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余英時,當代著名歷史學家、漢學家,1930年生於天津,祖籍安徽潛山,曾師從國學大師錢穆及號稱海外“漢學界第一人”的楊聯升,擁有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

在中國歷史,尤其是思想史和文化史方面,余英時多有開創性研究,是罕見曾獲哈佛、耶魯、普林斯頓三校延聘的正教授學者。

2006年獲有“人文諾貝爾獎”之稱的克魯格人文與社會科學終身成就獎,2014年獲有“東方諾貝爾獎”之稱的唐獎首屆漢學獎,系《萬曆十五年》作者黃仁宇的博士論文導師。

2021年8月1日,余英時在睡夢中駕鶴離世,留下生前身後正反兩極的混沌熱議。

然塵歸塵,土歸土。僅從治學的嚴謹和待人的真誠,這篇多年前為好友唐翼明先生大作《魏晉清談》所撰之長序,則足以用來管中窺豹,見字識人。

他首先鄭重肯定了書稿的學術價值,指出“我們還是沒有一部專書全面地論述‘魏晉清談’的形成和演變”,並因此讚許是“填補了中國學術思想史上的一點空白”。

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更難得的是,他還直言:“為了使這篇序不至於成為一種學術的應酬”,還特別結合自身研究成果及思考,提出了幾個具體的商榷問題,並附以多年的考證詳細論述,分享了獨到的個人見解,足見對學術的認真,對老友的負責。

餘先生去世後,唐翼明先生作詩緬懷,崇敬哀慼:

今古淹通,中西融匯,百年高唱唯公健;

泰山其頹,北斗無依,五內焦焚豈獨予。

在此,特附上長序全文,籍此再睹大師風采,並作深深緬懷。

《魏晉清談》序

余英時

《魏晉清談》是唐翼明先生(以下簡稱“作者”)費了好幾年研究工夫所寫成的一部專著。作者對於這一專題在現代的研究狀態,包括中國的、日本的和西方的,作了一番通盤的檢查。他很驚奇地發現,儘管現代研究者涉及這一題旨的文獻汗牛充棟,我們還是沒有一部專書全面地論述“魏晉清談”的形成和演變。由於作者的辛勤努力,中國學術思想史上這一空白點現在即將因本書的出版而填補上了。

作者是非常富於分析力和批判力的。他很不滿以前人的著作往往把“清談”和魏晉思潮、玄學,以至政治和社會的關係等混而不分。因此他決定把“清談”從這種種藤葛中抽離出來,當作一個獨立的歷史現象來處理。這是禪家所謂“截斷眾流”的本領。他自己經過一番慎思明辨之後,給“魏晉清談”下了一個十分簡明的界說。他說:

所謂“魏晉清談”,指的是魏晉時代的貴族知識分子,以探討人生、社會、宇宙的哲理為主要內容,以講究修辭與技巧的談說論辯為基本方式而進行的一種學術社交活動。(參看正文28頁)

他曾列舉了六條理由,說明他為什麼對“魏晉清談”作如此的界定。我覺得他的理由都是足以成立的。從這一觀點看,清談的重要性不僅在它的思想內容,而更在它的表現的方式。作者在本書一再強調“清談”是一種“智力遊戲”,是一種“社交活動”,而不能看作是純粹的學術研究。(見第二章)這是一個十分準確的觀察。先師錢賓四先生《略論魏晉南北朝學術文化與當時門第之關係》一文(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東大圖書公司,臺北,1977年),正是從這一角度來解釋“清談”的。錢先生論“諸名士共至洛水戲” 一條(即本書所引《言語》二三條)說:

此事尚在渡江前,已見時人以談作戲。……各標風致,互騁才鋒,實非思想上研核真理探索精微之態度,而僅為日常人生中一種遊戲而已。

又論“謝胡語庾道季”條(《言語》七九條)曰:

此故事在渡江後。益見時人以談作戲,成為社交場合之一種消遣與娛樂。謝道韞為小郎解圍,一時傳為佳話,亦只是騁才情見機敏而已。故知當時名士清談,特如鬥智。其時又好圍棋,稱之曰坐隱,又曰手談。正因圍棋亦屬鬥智,故取擬清談也。

又評“殷中軍為庾公長史”條(《文學》二二條)雲:

此是殷浩新出,將有遠行,王導作集,為之邀約諸賢,共作一夕之歡也。此如法國18世紀有沙龍,亦略如近人有雞尾酒會,自是當時名士一種風流韻事。既不作灌夫之使酒,亦不效謝安之攜妓,僅是清談玄理,豈不風雅之絕。英雄如桓宣武,席中尚不獲儳言插論。退席語人,猶以時復造心自喜自負。可見即是清談,亦猶有儒家禮法密意行乎其間。此乃當時人一種生活情調,即今想象,猶在目前。若認真作是一哲理鑽研,則誠如隔靴搔癢,終搔不到當時人癢處所在矣。

我特別引錢先生三條評語於此,以與本書主旨相互印證,是因為作者並沒有機會讀到此文,而所見大端相同。可見學術研究的客觀性是無法否認的。但本書是一詳盡的專題研究,與錢先生的觀其大略不同;後者的“孤明先發”因此對本書的學術價值只是加強了,而不是削弱了。

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依照這個理解,“清談”可以說是魏晉士大夫的生活方式的一個最重要的具體表現。用當時的語言說,即是士大夫的“風標”或“風操”;用現代的話說則是“精神”。那麼“清談”所表達的是一種什麼精神呢?傳統的說法都很重視以下這段記載:“魏晉之際,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故阮嗣宗言必玄遠,而未嘗評論時事,臧否人物。”(《三國志·一八·魏書》引王隱《晉書》)並由此而推衍出“清談”是從漢末“清議”演變而來的結論。錢先生在上引文中也一再以“激於世變”或“時代苦悶”為清談的歷史背景。我決不否認“清談”確有“激於世變”的一面。不過我始終認為自漢末到魏晉,士大夫的精神還有其積極的、主動的、創造的新成分,不僅僅是因為在政治上受到壓迫和挫折才被動地走上了虛無放誕的道路。我認為這個新成分便是“個體自覺”(見《漢晉之際士之新自覺與新思潮》)或“自我發現”(“self-discovery”見英文論文《個人主義與魏晉的新道家運動》“Individualism and the Neo-Taoist Movement in Wei- Chin China”收在Donald Munro, ed。, Individualism and Holism: Studies in Confucian and Taoist Value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pp。121-155,1985)正因如此,我才要特別修正“清談”出於“清議”的傳統看法。在英文論文中,我認為“清談”在2世紀中葉事實上已開始出現,雖然當時尚無其名。除了《後漢書》中所記黨錮時代的故事外,我又補充了王符(約85—約163年)《潛夫論·務本》中“今學問之士,好語虛無之事”一條證據。我特別看重蔡邕入吳得王充《論衡》,袐玩以為“談助”的傳說。(《後漢書·王充傳》注引《袁山松書》)“談助”這個名詞的出現說明“談”已正式成立了。而且漢末以來,以《論衡》為“談助”的證據不少,如孔融與禰衡的“放言”,阮籍叔侄之用《論衡》中的議論。這些都是以思想為主要內容的“談”了。

本書作者雖以“魏晉清談”為斷限,但是他在第四章討論清談的起源時也大致同意我的看法,這是我很高興的。但是他在名詞分析方面卻比我精密多了。第一章“清談名義考辨”不但把“清談”的原義和今義各析出三義,而且對“清談”一詞的古今沿革也作了儘可能詳盡的追溯。這也是作者的一個重要貢獻。

為了使這篇序不至於成為一種學術的應酬,我現在願意提出兩三個具體的問題和作者商榷。第一,作者的名義考辨在原則上是我們都必須接受的,因為這樣才可以避免“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的危險。然而這種考辨也有它的限制。古語說:“寸寸而量之,至丈必差;銖銖而較之,至兩必失。”中國古人運用名詞一向不以謹嚴精密著稱,而現代的語義分析則又愈來愈細緻。我們是不是一定能把古人的言詞都完全分析得恰如其分,恐怕不能不是一個問題。尤其是這種名相辨析如果再和歷史的演變結合起來,以中國的歷史的長遠和文獻的浩瀚,恐怕誰也不能保證把追源溯流的工作做得正確無誤。例如作者在“‘清議’詞義考”中考定“清議”一詞用以指漢末“處士橫議”之風始於趙翼的《廿二史札記》。他還特別為了這問題檢查了《資治通鑑》和胡三省的注。他的結論是司馬光尚未用“清議”指“處士橫議”,而胡三省則仍以“清議”為“鄉論”。(參看正文34頁)但是我要請作者讀《通鑑·五三》質帝本初元年“自是遊學增盛,至三萬餘生”條的胡注:

遊學增盛,亦幹名蹈利之徒,何足尚也!或問曰:大學諸子三萬人,漢末互相標榜,清議此乎出,子盡以為幹名蹈利之徒,可乎?答曰:積水成淵,蛟龍生馬,謂其間無其人則不可;然互相標榜者,實幹名蹈利之徒所為也。禍李膺諸人者,非太學諸生,諸生見其立節,從而標榜,以重清議耳。不然,則郭泰、仇香亦遊太學,泰且拜香而欲師之,泰為八顧之首,仇香曾不預標榜之列,豈清議不足尚歟?抑香隱德無能名歟?(司馬光,《資治通鑑》,胡三省注,中華書局標點本,北京,1956年,1705至1706頁)

在這一段長注中,胡三省三用“清議”,無不指漢末太學的“處士橫議”。胡三省(1230—1302)是南宋遺民,1256年與文天祥、謝枋得、陸秀夫同中進士。他有感於南宋末太學生和權相賈似道互相標榜,所以寫此長注。(參看陳垣《通鑑胡注表微·出處篇》)他的用法至少證明南宋人已有“漢末清議”的觀念,比趙翼要早五個世紀。但這不過是我們偶然看到的一列,並不表示這個觀念是從胡三省開始的。未見是一事,未有又是一事,我們不能以未見為未有。

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第二個例子是“清談誤國”的問題。作者雖引《晉書·王衍傳》,定此說最早見於王衍臨死前的自責,但立刻又解釋王衍之說其實未必真指清談。他引了幾條晉人資料,都不曾直斥“清談誤國”,而且謝安還有明駁“清言致患”的話。因此作者最後引《日知錄》:“劉、石亂華本於清談之流禍”(顧炎武,《日知錄》,影印集釋本,上海,1985年,529頁),而肯定顧炎武必須對“清談誤國”說負責。(參看正文271頁)我是完全同意作者的論斷的,“清談誤國”並不是一個有效的歷史解釋。而且作者此節有言外之意,更能博得我的同情。但是我們既然討論“清談誤國”的起源問題,便必須同時蒐集正面的和反面的證據,不能因為主觀上同情“清談”便忽略指斥“清談”的材料。東晉南朝期間,難道便沒有人再說過“清談誤國”或“清談亡國”之類的話了嗎?《梁書·五六·侯景傳》說:

先是,丹陽陶弘景隱於華陽山,博學多識,嘗為詩曰:“夷甫任散誕,平叔坐談空,不意昭陽殿,化作單于宮。”大同末,人士競談玄理,不習武事;至是,景果居昭陽殿。(姚思廉,《梁書》,中華書局標點本,北京,1973年,863頁)

不但陶弘景的詩斥責王衍、何晏,其言與顧炎武《日知錄》如出一轍,而且此詩在梁武帝時代又成讖語,再一次為當時的人證明了“清談亡國”的道理。至於“大同末,人士競談玄理”一語,則更是南朝“清談”史上的重要材料。

以上兩點都是小節,我不過是為作者做一點拾遺補闕的工作。這一類偶有未照之處是任何作者也不能完全避免的,此書的價值並不因此而稍有減損。我之所以不肯放過這些枝節問題,則是因為它們有警惕作用,可以加強我們對於方法的自覺。最後我要提出一個無關宏旨但是很有趣的考證問題,一方面向作者請教,一方面批評和改正我自己以前的一個疏失。

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南齊書·三三·王僧虔傳》的《誡子書》是有關“清談”的重要文獻,但其中尚多待發之覆,如“荊州《八袠》”究竟何指,便有爭議。我現在要討論的是下面的這一句話:

設令袁令命汝言《易》,謝中書挑汝言《莊》,張吳興叩汝言《老》,端可復言未嘗看邪?

這裡的“袁令”“謝中書”和“張吳興”三人到底是誰呢?先師錢先生早年著《國學概論》之《魏晉清談》一章,以袁粲、謝朏、張緒三人當之。[錢穆,《國學概論》(上冊),商務印書館,上海,1931年,163頁]最近週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則說“指尚書令袁粲、中書令謝荘、吳劭(作者按:‘興’字之誤)太守張劭。”(週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中華書局,北京,1985年,245頁)兩家之說大不同,但都視為當然而沒有說明理由。本書作者對這個問題也有考訂。他在一條附註中(參看正文261頁注②)說:

傳中說此書作於宋世,書中“袁令”當指尚書令袁粲(420—477),“謝中書”當指中書令謝莊(421—466),“張吳興”當指吳興太守張永(410—475)。週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王僧虔誡子書”條說“張吳興”指張劭,恐誤。張劭,《南史》《宋書》並作“張邵”,卒於其兄張茂度之前,即441年前(參看《宋書·五三·張茂度傳》及《宋書·六二·張敷傳》),其時王僧虔(425—485)尚未成年也。

作者不從週一良的“張劭”說,以年代不合為據,足見讀書得間,考證入細。張茂度名裕,避宋武帝諱,以字行,見《南史·三一·張裕傳》。茂度卒於宋元嘉十九年(442),作者誤前一年耳。1980年我寫英文論文,曾有一條長注考證這個問題,與上述三家都有異同。但其時週一良《札記》尚未屬稿,故僅能就《國學概論》的說法作商榷。我改子(謝朏,441—506)為父(謝莊),也是因為年代不合。謝朏任中書令已入齊代,在489或490年,其時王僧虔墓木已拱,所以他生前不可能以“中書”稱朏。剩下來的只有“張吳興”是誰的問題還待解決。我在英文附註中討論張緒(約433—約490)的可能性時犯了兩個錯誤:第一、我誤以張緒是吳興人;第二、我誤以為“張吳興”是指郡望,而不是官名。事實上,張緒是吳郡人,而此處“吳興”也必指官名,因為這是當時的習慣稱呼。週一良和作者分別以張邵、張永當之,這是因為此二人都曾任吳興太守。以時代言,張永自遠勝於張邵,但張姓任吳興太守而時代又符合者並不止張永一人。如張岱也在“泰始末(471),為吳興太守”。(蕭子顯,《南齊書》,中華書局標點本,北京,1972年)我們又怎麼能確定誰是《誡子書》中的“張吳興”呢?但我經過反覆推敲之後,仍然斷定“張吳興”指張緒的可能性最大。為什麼呢?試看原書中“設令……端可”之問辭,則此三人非是第一流清談名家不可。張邵、張永、張岱雖符合“吳興”的稱號,但詳讀三人傳記,其中沒有一個以清談著稱於世,因此也就不可能有資格與袁粲、謝莊鼎立而三。這是理解《誡子書》此語最為關鍵的所在。至於張緒,則情形不同。袁粲曾說他“有正始遺風”,其“風流”實為當世之冠。然則又何以解於“吳興”之稱?我現在傾向於相信“吳興”或是“吳郡”之訛。《南齊書》本傳說“時袁粲、禇淵秉政……出緒為吳郡太守”。這大概是474—476年之間的事。 [作者按:《資治通鑑·一三三》“元徽二年(474)九月”條載禇淵以禇澄為吳郡太守。但《南齊書·二三》及《南史·二八·禇澄傳》都說他建元(479—482)中為吳郡太守,《通鑑》此處若非系年有誤,則是澄任期甚短。]我疑心《南齊書·王僧虔傳·誡子書》中的“張吳興”原作“張吳郡”。可惜《南史·二二》本傳中的《誡子書》是節本,缺了這一段,我們已無法透過本子的對校來解決這個問題了。不過我們恰好碰到了一個校勘上的例子,至少可以證明我的推測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南齊書·三三·張緒傳》:

復領中正。長沙王晃屬選用吳興聞人邕為州議曹,緒以資藉不當,執不許。晃遺書佐固請之,緒正色謂晃信曰:“此是身家州鄉,殿下何得見逼!”(《南齊書》,601頁)

《南史·三一·張緒傳》記此事的文字如下:

復領中正。長沙王晃屬選用吳郡聞人邕為州議曹,緒以資籍不當,執不許。晃遺書於緒固請之,緒正色謂晃信曰:“此是身家州鄉,殿下何得見逼。”乃止。(李延壽,《南史》,中華書局標點本,北京,1970年,810頁)

兩文基本相同而小有歧異。“藉”與“籍”的不同以《南齊書》於義為長。但最重要的是《南齊書》的“吳興”,《南史》恰作“吳郡”。那麼何以知道聞人邕必是“吳郡”人而不是“吳興”人呢?這是因為張緒此時領“中正”之職,即是“本郡中正”(見《南齊書》,600頁)。張緒雖然也曾一度領過“本州大中正”(同上)。但此時他領的是“中正”,而不是“大中正”。這就是說他是吳郡中正。因此長沙王晃想選用聞人邕為州議曹才不能不徵求他的同意。他的答語有“此是身家州鄉”更毫無可疑地證明這是吳郡的事。這一校勘工作使我們清楚地看到:在這段記載的原始史源裡,聞人邕的籍貫是“吳郡”而不是“吳興”。現存的《南齊書》大概由於唐以後輾轉傳抄之故,“吳郡”已誤成“吳興”,但《南史》在此處則沒有發生這個錯誤。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三六》“後為吳郡太守”條說:“吳郡當作吳興。《南齊書》本傳及王儉碑文俱無守吳郡事。蓋傳寫之偽。”[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上冊),商務印書館排印本,北京,1958年,680頁]尤可證“吳興”和“吳郡”在《南史》和《南齊書》中常發生互訛。所以我說《南齊書·王僧虔傳》中的“張吳興”很有可能是“張吳郡”之訛。如果此說成立,那麼張緒是最有資格被王僧虔提名的人,因為他在“清談”世界中的聲望是和袁粲、謝莊銖兩悉稱的。最初我也考慮過張緒的徒弟張融(444—497),因為《老子》是他最嗜愛的三本書之一。但由於《南齊書·四一》本傳說他“非治民才”,一生“求郡不得”,無論如何都和《誡子書》上的稱謂合不上拍,最後只好放棄了。

余英時去世,關於《魏晉清談》他留下了什麼?

我為這一個小問題寫了兩千字的考證,並不是我有什麼“考據癖”,而是借這個機會為我自己補過。不用說,本書作者的細心考證也使我忍不住技癢。僅從結論看,我現在的看法和英文論文的附註毫無改變。但是十幾年前我獲得同一結論所持的理由和推理程式則是完全錯誤的。我沒有經過考證和校勘的必要曲折便輕下斷語,這是不足為訓的。我把張緒寫成了吳興人,更是不可寬恕的疏忽。現在我恰好在作者的考證中遇到了這個老問題,如果我避而不談,那便等於有意掩飾自己的錯誤了。我必須感謝本書作者,因為他的好學深思才使我得到這個補過的機會。這是我在接受寫序的任務之前完全沒有想到的。但是由於史料的限制,我的結論仍然只是一個待證的假設。作者的“張永”說和我前面提到的“張岱”說也沒有失去其假設的地位。我詳細記錄了我對於這個問題重新研究和思考的過程,我盼望本書的作者和讀者都能給我以切實的指教。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日於普林斯頓

唐翼明 著

高高國際 出品

內容簡介:

六朝時代是我國的文化寶庫,那時人們的思想和精神遠比當下,甚至文藝復興後的歐洲都更為開放自由。魏晉清談,指的是魏晉時代的貴族知識分子,以探討人生、社會、宇宙的哲理為主要內容,十分講究修辭與技巧的談說論辯,是一種極為有趣和有思想價值的活動。其內容可以讓閉塞在科技時代的人們大開眼界。

本書在寫作時查考了大量史料,廣泛參考前人的有關研究成果,結合中、日、英語三種語言的文獻資料,對魏晉清談的名義、形式、內容及其演變發展結束的歷史,作了內容詳盡、條理清晰的論述。余英時評價:本書填補了文化思想史的一項空白。

全書看似學術,但實際風格如名家講歷史,生動真實卻不枯燥;思路敏銳,文辭生動典雅,是一部為普通炎黃子孫寫就的歷史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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