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排名、公示和誡勉談話制度

為提高本院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對不合理用藥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按照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規定,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排名、公示和誡勉談話制度。 1、每季度對臨床科室和臨床醫師抗菌藥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等情況進行排名,對排名前十位的在醫院管理資訊上予以公示。 2、對以下抗菌藥物異常使用情況結合處方、病歷等相關資料由抗菌藥物臨床管理專家小組進行評析。 2。1 使用量快速增長的抗菌藥物;一季度來使用量始終居於前列的抗菌藥物;臨床經常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的抗菌藥物;藥物嚴重不良反應頻發的抗菌藥物;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始終不達標的科室。3、經評析後發現無正當理由有明顯不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現象的醫生由紀檢監察室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誡勉談話的內容: 3。1 向談話物件說明談話目的,明確指出其所存在的問題; 3。2 談話物件應就談話人指出的問題進行實事求是的說明和檢查; 3。3 談話人要幫助談話物件端正態度,分析問題的危害性,提出誡勉要求和希望; 3。4 談話物件對誡勉談話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希望要表明自己的態度。 4、一年內2次被進行誡勉談話的醫生予以待崗1個月並上報衛生主管部門。 5、對於連續2月使用金額數量排名前5位的抗菌藥物臨床使用無客觀理由解釋或發現用藥量異常的將停止使用該品種;對發現有促銷現象的上報市衛生局紀檢部門,情節嚴重的同時上報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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