佔比為8%。保險機構對股權投資基金出資較為謹慎,並未作為主要權益類資產配置。

根據清科研究中心統計,保險資金大面積參投股權投資基金興起於2015年,當年保險機構投資基金數量較2014年增長100%,認繳規模同比增長90。8%。

2016年和2017年保險機構參投基金較為積極,均有114支基金獲得保險機構投資,獲投金額超過2,0000億元,多支國資大基金陸續設立,並獲得險資高額投入。例如,2016年設立的中國保險投資基金(有限合夥)獲累計超過 40家保險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管公司)投資,認繳金額合計約478。7億元,佔基金募集總規模比例超過80%;同年設立的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也獲得太平洋資管214億元認繳出資。

2018年受到資管新規影響,市場資金收緊,股權投資市場整體募資進度放緩,險資出資股權投資基金的數量和規模也出現斷崖式下滑。

但近期有所回暖,2018-2020年投資基金數量和投資規模均呈現逐年增長趨勢,2020年參投基金規模超過1,800億元。

出資主體方面,根據清科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20年底,

目前中國各類險資主體對外投資基金數量累計超過800筆。其中約70%由人壽保險公司出資,

財產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也是較為常見的出資主體。

出於期限匹配和風險控制考慮,險資參投基金以成長基金為主,

更青睞PE機構。

在險資投資的基金中,超300支成長基金獲得保險機構投資,數量佔比達到66。7%,而其他型別基金數量均未超過50支;PE機構管理的基金數量佔比達到81。5%,獲得險資認繳金額佔比達到88。8%。

中國人壽十年出資規模超兩千億,偏好國資和頭部機構

以中國人壽作為LP投資情況為例,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是國家大型金融保險企業。截至2020年底,國壽集團旗下保險、投資公司作為LP對外出資基金數量約40餘支,出資金額合計超過2000億元。從出資主體來看,負責集團壽險業務的國壽保險參投私募基金最為活躍,達到中國人壽集團出資總額的八成。中國人壽作為LP參與股權投資的投資策略也較為明顯。

首先,從機構選擇來說,

中國人壽過半投向集團旗下投資平臺,外部機構復投率低。

截至2020年中國人壽投資的基金中,其旗下的另類投資管理平臺國壽投資及其全資控股機構所管理的13支基金獲得約700億元出資,佔中國人壽出資子基金總規模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他外部機構管理的基金較少獲得復投,除了中保投資、國科嘉和、廣州基金獲投規模超過100億元,其他機構獲得中國人壽出資金額均在100億元以下。

其次,

外部機構投資偏好國資背景,出資規模佔比近半成。

中國人壽作為LP,選擇外部基金時對管理機構有明顯偏好。總體來說,可分為以下三大類:1)機構具備國資背景,被投基金往往承擔著一定的政策目標。基金型別以基礎設施基金、FOF基金或扶貧產業基金為主。2)除投向內部基金外,偏好頭部VC/PE機構,其管理資本量均在百億以上。這類機構佔比近三成,獲得投資規模合計約180億元。3)基金由實體企業或旗下投資機構發起設立,投資領域涉及商業地產、養老產業、物聯網或新能源,與保險機構的聯動性較強。

再次,從參股基金型別上,

以成長基金和基礎設施基金為主,

偏好中大型基金。

此外投資數量和規模相對領先的是房地產基金和FOF基金,累計出資金額均超過200億元。而國內股權投資市場募集數量和規模領先的創業基金,國壽集團出資僅三支,且均在2015年以後。總體符合保險資金追求穩定而非高收益的投資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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