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血脂管理

不管是身體不適到醫院就診,還是入學或入職體檢,血脂檢查都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專案

血脂是血清中的膽固醇、甘油三酯和類脂的總稱,臨床上常規的血脂四項檢查包括甘油三酯(TG)、總膽固醇(TC)、高密度脂蛋白(HDL-C)、低密度脂蛋白(LDL-C)。

隨著物質生活水平提升,生活方式的改變,中國人群的血脂水平逐步升高,血脂異常患病率明顯增加(成人血脂異常總體患病率高達 40%)。

血脂異常有哪些危害呢?簡單直白地說,就像家裡下水道的水管一樣,它慢慢生鏽變狹窄,被殘渣堵住了,不通就沒法供血,比如冠狀動脈狹窄或阻塞引起的心肌梗死,頸動脈、腦動脈或者椎動脈狹窄引起的腦供血不足甚至腦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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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脂異常分類

1.病因分類

(1)繼發性高脂血症 繼發性高脂血症是指由於其他疾病所引起的血脂異常。可引起血脂異常的疾病主要有:

肥胖、糖尿病

、腎病綜合徵、甲狀腺功能減退症、腎功能衰竭、肝臟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糖原累積症、骨髓瘤、脂肪萎縮症、急性卟啉病、多囊卵巢綜合徵等。此外,某些藥物如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

糖皮質激素

等也可能引起繼發性血脂異常。

(2)原發性高脂血症 與不良生活方式(如高能量、高脂和高糖飲食、過度飲酒等)有關,大部分原發性高脂血症是由於單一基因或多個基因突變所致,多具有家族聚集性,有明顯的遺傳傾向,故臨床上通常稱為

家族性高脂血症

2.臨床分類

a。高膽固醇血癥:單純膽固醇升高。

b。高 TG 血癥:單純 TG 升高。

c。混合型高脂血症:膽固醇和 TG 均有升高。

d。低 HDL-C 血癥:HDL-C 偏低。

血脂異常篩查物件

1.早期檢出血脂異常,及時採取干預措施非常重要,建議:

(1)20~40 歲成年人至少每 5 年檢測 1 次血脂。

(2)40 歲以上男性和絕經期後女性每年檢測血脂。

(3)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ASCVD) 患者及其高危人群,應每 3~6個月檢測 1 次血脂。

(4)因 ASCVD 住院患者,應在入院時或入院 24 h 內檢測血脂。

2.血脂檢測的重點物件為:

a。有 ASCVD 病史者。

b。存在多項 ASCVD 危險因素(如高血壓、糖尿病、肥胖、吸菸)的人群。

c。有早發性心血管病家族史者(指男性一級直系親屬在 55 歲前或女性一級直系親屬在 65 歲前患缺血性心血管病),或有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

d。面板或肌腱黃色瘤及跟腱增厚者。

血脂合適水平和異常切點

血脂異常的主要危害是增加 ASCVD 的發病危險,血脂合適水平和異常切點主要適用於ASCVD 一級預防目標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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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分層及控制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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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危險因素:吸菸,年齡(男性>45歲、女性>55歲),HDL-C<1。0mmol/L。

調脂治療

1.生活方式改變

血脂異常明顯受飲食及生活方式的影響,無論任何年齡階段、無論是否進行藥物治療,都必須堅持控制飲食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抗動脈粥樣硬化飲食,控制體重,

規律鍛鍊(建議每週 5~7d,每次 30min)

,戒菸。

2.藥物治療

降脂藥物主要包括:他汀類藥物、膽固醇吸收抑制劑(依折麥布)、貝特類藥物、高純度魚油製劑、煙酸類、普羅布考、膽酸螯合劑、PCSK9 抑制劑。臨床上以

他汀類藥物

為主。對低、中危者生活方式干預 6 個月 LDL-C 未達標者,啟動低、中強度他汀藥物治療;對高危、極高危者生活方式干預同時立即啟動中等強度他汀藥物治療。(具體用藥需要遵醫囑)

治療後的複查

他汀類藥物可對肝臟造成不同程度損傷,所以需要複查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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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汀治療開始後每 4~8 周複查肝功能,如無異常,則逐步調整為每 6~12 個月複查 1 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輕度升高,無相關臨床表現以及肝臟損害的其他證據無需減量或者停藥,建議每 4~8 周重複檢測肝功。肝酶升高達正常值上限 3 倍以上及合併總膽紅素升高患者,應減量或停藥,且仍需每週複查肝功能,直至恢復正常。對於 ASCVD 高危和極高危患者待肝功能恢復正常後應重新開始小劑量他汀治療,並注意監測安全性指標。

TAG: 血脂異常ASCVD高脂血症膽固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