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本》——佛經導讀

菩薩戒本(一卷) 彌勒菩薩所說,出自《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卷四十及四十一),唐

玄奘

譯於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

通稱《瑜伽戒本》,又稱《菩薩戒經》、《菩薩戒本經》。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四冊。此本所說有四條重戒、四十三條輕戒。古代註疏有元曉之《菩薩戒本持犯要記》一卷、睿尊之《應理宗戒圖釋文鈔》二卷等。近代有太虛大師《瑜伽菩薩戒本講錄》,當代有惟賢、淨界、常省、續明諸法師之講解、註釋。

蕅益大師在《閱藏知津》中提到:菩薩戒本經(一卷) 慈氏菩薩說北涼中天竺沙門曇無讖譯。此即半月半月誦戒本也,此譯最善。

近代丁福保在《佛學大辭典》中將兩種譯本列出:菩薩戒本經 (經名)一卷,彌勒菩薩說,北涼曇無讖譯。此即每半月誦之戒本也,此譯最善,但為瑜伽稟承宗之戒本。

菩薩戒本 (書名)一卷,唐玄奘譯。與曇無讖譯之菩薩戒本經同本,但中有開性罪之八條,瑜伽稟承宗之戒本也。

《菩薩戒本》是大乘律藏中記載菩薩戒的條文,並說明戒相的典籍,也是菩薩學習戒律的唯一依據。在漢文、藏文大藏經中,均有《菩薩戒本》的譯本,而漢文有前後所出不同的四種譯本。

《菩薩戒本》——佛經導讀

01

此經有哪些版本?

第一

,《菩薩戒本》一卷,北涼曇無讖譯,從《菩薩地持經》卷四《方便處戒品》錄出又加歸敬頌等而成,後人為了區別於唐譯《菩薩戒本》稱它為《地持戒本》。曇無讖在敦煌停留的數年中,譯出此本。其年代大概在他於北涼玄始十年(421)去至涼都姑臧之前。

第二

,《菩薩善戒經》一卷,劉宋求那跋摩譯。求那跋摩於元嘉八年(431)到建康(今南京),由祇洹寺僧慧義等請其譯出《菩薩善戒經》二十八品,後來他的弟子又於定林寺代譯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薩善戒經》,即弟子代譯二品之一,是在繕寫時分出單行的。

第三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卷,譯者不詳。《優婆塞五戒儀經》系失譯本(見《出三藏記集》卷四),《大週刊定眾經目錄》中誤以為求那跋摩譯。(《周錄》說依據《寶唱錄》,但此錄早已失傳,而較早的費長房《歷代三寶記》亦未說此經是求那跋摩所譯,故《周錄》所說不可信。)

第四,

《菩薩戒本》一卷,唐玄奘譯,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錄出,一般稱它為《菩薩戒本》;又為了區別於涼譯戒本,也稱它為《瑜伽戒本》。玄奘於貞觀二十年(646)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二年(648)五月十五日,在長安弘福寺翻經院譯出《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其中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即《菩薩戒本》。玄奘又於貞觀二十三年(649)七月十五日於大慈恩寺翻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同月二十一日別出《菩薩戒本》一卷,都是普光筆受。這是《菩薩戒本》的最後定本。

以上四種譯本中失譯與涼譯內容略同,條文對照只少一條。涼譯出自《菩薩地持經》,宋譯出自《菩薩善戒經》,《地持》、《善戒》都是唐譯《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的異譯,所以這四種譯本是同本的異譯。

《菩薩戒本》——佛經導讀

02

主要內容

《菩薩戒本》構成的素材,出自佛說諸大乘經中所列的開遮事例,這正如《瑜伽戒本》的末尾所說:“如是所犯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怛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怛履迦綜集而說。”

這說明《菩薩戒本》是總結了各種大乘經中佛所說的菩薩學處而成的。漢譯題為彌勒菩薩說,藏譯題為無著造,實際乃是彌勒、無著根據佛說及當時佛教界的情況纂集而成。

《菩薩戒本》漢文四種異譯的結構互有出入。但四種譯本主要內容同是說明菩薩戒相,包含四種重戒和四十餘種輕戒。所說菩薩戒相分三大類,稱為菩薩三聚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其中攝律儀戒的戒相,同於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攝善法戒的六度善行;饒益有情戒的四攝利他,合成三聚圓滿淨戒。其七眾別解脫戒和十善戒已於別處廣說,故《菩薩戒本》中即不詳列。此中所列四種重戒、梵、藏本皆雲“似他勝處”,含有擴充聲聞四重戒的意義。次列四十餘種輕罪,即分別屬於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

玄奘本主要內容可概括為

四重四十三輕

甲、菩薩四重戒:

1。自贊毀他戒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贊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詞條解釋】

他勝:

波羅夷(根本罪)之異名,指善法為他惡法所勝之義。

利養:

此戒中指衣、食、財、寶等。

恭敬:

此戒中指尊敬承事,如獻坐等。

自贊毀他:

說自己功德,或言他人過失。其中“毀他”所毀謗的對境是有德之人。

【戒條大意】

如果菩薩,因為貪求得到利養恭敬,而稱讚自己,或詆譭他人,是菩薩第一波羅夷罪。

2。慳吝財法戒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舍;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詞條解釋】

有苦:

指沒有財產、財物。

有貧:

指缺乏或沒有飲食。

無依:

沒有親友提供資助,無所依靠。

無怙:

失去一家之主、養育者、監護人等而無所依怙。

【戒條大意】

有貧苦之人來乞求財物飲食,菩薩慳貪無有慈心,不施予一錢一物;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這是菩薩的第二波羅夷罪。

3。瞋不受悔戒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詞條解釋】

忿纏:

被生氣、憤恨所纏縛。

意樂:

做某事時的動機或內心的狀態。

有情:

本戒中沒有明確說是哪一道的眾生,正犯應該是與自己同類有情。

諫謝:

《菩薩戒論》中引《新疏》及最勝子論師的著作,說是先損惱了菩薩,現在當面至心求悔過的人。《披尋記》中,把諫、謝分為兩類,“諫”指來規勸菩薩之人。曇無讖《菩薩戒本》作“犯者求悔,不受其懺”。《菩薩善戒經》作“前人求悔不受其懺”。《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作“前人求悔善言懺謝,菩薩猶瞋憤結不解”。今依《菩薩戒論》。

【戒條大意】

如果諸位菩薩,放任生氣、憤恨等種種煩惱,不僅說粗語惡罵,因憤怒覆心,還使用手腳石塊刀杖等,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對自己有過侵犯的人來道歉,內懷憤恨,不接受不原諒,不放下怨結——是菩薩第三波羅夷罪。

4。謗亂正法戒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詞條解釋】

菩薩藏:

指大乘經藏。因為闡明諸菩薩修因證果之法,所以稱菩薩藏。

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

即建立邪教、附佛外道,或於正法中違背佛教的基本教義,另立邪說;不但愛樂此法,還以此法廣為人說,建立邪宗,令人趣入。曇無讖《菩薩戒本》作“熾然建立於相似法”。

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

對於前文中所述的這類邪教、邪宗、邪師,或自信受,或受他人引導而信受。曇無讖《菩薩戒本》作“若心自解,或從他受”。

【戒條大意】

如果諸位菩薩,誹謗大乘經藏,喜歡講說像似正法,對像似正法,或者自己產生信解,或者隨別人產生信解,是菩薩第四波羅夷罪。

概括:

一、貪求利養、恭敬自贊或毀他;

二、他求財法,慳吝不施;

三、忿惱有情,不受諫謝;

四、謗大乘法、說相似說。

四種纏是:一、屢次現行,二、全無慚愧,三、深生愛樂,四、見為功德。四纏全備為上品,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不全備的為中品,沒有見為功德而前三種隨具多少的為下品。菩薩犯了重罪舍戒,現生可以重受,這和比丘犯別解脫戒根本重罪即不能重受者不同。

乙、四十三輕戒

攝善法戒32

A、障佈施度

1、不供三寶戒

2、貪圖名利戒

3、不敬尊長戒

4、不往應供戒

5、不受厚施戒

6、不佈施法戒

7、棄捨惡人戒

B、障持戒度

8、與聲聞共學戒

9、與聲聞不共學戒

10、住邪命法戒

11、掉動嬉戲戒

12、倒說菩薩法戒

13、不護雪譏謗戒

14、不行楚罰戒

C、障忍辱度

15、嗔打報復戒

16、不懺悔謝罪戒

17、不接受懺悔戒

18、懷忿不捨戒

D、障精進度

19、染心御眾戒

20、嗜好睡眠戒

21、虛度時光戒

E、障禪定度

22、不求教授禪法戒

23、不除五蓋煩惱戒

24、貪味禪定靜慮戒

F、障般若度

25、不學小乘法戒

26、背大向小戒

27、舍內學外戒

28、愛樂異論戒

29、不信深法戒

30、愛恚贊毀戒

31、驕慢不聽正法戒

32、輕視毀謗法師戒

攝眾生戒11

A、障同事攝

33、不為助伴戒

34、不往看病戒

B、障愛語攝

35、非理不諫戒

C、障佈施攝

36、有恩不報戒

37、不慰患難有情戒

38、有求不施戒

39、不如法攝眾戒

D、障利行攝

40、不隨順眾生戒

41、不隨喜讚揚戒

42、不行威嚴折服戒

43、不現神通震攝戒

以上四十三種輕戒,若有違犯,都屬“惡作”所攝。惡作也分下、中、上三品。這些輕戒分別,如由邪見、愛染、不信、無慚愧、恨、惱、慳、嫉等發起的為有染違犯,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為非染違犯,有正當因緣而開許的為無違犯。至於增上狂亂,重苦逼切及未受淨戒,皆無違犯。又菩薩受戒之後,即應依對三聚戒的意樂護所受戒,若有毀犯,應如法悔除。

唐譯於七支性罪的開緣各有詳細說明。如開殺生、開不與取、開欲邪行、開妄語,都是在救脫利益多數有情的條件下,以及專對在家菩薩而開的。故唐譯所說開性罪,有的並不犯別解脫的根本戒,如開不與取和妄語條。有的限於在家菩薩,如開欲邪行條。有的輕重相權,雖犯根本戒卻不得不開的,如開殺生條。但能開殺生等的菩薩,依藏文譯本各家註解,有說必須是已登地的菩薩,有說必須是多劫修行善巧方便成就大悲的菩薩。最勝子等註釋中說:“是無染獲得自在清淨意樂菩薩所行,非少善根智慧駑鈍貪著自利於素怛纜藏如言取意者之所行境。”在古代因為開性罪部分有時與國家的法律可能發生衝突,故涼、宋譯人都避忌而不譯。但沒有這一條就不能徹底解決菩薩戒與聲聞戒之間,攝律儀戒與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間可能發生的牴觸。唐譯為此補譯完全,它在四種譯本中文義最完備明晰,現在一般都採用此本。

至於菩薩戒在中國的傳授,在鳩摩羅什以前,傳來的戒律只限於聲聞乘。自曇無讖以後,大乘戒始盛傳於中國北方。南方傳大乘戒,則以求那跋摩為始。曇無讖在敦煌譯出《菩薩戒本》後,有張掖沙門道進聞風馳往,求受菩薩戒。後涼州名僧道朗,又自減少戒臘,從道進受菩薩戒,一時從受者甚多。玄奘譯出《菩薩戒本》後,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稱號大乘某,如窺基稱大乘基等。窺基並且每日對彌勒像前誦菩薩戒一遍,以為常課,可見當時《瑜伽戒本》之受到重視。慧沼《勸發菩提心集》列正法藏所傳受菩薩戒法,更可見慈恩後世弟子仍繼續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雖曾這樣盛行一時,但《梵網經》則更為通行。因為《梵網經》的若干戒條,很符合中國社會的倫理思想和佛教界的生活習慣,比較《瑜伽戒本》許開性罪的突出之點,更易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傳佈不久,即隨著唯識宗的銷沉,華嚴等宗的興起,出家比丘在受具足戒同時受菩薩戒,都依用《梵網戒本》,而《梵網經》在出家眾中遂佔了莫大的優勢,通行範圍大大超過了《瑜伽戒本》。註釋《菩薩戒本》的書,現在漢文中流傳下來的很少,遠不如《梵網經》註釋的豐富。漢文註釋,現存的僅四種:

一、《瑜伽師地論記》卷十,唐道倫集撰。

二、《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一,唐窺基撰。

三、《地持論義論》卷三下,隋慧遠述。

四、《菩薩戒本經箋要》一卷,明智旭箋。

以上一、二兩種系解釋《瑜伽師地論·戒品》文,第三種系解釋《菩薩地持經·戒品》文,第四種系解釋涼譯《菩薩戒本》。此外還有日本行性述《菩薩戒本箋解》三卷,亦系用漢文註釋唐譯《菩薩戒本》

《菩薩戒本》——佛經導讀

03

經文摘錄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虛棄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他實有德,不欲顯揚;他實有譽,不欲稱美;他實妙說,不讚善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菩薩戒本》——佛經導讀

本文原創來源:書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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