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時期的文風與 博士買驢的故事

南北朝時期的文風與 博士買驢的故事

“鄴下諺雲:‘博士買驢,書卷三紙,未有驢字。’”這句話出自《顏氏家訓》。如果這位南北朝時代的博士官,有興趣寫小說的話,一定會得到現代派和新銳的評價。買一頭驢,立字契,洋洋灑灑,寫了三大篇紙,硬是沒有接觸到這篇字契的主題——那頭正在牲口市裡尥蹶子嗷嗷叫的毛驢。這等功夫,恐怕不能不令時下的先鋒作家望洋興嘆、自愧弗如的。

提起顏之推的這部《家訓》和朱柏廬“黎明即起,打掃庭院”的《治家格言》,應該說是同一範疇的家庭教育讀物。中國人一向重視家庭,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認為這是一個應該維繫緊密的集體。反之,則視為不正常。西方社會不這樣看,兒女長大成人,勞燕分飛,各奔東西。你不養我,我也不養你,屬於天經地義。所以,我們常常在報紙上看到美國的老頭、老太太,孤獨淒涼地死在自己的公寓裡,很長時間不會被人發現,直到屍臭從門縫傳出來,鄰居才會去報警。張愛玲最後就是這樣結果的,如果她的晚年是在國內度過的,這種悲劇大概就不會發生了。

在儒家哲學體系裡,家和國是等同物,不過大小之分罷了。無國則無家,這才有“匈奴未滅,何以家為”的豪情壯志;有家才有國,“齊家治國平天下”,便是舊時的中國男人,從小讀《四書》時,就要立下的抱負。若是父母死在閣樓上,樓下還在打麻將,這種人連個家都齊不了,焉談治國?所以,古人視家庭為國家的細胞,國有國規,家有家訓,因此,古籍中就有了“家訓”這一類書。

這部《顏氏家訓》與朱柏廬的《治家格言》稍有不同之處,在於它的文化品味超越了實用意義。本來作為維繫家族傳統精神,對家庭成員進行自我約束用的規勸文字,由於觸及到南北朝政治、文化、社會、風俗等諸多狀況,因而具有獨特的價值。琅玡顏氏是大族,從晉代起,就是很負聲望的高門,也是少數沒有沾染魏晉玄風,還保持著傳統經學的貴族門第。顏之推本人,初仕於南梁,再俘於北周,後逃於北齊,一直活到隋代。因此,這個家族輾轉遷移的歷史,其家訓是研究南北朝時代人文情況、生存狀態、社會背景、時代風貌的一部很有用的書籍。

由於這樣的家風,顏之推自然是那種比較正經也比較傳統計程車大夫,即使不那麼正襟危坐,與他同時代的那些尚通脫、好黃老、喜玄談、求自在的文化人相比,也正經太多了些。所以,他在這部很正統的著作中,對於古往今來的文人,其看法往往更著重在為文以外的人品方面,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於是,他點了一大串名,用來告誡他的子孫們,要汲取經驗教訓,好好作文的同時,更要好好地做人。幸好,他只是用心良多的家長,而不是手握權柄的官長,倘若他是管理文化人的人,作家恐怕就要有挨收拾的準備了。

他說:“然而自古文人,多陷輕薄:屈原露才揚己,顯暴君過;宋玉體貌容冶,見遇俳優;東方曼倩,滑稽不雅,司馬長卿,竊貲無操;王褒過章《僮約》;揚雄德敗《美新》;李陵降辱夷虜;劉歆反覆莽世;傅毅黨附權門;班固盜竊父史;馬季常佞媚獲誚;蔡伯喈同惡受誅;吳質詆許鄉里;曹植悖慢犯法;杜篤乞假無厭;路粹隘狹已甚;陳琳實號粗疏;繁欽性無檢格;劉楨屈強輸作;王粲率躁見嫌;孔融、禰衡,誕傲致殞;楊修、丁廙,煽動取斃;阮籍無禮敗俗;嵇康凌物兇終;陸機犯順履險;潘岳乾沒取危;顏延年負氣摧黜;謝靈運空疏亂紀……”

按他的這個邏輯,一部上古文學史,幾乎是洪洞縣裡無好人了。

應該看到,顏之推這種比較偏激的評價,是對自魏晉以來那些放達自命、不修邊幅、率意任性、狂悖荒謬,以致越出常理的文人們的否定。琅玡顏氏當然是沿襲東漢的馬融、鄭玄的經學傳統,推崇儒術,埋頭學問;但從曹魏時期的何晏、王弼、阮籍、嵇康起,就不願意鑽牛角尖,做老鵰蟲,而是走出傳統,反對禮教,崇尚性靈,追求自我。越不為世所容的行徑,越不為人所接受的奇談怪論,越成為他們浪漫的目標。風氣所及,一個個身體力行,甚至在家裡連褲子都不穿,一醉三個月不醒,服用那種絕對是屬於自虐的五石散,男性以塗脂抹粉為榮……諸如此類的表演,比之現在那些泡吧、玩妞、唱怪調、做鬼臉的文壇新秀,不知風流放蕩多少倍?

也難怪這位顏夫子看不慣,到了南北朝,儘管戰亂頻仍,好像也並不影響士人們的快活,甚至做皇帝的,也興致勃勃地舞文弄墨,如梁文帝蕭綱,就大力提倡寫淫豔的“宮體詩”,搞色情文學;如梁元帝蕭繹,顏之推曾經侍候過的君主,最後失敗時,歸咎自己讀書太多才丟了江山,一氣之下,把歷年收集的公私圖籍付之一炬。這些人,只要戰火不燒到屋簷下,利刃不架在脖子上,都是倜儻不群、傲視萬物、佻達自由、灑脫不羈的風流種子。

宋劉時的謝靈運,是最為典型的例子,他自稱,天下的才華總量只有一石,曹子建得八斗,他得一斗,餘下的,眾人分之,狂得實在夠可以的了。他在浙東地區遊山玩水,差不多要一個營的兵力,為他開山闢水,搭橋鋪路。那一份興師動眾,使得深山老林裡的老百姓,直以為來了打家劫舍的匪盜。若是他不這麼求快活,而且官癮也不這麼強烈,他的一斗之才,說不定會有更輝煌的成就。

所以,魏晉南北朝的文學總勢,前不如漢,後不如唐。看來,作家們太瀟灑了,神采俊逸是有的,但指望深沉凝重,就未必如此了。酒足飯飽、一勁兒打嗝,是無法體會飢餓是什麼滋味的;帷幄重裘、熏籠香濃,哪裡能知道數九寒天薄衣單衫的可憐。對作家來講,太快活了,說不定倒是文學的厄運。

從《顏氏家訓》一書,我們知道,造成這一時期計程車風,也就是今之所謂知識分子一群人的頹唐習氣、浮華文風,有其客觀上所給予的物質條件:

南北朝169年間,雙方時有奪城掠地、生靈塗炭的戰爭,也有相安無事、互派來使的和平。那個寫過《哀江南賦》的庾信,就擔任過南朝梁國駐北朝西魏國的大使。在相對平靜的日子裡,兩邊都照樣地歌舞昇平,吟詩唱和,遊山逛水,歡宴不斷,而江南,斯風猶盛。因為,“晉朝南渡,優惜士族,故江南冠帶,有才幹者,擢為令僕以下尚書郎中已上,典掌機要。”

但大多數“文義之士,多迂誕浮華,不涉世務”,加之這班人,由於“中興渡江,卒為羈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資俸祿而食耳。假令有者,悉信僮僕為之,未嘗目觀起一撥土、耘一株苗,不知幾月當下,幾月當收,安識世間餘務乎?”整個社會,從統治者,到豪門貴族,到士大夫,競相侈靡、貪圖安逸、淫奢享樂、空談誤國。杜甫稱“庾信文章老更成”,所謂“老”,是指他逗留北方,不得迴歸的時期中,在懷念故國和感傷身世的情緒中,才形成他蒼勁悲涼的獨特風格的。像這樣的文章高手,在未“老”之年,青衣短袖,面白唇紅,出入梁國宮廷,在那樣的脂粉香膩、玉體橫陳的氛圍中,也不過是一位在追星族的包圍中,擅寫綺麗詩文的“青春派歌手”而已。

至於那些等而下之的快活文人,顏之推是這樣描寫的:“貴遊子弟,多無學術,至於諺雲‘上車不落則著作,體中何如則秘書’,無不薰衣剃面,傅粉施朱,駕長簷車,跟高齒屐,坐棋子方褥,憑斑絲隱囊,列器玩於左右,從容出入,望若神仙。時明經求第,則顧人答,三九公宴,則假手賦詩。”

於是,聯想起時下明星出書,全賴槍手操刀;作家炒作,忙於拋頭露面;江郎才盡,猶在製造泡沫;美人遲暮,奔走聲名更急的文壇眾生相,這一切,與顏之推在書中所言,簡直不謀而合。“當今文士,此患彌切,一事恰當,一句清巧,神厲九霄,志凌千載,自吟自賞,不覺更有旁人。”“夫學者所以求益耳。見人讀十卷書,便自高大,凌忽長者,輕慢同列;人疾之如鴟梟。如此以學自損,不如無學也。”“校訂書籍,亦何容易,自揚雄、劉向,方稱此職耳。觀天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黃。”

更有甚者,一些半瓶子醋,尤為可笑。“近在幷州,有一士族,好為可笑詩賦,撆邢、魏諸公,眾共嘲弄,虛相贊說,便擊牛釃酒,招延聲譽。其妻,明鑑夫人也,泣而諫之。此人嘆曰:‘才華不為妻子所容,何況行路!’至死不覺,自見之謂明,此誠難也。”

想到當代文壇的式式種種,原來都不過是古已有之的現象翻版,也就不必大驚小怪了。

但是,我始終在琢磨,沉醉於優裕的生活之中,對作家而言,也許會衍生出一種文學上的催眠作用。曹雪芹為什麼在喝蓮葉羹時不寫《紅樓夢》,偏要餓到只有稀粥鹹菜可吃時才寫?餓,不一定就產生文學,但餓與飽比,可能靠文學更近一點。南北朝文學,比之他朝,相對來講,較少大家力作的主要原因,不知是否與那時太甜美、太甘醇、太輕鬆、太舒服的日子使作家多了些惰性有關?

顏之推說:“梁朝全盛之時”,“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帶,大冠高履,出則乘輿,入則扶持,城郭之內,無乘馬者。”弄得滿城的人,都不識馬為何物?最好笑者,建康令王復,也就是當時梁國的首都市長,不但沒有乘過馬,更未騎過馬,有一天,牽來了一匹馬,咻咻嘶吼,四蹄躍跳,把他膽子都嚇破了,於是埋怨他的下屬:“你們怎麼搞的,這分明是老虎,怎麼騙我是馬呢?”

所以,到了侯景之亂,建康從被圍到城破,“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貴戚、豪族皆自出採穭,填委溝壑,不可勝紀”(《資治通鑑》)。這樣,那些瀟灑慣了的文人雅士,“膚脆骨柔,不堪行走,體羸氣弱,不耐寒暑,坐死倉猝者,往往而然。”

到了如此性命攸關的時候,這位買驢的博士官,還有興致寫上三大篇字契,炫耀肚子裡那點學問嗎?一般來講,文人太快活了,寫東西就玩形式,就耍技巧,就講性靈,就要搞一些翻新的花樣;精緻的把戲,散淡的筆墨,雋永的餘韻,這也是需要的,甚至不可少的一種文學,若全是清一色的黃鐘大呂,也是會令讀者頭疼的。文學,既不能全是沉甸甸的,也不能全是輕飄飄的,一個時代,最後留下來的全都是像《花間集》那類休閒恬適的,怡心悅目的作品,怕會給後世的讀者生出許多錯覺。似乎王建、王衍的前蜀,是五代十國時一塊伊甸園,這當然是天大的誤會。

全輕不行,全空就更不行。前不久,在路上碰到一位並非文學界的朋友,以前,因我編過選刊,他總是關心地問我有什麼好的小說,要我推介,以便找來一讀。大概如此問過多次,我的答覆使他感到不得要領。這回,索性向我提了一個問題:“老兄,你說說,現在,是讀小說的人多呢?還是寫小說的人多?”

我望著他那張表面平靜的臉,品著他這句內含機鋒的話,反問這位朋友:“我要回答麼?”

他點頭,作天真無邪狀。

我揭穿他:“其實,你已經有了答案。”

這一下,他露出詭譎的笑容。然後,他告訴我:“我已經不看小說,尤其是鼓吹得很厲害的。”

當然,他不看小說,不會影響小說的生死存亡,即使所有人都不看小說,也不會影響小說家在那裡埋首疾書、下筆千言。

近年來,我確是不大讀小說了,不完全是因為好的小說少才不讀的,而是由於視力日益地不肯合作,多看一會兒小說,兩眼就怠工,鉛字就模糊起來,只好掩卷作罷。但這位朋友的話,使我想起顏之推的《顏氏家訓》,想起那位博士到牲口市買驢寫文書的故事。

老作家施蟄存說了,大意是,現在的三十萬字的長篇小說,他老人家只消二十萬字就解決問題。話說得有些傷眾,但我相信他能辦到。這位在三十年代就玩現代派的老先生,既然敢端起槍來,肯定是彈無虛發的。

但我倒不是嫌長,好小說你是惟恐很快讀完的。只是看了半天又半天,找不到那條驢,那才痛苦,所以,小說無論長短,你得給我們拉出一條活蹦亂跳的小毛驢,庶幾不辜負我那可憐的視力了。

驢啊,驢啊,拜託你,快一點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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