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一起交通事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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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介休市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並當場履行了5000元賠償款,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在執行員王誠的釋法明理下得到了圓滿化解。

案情:2019年9月,韓某駕駛電動代步車和王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致王某受傷。後經交警部門認定,韓某負主要責任,王某負次要責任,法院判決韓某承擔70%的賠償責任,合計7000餘元。

判決生效後,韓某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賠償義務,王某於2021年5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員王誠考慮到案件執行標的較小,但雙方矛盾較大,故決定組織雙方面對面進行溝通和解,引導雙方換位思考,讓雙方透過交談消除矛盾。

最終,經過釋法明理,雙方自願達成和解,韓某向申請執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5000元賠償款,餘款申請執行人王某自願放棄。至此,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案得以順利執結。

在此次“金秋亮劍、執行攻堅”專項執行活動中,介休市人民法院把涉民生案件作為工作重點,全力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堅持剛柔並濟促和解,不僅讓當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同時也彰顯了司法溫度和人文關懷。

TAG: 韓某執行雙方和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