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不像美食,你不用謙讓

喜歡推卸責任的領導,最常用的一招就是諉過於人,把自己的過失和責任一股腦兒推到下屬身上。這種做法簡直是一種惡習。指責部署,有事可以提高自己的聲望,有時卻會喪失作為領導的尊嚴。

要知道,有時候員工所犯的錯誤可能正是你的某種失誤的表現。日過一個人在同一個地方摔了跤,他會被人恥笑為笨蛋,如果兩個人在同一個地方摔了跤,還能說明他是笨蛋嗎?同樣的,如果一個員工在做某項工作時出了差錯,可能是他的原因,但如果兩個或更多的員工在做這項工作時也出現同一差錯,那就不一定是員工有問題,而很可能是你給他們制定的規則有問題了。比加,對他訓練不夠,相關流程不合理,操作太過複雜,預防措施不嚴密等等。

比方說,如果有員工幹活偷懶,那一定是因為現行的規則能給他偷懶的機會;如果有員工不求上進,那一定是因為激勵措施還不夠有力,或至少是你還沒找到激勵他的方法;如果有人需要別人監督才能做好工作,那一定是因為你還沒有設計出一套足以讓人自律的遊戲規則;如果某一環節經常出現扯皮現象,那一定是因為這個工作上職責劃分得不夠細緻明確;如果經常出現貪汙腐敗現象,那一定是規則的漏洞給了他們許多犯罪的機會。此時,領導作為問題的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不是要求他人不要重犯錯誤,推諉責任,而是自己應該做得做好。

責任不像美食,你不用謙讓

為了督促下屬達成企業目標,指責是難免的,但也要考慮到正反兩方面的效果。對一個負有達到企業目標責任的領導者來說,“員工有失敗的權利”是很抽象、很難實行的。領導者有必要指責員工時,一定是他們的工作沒有做好,也就是說有了失敗的事實不得不糾正。如果所有的失敗都不能指責告誡,那就沒有機會可以糾正錯誤了。有些員工認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而領導者也有人認為:“錯都錯了,再責備有何用?”顯然都不妥。在“不因失敗而指責”這句話中,包含了另一層意思,那就是說,你平時對下屬的指導不夠。

責任不像美食,你不用謙讓

那麼員工失敗時是否該責備他們呢?這就要靠領導的判斷力。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不是惡意的動機

同樣的失敗,但如果員工的動機不是惡意的話,都不應指責。指責的目的是糾正的指導,如果是無心或動機良好就沒有必要指責,只須指導工作方法就可以了。反之,基於惡意、懶惰所造成的失敗,就必須給予處罰。

二、指導方法的錯誤

由於指導方法有誤造成失敗,不應該先指責下屬,要先弄清楚責任所在。

三、尚不知道結果的事情

員工在剛試著做或正在實驗中的事情,其結果尚不明確即加以指責,他們可能就沒有勇氣再嘗試了。

四、由於不能防止或不能抵抗的外在因素影響導致失敗

這種現象當然不是員工的錯,不是他們的責任,當然就不能指責。

責任不像美食,你不用謙讓

以上是失敗時不能指責的四種類型,如果指責只會收到反效果,那麼唯有鼓勵代之。同時領導要負起檢討失敗原因的責任。

作為一個領導,如果你發現確是你的責任,那你就應勇於承擔起責任,尋求改良的方法。一方面,儘量提升自己的領導素養;另方面,儘快制定管理的規則。這樣,就會因為“路”越來越好,而相關問題也就越來越少,進步也就越來越多。在這方面,領導進步最快的方法之一就是:每次完善一點點,每天進步一點點,任何藉口都是推卸責任,在責任和藉口之間,選擇責任還是選擇藉口,體現了領導者的工作態度。有了問題特別是難以解決的問題時,可能會讓你懊惱萬分。這時候,有一個基本原則可用,而且永遠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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