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你的本性中隱藏著偉大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人心有兩種成分,一是利己心,二是同情心,二者都是人的本性。人在年輕時慾望強,容易把自己的利益和成功看得最重要,名利慾望的滿足往往是快樂的主要源泉。隨著年齡增長,同情心應該逐漸佔據上風,更多地從惠及他人的善行中汲取快樂了。

同情,即人與人以生命相待,乃是道德的基礎。沒有同情,人就不是人,社會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人是怎麼淪為獸的?就是從同情心的麻木和死滅開始的,由此下去可以幹一切壞事。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同情是以利己的本能為基礎的,由之出發,推己及人,設身處地替別人想,就是同情了。自己覺得不利的事情,也不對別人做,這叫做正義,相當於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覺得有利的事情,也讓別人享受到,這叫做仁慈,相當於孔子所說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在這裡,利己和同情兩者都不可缺。沒有利己,對自己的生命麻木,便如同石頭,對別人的生命必冷漠。只知利己,不能推己及人,沒有同情,便如同禽獸,對別人的生命必冷酷。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中國儒家也強調同情,但往往否定利己,使得推己及人失去了基礎。在這方面,荀子比較正確,認為好利惡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區別在求利之道不同,可惜他的見解少被採納。同時,儒家的推己及人也有毛病,“能近取譬”限於宗法關係,使得仁蛻變為父子關係的孝,進而蛻變為君臣關係的忠。於是,以同情為出發點的儒家倫理竟演化成了血淋淋的三綱,君命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專制權力面前,一切生命的價值都等於零。

但另一方面,自己視為善、快樂、幸福的東西,難道就可以強加於人了嗎?要是別人並不和你一樣認為它們是善、快樂、幸福,這樣做豈不也是對別人的一種嚴重侵犯?在實際生活中,更多的紛爭的確起於強求別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觀點、立場等等。大至在信仰問題上,試圖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種教義統一天下,甚至不惜為此發動戰爭。小至在思維方式上,在生活習慣上,在藝術欣賞上,在文學批評上,人們很容易以自己所是為是,斥別人所是為非。即使在一個家庭的內部,夫婦間改造對方趣味的鬥爭也是屢見不鮮的。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事情的這一個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視。人們似乎認為,以己不欲施於人是明顯的惡,出發點就是害人,以己所欲施於人的動機卻是好的,是為了助人、救人、造福於人。殊不知在人類歷史上,以救主自居的世界征服者們造成的苦難遠遠超過普通的歹徒。我們應該記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樣不可施於人。如果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個文明人的起碼品德,它反對的是對他人的故意傷害,主張自己活也讓別人活,那麼,“己所欲,勿施於人”便是一個文明人的高階修養,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獨立人格和精神自由,進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讓別人按別人的方式活。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現代社會是一個價值多元的社會,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們在精神信仰領域和私生活領域都享有了越來越多的自由。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合理化的程序,而那些以己所欲施於人者則是這個程序中的消極因素,倘若他們被越來越多的人們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我是絲毫不會感到意外的。

利己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同情是生命的第二本能,後者由前者派生。法治社會的秩序即建立在利己與同情的兼顧之上,其實質通俗地說就是保護利己、懲罰損人,亦即規則下的自由。在一個社會中,如果利己的行為都得到保護,損人的行為都受到懲罰,這樣的社會就一定是一個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會。

利己不可恥,同情不淺薄

今日互動話題

你是準備面對苦難的方式是什麼?不妨寫在評論裡,與大家交流~

問:現在所有的人都會覺得生活條件越來越好了,但是壓力也越來越大,幸福感好像也沒有太提高,反而在降低,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周國平:

如果你要幸福的話,就必須有一個好的心態。心態不好,充滿著糾結和煩惱,這樣的人是絕對不可能幸福的。一個人怎樣才能有好的心態?

……

想知道周國平老師完整回答,

TAG: 利己同情別人所欲推己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