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無神論”我才發現:信仰是最高階的理性!

原創

仝麟閣

麟閣經略

2022-05-01 15:58

作為一個風險厭惡者,我寧願相信因果

昨天凌晨,看了場球賽,NBA東部半決賽,波士頓凱爾特人對密爾沃基雄鹿。

這麼一場重要比賽,不僅是商業價值。在世界最頂尖的運動員眼裡,求勝有多重要,不言而喻。

但就是這場比賽,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

放棄“無神論”我才發現:信仰是最高階的理性!

波士頓凱爾特人的當家球星,杰倫布朗是一位穆斯林,而現在正值伊斯蘭教齋月。相傳這是真主安拉將古蘭經下降給穆罕默德聖人的月份。

因為它在穆斯林心中如此神聖,所以

在齋月持續的30天裡,教徒白天不能吃任何東西,連誰都不能喝,因此齋月也叫“禁月”。

對普通人而言,這三十天恐怕腸胃比較難熬。可對於一個每天高強度運動的職業球員來說,對身體的消耗可想而知,瘦個五六斤是肯定有的。

果不其然,昨天的比賽裡,要扛著球隊前進的布朗完全不在狀態,渾身上下沒有力氣,得了十來分,命中率只有三成。

我特別好奇大家怎麼看這事,於是就去社群看了一下評論。

1

果然,大多數人表示無法理解。首先是金錢這塊,今年是合同談判的關鍵年,

在季後賽這種舞臺,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的水平,損失的美金估計要千萬起步。

還有人說布朗傻,你要是怕人說,完全可以

自己偷偷吃點東西,又沒人會發現。信教和賺錢完全可以兩不誤啊?

更多的評論則是:“我認為杰倫布朗完全沒有團隊意識,他在用自己的‘自私’,傷害集體的努力,這種人應該被孤立。”

而他是這麼迴應的:“齋月很特別,它在很多方面拯救了我的人生,有些事情就是要大於籃球。”對此,

凱爾特人全隊上下、甚至美國的狂熱球迷,也沒人對其指責。

我想,恐怕布朗為美國出戰(事實上,美國球員對俱樂部榮譽感比國家隊更強),也會堅持齋月禁食。而放在某些國家,這種事情是不可能得到認可的。

這種差異,其實就是不同的文化,對於信仰重要性的不同認知。在我們看來,這真的挺傻的,

你為一個不能證明存在的東西,去放棄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值嗎?

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得出不同的答案,我不去評判。但有個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信仰更易讓人產生敬畏,而有敬畏之心的人,你更容易信賴他,至少他的發誓是有代價的。

有個伊朗高分電影叫《一次別離》,一條主線講的是兩個價值觀迥異的家庭間,因一系列無法調和的誤會,上升到彼此仇恨,最終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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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事的結尾,男主人面對保姆的誣告,找不出任何證據來反駁。於是讓保姆對神發誓自己沒有說謊。結果這個一窮二白的

保姆,寧可放棄一大筆賠款去坐牢,也不願意對神說謊。

無論是生活還是電影,在有真實信仰的教徒心裡,

“發誓”是一件非比尋常的事,儘管沒有人監督你。

可這個誓言比榮耀、幸福、財富,甚至性命都重要。

在《天國王朝》末尾,男主面對薩拉丁的浩蕩大軍,準備帶著耶路撒冷全城老百姓赴死抵抗、他堅信薩拉丁會屠城,因為曾經的十字軍就把耶路撒冷給屠了。

結果薩拉丁走過來告訴他:

我是薩拉丁,我對天發誓,不會屠城。

結果這男主就真的讓全城人停止抵抗,放薩拉丁進來,薩拉丁還真就沒殺一個人,甚至在繳納贖金後,讓人恢復自由身。

放棄“無神論”我才發現:信仰是最高階的理性!

這不是電影,這是發生在歷史上的真實事件。

而翻開《二十四史》,反而是張獻忠這種人的天下。

我打不過你的時候,跟你賭咒發誓,等我能打過你,扭頭殺你全家。

除了暴力優勢,什麼都不信。

2

在絕對實力是唯一規則的面前,人與人之間無法互信。有人分析,為什麼死刑要株連九族、打完仗要屠城,因為

當你實力被超過的時候,別人也會來滅你,那不如先下手為強,不給你翻身的機會。

信仰是律法的補充,是社會秩序的基石。其

對社會最大的價值就是創造“互信”

,自稱有信仰的人未必真的虔誠,但敢說沒信仰的人,一定要離得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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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

信仰不是必須信某種宗教,但應該是“有神論”的

,這個“神”不是一般意義理解的,具象化的、用來參拜的偶像,或者什麼魔法、奇蹟、傳說,它代表著人類用理性無法解釋的未知部分。

毫無疑問,人類對世界的認識,是由已知和未知構成的。

有次在飯局上,

秦暉老師談起這個話題,說自己並不是一個“無神論”者。我當時有點意外,這麼一個知識淵博的學者,居然是“有神論”者。

隨後,秦老師說:因為科學再怎麼發展,也總會有無法消滅的未知。

當我們遇到未知時,首先訴諸於理性,理性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是科學。

當科學解釋了部分未知,這部分未知就成為了已知。

而依然無法解釋的那部分,就歸結到“有神論”的領域。

在歐洲的啟蒙運動中,一些哲學家為了反天主教廷的需要,將科學和“有神論”對立。後來人們發現,兩者不衝突,因為分工不同。

科學負責將未知變為已知,但人類理性永遠存在侷限,科學無法消滅未知。

於是,那永遠存在的未知,就歸到了“有神論”範疇。而且人們發現,

“有神論”和個人自由是如此的互補,使人既能追求自身價值的實現,又不至於道德淪喪、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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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因果,比看得見的要更多)

“有神論”之所以起到了如此強大的約束力,是因為

它給未知中,最讓人恐懼的“死亡和因果”,提供瞭解決方案。

人根據長期的經驗,制定了道德和戒律。並認為只要遵循這些原則,就不易觸犯未知中的因果懲罰。

這就是信仰的本質。於個人而言,你為它付出了自律,同時它也給你安全感。於集體而言,它建立了互信,強化了規則和秩序。

當然,這時有人會說,這個“道德和戒律”不是人設定的嗎?沒錯,但

這種規則是透過自然選擇而產生的,連馬克思都對“自然而生的秩序”予以肯定。

當它符合、甚至高於世俗道德,這種信仰就可以被保留下來。否則就是邪教,所以信仰當然有邪惡的。

以上就是我對信仰的理解,

它必須是貫穿死亡和因果的,才能讓人真正敬畏,產生廣泛的約束力。

它得是“有神論”的,而且這個神必須是唯一的、代表未知的、不可具象的,不能用於偶像崇拜和交易的。

3

只有滿足這樣的條件,才能稱之為真正的信仰。所以,

很多道德教條,約束力只能侷限在少數道德感強的人中,而不能形成廣泛約束力

,比如儒家文化。

“仁、義、禮、智、信”可以作為一種信仰嗎?你會發現即使天天學它、背它,可能在馬路上撿個一塊錢,能淡定地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面。如果是100萬呢?你的信仰還會存在嗎?

但是對於一個貫穿了“死亡和因果”的信仰而言,如果人真的信死後有天堂地獄、善惡終有報。別說100萬,就是100億的利益,

當他想到可能遭受的痛苦時,那些錢都會變得一文不值,這就是信仰的力量。

放棄“無神論”我才發現:信仰是最高階的理性!

所以你會看到,為什麼歷朝歷代都在考儒生、講儒家,結果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傢伙們,行事起來卻完全是弱肉強食那一套。

不包含對“死亡和因果”的敬畏,形成不了真正的信仰。

我20歲以前就是“無神論”者,因為我相信憑藉我的努力和聰明,抓住能看得見的事物,就能讓生活充滿確定性,

只相信我看得見、能證明的,這就是傲慢和偏執。

後來,經歷了各種事我才發現。原來

“確定”和能看得見的東西,是生活中只佔了極少的部分,而絕大部分是你“無法確定”和看不見。

你真的不知道你不經意的一個行為,會帶來什麼後果。

因此,我開始敬畏未知,相信冥冥中存在著我不知道,卻真實存在的規則和因果。

面對這種不確定性,我能唯一做的,就是不要去做那些亙古以來就公認惡劣的事情。

即使利益顯而易見,可風險你是看不見的。

不做那些事,不是因為利益的籌碼不夠,而是萬一真的有地獄天堂,那點收益,和損失相比就完全不夠看。慢慢的,我就變成了一個“有神論者”。但也發現,大部分人的行為模式,還是不敬畏未知的。

有次我就問一位歷史老師,我說波蘭在蘇聯解體以後,像帶魚這樣的人結局都咋樣了,老師想了想說,波蘭是個天主教國家,沒有這麼無恥的人。

確實,但凡連嶽、葉某、遠方XX這樣的人有一點信仰,他們都不會在金錢面前,毫無敬畏之心。

無論說多少謊言,和自己以前的言論反差多麼大,都完全無所謂。

放棄“無神論”我才發現:信仰是最高階的理性!

(攝於廣州沙面)

他們的理解就是:有了錢就不會有恐懼。什麼“死亡和因果”、什麼神和未知,我通通不信,

只有實力和看得見的東西,才是我所能信服的。

這樣的人就犯了“七宗罪”裡的第一罪——傲慢。

為什麼傲慢、偏執是七宗罪裡面的第一罪,因為

七宗罪裡面的其他罪都是對人的犯罪,而傲慢,是對“神”的犯罪。

當一個人認為自己什麼都能做到,自以為什麼都不需要敬畏,只相信力量和現實的時候,這個人就已經犯下了最重的罪孽。

很多人即使聽見這些話,恐怕也只是會嘲笑:

你看,他居然信那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不像我這樣聰明,懂得追求看得見的東西,過上人上人的日子。

這些人確實會因此獲得更多“機會”,可是當他預料不到的事情來臨時,突然發現自己的做的一切都有代價,他能來得及反悔嗎?

歷史上這樣的例子少嗎?權傾天下的劉瑾能想到自己有一天會遭受千刀萬剮嗎?

就算這樣的人幸運地入土為安,沒有遭受任何報應。可如果人死了以後真的有輪迴呢?你的子女後代要替你償債呢?

一想到這些,作惡的收益就沒那麼可觀了,因為收益看得見,風險卻無法預估!

作為一個風險厭惡者,我寧願相信因果。

這不是迷信、也不是傻,恰恰是最高階的理性。

順便分享一篇之前的文章,上海驚現“偽造志願者”,疑似“吃空餉”:

仝麟閣,95後前財經記者、投資公司董秘,發表文章累計超過100萬字。百萬級報道數篇、千萬級報道作者,網易年度影響力創作者,人民大學經濟系在職研究生,研究領域為政治、歷史、經濟和社會問題,曾為500強公司做輿情和社會分析,現居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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