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特利斯當與伊瑟》是法國中世紀騎士文學中一部不朽的傑作。作品講述了一個生相愛、死相隨的動人故事,作品以騎士的冒險經歷開頭,主要表現主人公特利斯當對王后那種刻骨銘心的相思和不避風險的追求。騎士這種“風雅之愛”,開創了對女性的詩意崇拜。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譯本序(節選)

作者:羅新璋

《特利斯當與伊瑟》,是歐洲騎士文學中一部不朽的傑作。這則傳奇故事,自中世紀流傳以來,不斷有人講述,傳抄,改編,譜成歌劇,搬上銀幕,沿傳不輟。是什麼使這本傳奇傳唱千古,一直保持其“永久的魅力”呢?

這一傳奇的淵源,似可追溯得很遠。古代傳說裡就不乏悽清哀婉的愛情故事,存在著一個不斷重複的母題:愛而不得其所愛,不惜殉死償情債。《特利斯當》開卷第一句,便言明這是“一個生相愛、死相隨的動人故事”,題旨不離愛與死的糾結盤錯,點出這段情緣的悲劇性質。

至於特利斯當故事的來源,大致有三種說法:一、來自古羅馬作品;二、源於凱爾特族傳說;三、受到近東故事影響。

上述三派意見中,第一說因代遠年湮,縹緲難憑;第三說又因時代並行,有無影響遽難論定;當以第二說論據確鑿,從者最眾。總之,瑰偉絢爛,這部作品有可能是不同文明交匯的結晶;視其樸質悲愴,興許就是迸自凱爾特民族之魂的奇葩。

這個故事,在凱爾特族口耳相傳的過程中,先民們把英雄所應具備的奇稟異能,漸次附麗於主人公身上,以致凡胎肉身的特利斯當,本領高強得近乎半人半神。他自幼嫻熟武藝,善於騎射狩獵,連宰鹿也另有一功。格鬥場上無人可敵,也不廢彈唱諷詠之雅事。他會製作神弓,百發百中;即使模仿鳴禽,也出神入化。少時與莫豪敵的決鬥,依稀可以見出凱爾特族某種族規的遺存;按這種族規,大凡少年到發身成人,要做成一樁壯舉,與人與獸能搏鬥取勝者,方有資格結婚成親。特利斯當正是戰勝莫豪敵之後,才成為萬眾認可的勇士。而他駕著無槳無帆的小舟,任憑波推浪湧,身蹈險地而性命得救,看似神奇不可思議,實則引入了“奇妙的航行”這一古代神話主題。作品裡經常出現浩淼的海洋,渾莽的森林,廣漠的荒原,這種蠻荒色彩,實即凱爾特先民生活環境的寫照。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中世紀時,當騎士是一種榮譽,而騎士一切活動的最高準則,也是為爭得榮譽。但騎士並非人人都能當得。第一要有產業,第二須經專門訓練。騎士是封建君主或大小領主的僚屬,忝居貴族等級的末位。在騎士傳奇裡,主人公已不再是赳赳武夫,而是新登場的風流騎士,甘願為“心愛的貴婦”去冒險拼命,以期顯身揚名,博得美人青睞。騎士傳奇,將英雄美人並列,實質是一種西方中世紀的言情小說。而我國“舊日小說、院本僉寫‘才子佳人’,而罕及‘英雄美人’”,或許正是中西言情小說不同之處。

“風雅”文學,在法國曾經成為一代文藝風尚。而《特利斯當與伊瑟》,正是這種文藝的代表作品。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特利斯當與伊瑟作者 (法)貝迪耶

根據故事情節,特利斯當名義上是一國的嗣主,實際上是以騎士身份出現於馬克的宮中,充當國王的“琴師、獵手與臣下”。而且終其一生,從迎戰莫豪敵始,到馳援卡埃敦止,都是作為一名騎士在橫戈躍馬,好義任俠。他的風流罪過,馬克王即使有迴護之意,也經不住權臣再三攛掇,最後下令嚴加懲處。從這一側面,也能看出中世紀社會的尊卑上下:封建貴族的地位,遠比騎士要高。只有老百姓才記著特利斯當的好處,見他落難,深表同情,願他化險為夷,這裡也透露出一個訊息:除暴安良的騎士,作為公眾崇拜的英雄,是深得百姓喜愛的。當然,個別不肖騎士,尤其到後期,騎士成為特殊階層,宴安鴆毒,壯氣銷盡,無復騎擊雄風,非但不能解民倒懸,反而橫行鄉里,魚肉百姓起來,那又當別論。

特利斯當(Tristan)的命運,正如他的名字所暗喻的那樣,是哀愁(tristesse)的。他與伊瑟的熱戀,那種打不散拆不開的情結,因為逸出婚姻之道,有悖於封建倫常,當然為社會習俗所不容。作品安排誤飲藥酒一節,可謂解決難題的神來之筆。喝了藥酒,兩人便如醉似痴,不受理智的約束,以全部感官縱情恣意愛戀不捨,產生一種不由自主、不能抵禦、不可摧毀的愛。這樣,藥酒既是他們悲戀的緣由,又是為他們開脫的口實。是藥酒的魔力,使他們永綰同心,生死相依。他們為這莫名的熱情所困擾,雖深以為苦,卻又欲罷不能。故此,他們既是有罪之身,又是無辜之人:特利斯當萬般無奈,愧對舅父;伊瑟情不由己,有負丈夫。藥酒之為用,亦能見出凱爾特族信奉巫術的遺風。這種匠心,是切合初民的文化心理和思維習慣的,他們不解人類情感的微妙複雜,不明情侶間何以會產生暴烈的情慾,便把愛情當作神奇的自然力來看待。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特利斯當與伊瑟,兩人為了一段情,在人間困坷顛連,呼救不靈的情況下,惟有乞求神明保佑。他們履危臨難之際,上帝在冥冥之中確乎顯了靈:特利斯當不惜一死,從崖頂的教堂縱身跳下,竟毫無損傷;伊瑟心裡惴惴然,拿起燒紅的鐵塊,卻安然無恙。特利斯當屢屢提出以決鬥勝負,卜是非曲直。相傳“天神喜得勝之人”(Victrixcausadeisplacuit)。所以,在中世紀,通行把人間爭紛,訴諸神明,誰獲勝就算勝訴,稱為“上帝的裁決”:“天下含冤蒙屈的人,俱可借決鬥以自明,而上帝總站在清白無辜者一邊。”伊瑟這方面,為釋君臣不決之疑,便同意接受“神判”。按說人間私情,神目如電,應是果報不爽的。但伊瑟以詭譎莫測的安排,模稜兩可的誓言,天道居然還她清白!這等於承認,上帝無邊的法力,迄止於愛情世界的門首。在至高無上的愛情面前,神權和宗教都失去其拘束之力。對愛情的謳歌中,隱含著對神權的貶抑。這類描寫在中世紀文學裡可說是絕無僅有的。

但特利斯當與伊瑟的戀情,既然逸出倫常習俗的規範,為社會與宗教所不容,在現實生活裡定然碰壁,勢必導致悲劇的結局。作品也是借藥酒把他們的愛表現為一種宿命。兩人喝下藥酒,當下傾心起來,伴娘白蘭仙跌足嘆道:“你們在那倒黴的杯子裡,喝下了愛情,喝下了死亡!”特利斯當不顧一切地狂呼:“死亡要來就來吧!”從而點出這種生死以之的愛。書中以纏有金銀花的榛樹枝,借喻兩人連理同心的夙緣。特利斯當把花枝擱置路旁作為標誌,伊瑟睹物興嘆:“朋友,我們也是這樣:你不能沒有我,我也不能沒有你。”反覆申說,“世上的有情人,要活須活在一起,要死也得死在一塊。”最後,伊瑟毅然渡海去救特利斯當,途中突遇風暴,幾遭不測,是死把他們拉得更近了:“以你我的緣分,你不能離我而死,我也不能離你而死。”浩瀚的海洋,在他們這種同生共死的情愛中,起著重要的參與作用,因為大海原是屏圍凱爾特族的生存環境。他們的愛(l’ameir),像大海(la meir)一樣奔騰起伏:是大海把特利斯當送到伊瑟的家國,是在海上他們飲下了致命的藥酒,最後也是海上的風暴耽誤了金髮伊瑟的行期,等白帆高張,她急速趕來時,妒性發作的玉手伊瑟詭稱是黑帆,使垂危的特利斯當絕望而死,把銘心刻骨的愛情推向悲劇的高潮,譜下一曲此恨綿綿無絕期的戀愛悲歌。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法國中世紀騎士文學曾經繁榮一時,為什麼《特利斯當與伊瑟》能獨佔鰲頭,高於一般騎士傳奇而成為一部偉大的作品呢?本譯本所據貝迪耶重編本《特利斯當與伊瑟》原書前,冠有法國中世紀文學研究權威加斯東·巴利所寫的序,對這個問題似乎有所回答:

“貝羅爾詩中的特利斯當與伊瑟,經貝迪耶氏賦以新的生命,給他們穿上舊時衣冠,帶著半像蠻民半像中世紀人的感情、言語與習慣,在近代讀者看來,好像是古教堂彩色玻璃上的人物,姿態較稚拙,表情很樸訥,容顏像謎一樣難以捉摸。但在這畫面之後,可以看到一股洶洶然的激情,像窗外的一輪紅日,把整個畫面照得一片鮮紅。”

這真可謂點題之筆。《特利斯當》固然寫了“風雅之愛”,但超乎“風雅之愛”的,是頌揚了激情,一種奔騰恣肆、勢不可御的激情。作品的確寫了騎士的冒險經歷,但那隻在開頭部分,篇幅給壓縮到最低限度,主要部分是敘述兩人的熱戀。尤其後半部,著意渲染這種刻骨銘心的相思,緣一樁樁情事為波瀾,充滿瑰麗的浪漫色彩。特利斯當見逐之後,浪跡天涯,形式上同玉手伊瑟結了婚,卻依然不能忘情於金髮伊瑟,為謀求一見,便喬裝成香客、癩人、瘋子,一次次回到心上人身邊,以重章迭唱的方式,歌頌這種至死靡她的戀情。可以說,作品用“風雅之愛”的模式,高奏出激情之歌的樂章。當然,激情主題,在法國文學作品裡不是一個陌生題目,但啟端發源,蓋在此書。

“網格本”歸來——第二十期《特利斯當與伊瑟》

上面提到,本譯本系譯自貝迪耶(1864—1938)的重編本。貝氏專攻法國中世紀文學,成績超卓。於十九世紀末,取貝羅爾本為藍本,參照法英德意等語的有關資料,以學者的審慎,詩人的情致,進行有機的重構,結撰出一個完整的故事,出版於二十世紀新世紀來臨之際(1900),向現代讀者介紹這一膾炙人口的中世紀傳奇。貝羅爾的原作,為每行八音節的長詩;貝迪耶則用鑲嵌古語古詞的近代法語,“譯成”散文。少量古樸的詞語,用以標示作品的時代色彩,整部作品雖未因“譯成”散文而失去其詩的韻味,卻也多少摻進一些近代的人本主義思想,在個別章節中有所流露。但從總體上說,貝迪耶的重編本,是一次成功的再創作。 法文原著系譯者二十五年前,剛從事中譯法工作時,為進修法語而讀一批文學作品時讀得。一開卷就為“莫豪敵”一章的敘事手法所吸引,一口氣讀了下去。“文革”後據以譯出初稿,時承羅大岡先生告知,此書早有朱光潛先生一譯本。找來一看,朱譯出版於一九三年,覺得譯文並未因歷時半個世紀而失去其存在價值,便萌退志,特此致函朱先生。朱先生很快復告:

新璋同志:

得五月十二日賜信,欣悉您在譯《愁斯丹和伊瑟》。我在法國當學生時讀到此書,很愛好,就信手把它譯出來,雖由開明出版,並未引起注意。手頭上僅存一本樣本也已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人抄家抄去了。我本是三套叢書的一名編委,在上海開規劃會議時我注意到此書已列入規劃,但未提我曾譯過此書,因為我有很多的工作待做,找不出時間和精力來改譯。現在您既另有譯本,千萬不要廢棄。如果您認為拙譯尚有可取之處,可任意採取或修改,作為合譯或在序文中提一句就行了。我希望此書可以成為一個青年人和一個老年人合作的紀念碑……此復。順頌時祺!

朱光潛

一九七九年五月十四日

朱先生於譯事頗有見地,拙作《我國自成體系的翻譯理論》及《中外翻譯觀之“似”與“等”》中,對朱氏翻譯得其近似之說,有所論列,此處不贅。先生的譯筆,即使在早年,也著實有其高明之處,有些地方並不字字對譯,而是略加簡括,要講忠實,自比原文有所減損,但若按原文字字補全,反倒有蛇足之感。譯文的某些處理,頗能渲染傳奇色彩。朱先生本人能潤色一過,重新出版,那是最好不過,我來複譯,感到進退兩難。當時因手頭尚有他事,故暫且擱置一邊。後經出版社一再催促,於一九八八、八九年重整舊稿,參照朱譯,但力求另闢蹊徑。至定稿階段,則一改初衷,凡朱譯精彩處,儘量擷取,以彰先生最先譯介之功。不才與朱先生一樣,對這部傳奇“很愛好”,而願盡力譯好。對照閱讀朱譯之際,於譯事有所會心,可算“譯”有所得;至於署名,朱先生很豁達,我更不論,乃餘事耳。子曰:“遊於藝”;譯事,亦藝也。《平山冷燕》中說,小說以遊戲為正體;故譯傳奇,更不妨有一二戲筆處。譯筆有不如人意處,還是水平有限,功力不夠。日後,輪到這個譯本要給推倒重來之日,其中個別可取的磚瓦,包括所含朱譯的珠璣,儘可採掇。魯迅先生在《非有復譯不可》一文中說過:“取舊譯的長處,再加上自己的新心得,這才會成功一種近於完全的定本。但因言語跟著時代的變化,將來還可以有新的復譯本的,七八次何足為奇”!——信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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