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將QQ號賣10000元,覺得虧又申訴找回!涉嫌盜竊罪

花10000元買來的QQ賬號,登不上去也要向警察求助?這事,警察還真得好好管管…… 10000元的“QQ大案”

男子將QQ號賣10000元,覺得虧又申訴找回!涉嫌盜竊罪

趙某給小陳打的收條

“報警!我的QQ無法登入了……”

2021年5月的一天,28歲的小陳來到即墨北站治安派出所報案稱,他剛買的QQ賬號突然無法登入了。“這種事也要來報警?把密碼找回來就可以啊!”值班民警起初覺得有些驚訝,但小陳接下來說的話,讓民警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這個QQ賬號是小陳前不久花了10000元從他人手中買的,剛買了一個多星期就登不上去,他覺得自己可能被賣號的人“涮”了。民警立即展開詢問,讓小陳仔細回憶起事情經過。小陳在煙臺一家企業工作,平時喜歡玩網路遊戲。前不久,小陳在百度貼吧上看到一則出售QQ賬號的資訊:這個QQ賬號是六位靚號 小陳動心後聯絡了賣賬號的男子,得知他在青島市即墨區。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商定以10000元的價格交易這個QQ賬號。2021年5月12日,小陳專門從煙臺坐火車到即墨北站當面交易,賣家帶著小陳找了一家網咖,當著他的面修改了密保,更換了繫結手機,讓小陳自己重新設定了密碼。驚!賣家“劉龍飛”查無此人

小陳找了一家銀行ATM機,向賣家提供的賬號轉了10000元。有了QQ靚號的小陳欣喜若狂,回到煙臺後開始用新號登入遊戲暢玩。一個多星期後,小陳突然發現新買的QQ賬號登不上去了。小陳推測是賣家做了手腳,把這個QQ賬號重新找回。小陳致電賣家,可對方接到電話後聲稱這種情況和自己無關。小陳越想越不對,2021年5月再次乘火車來到即墨,到即墨北站治安派出所報警。值班民警判斷,如果小陳的推測屬實,賣家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賣給你QQ賬號的人叫什麼名字,有沒有聯絡方式?”面對民警的詢問,小陳翻出了交易後賣家給他寫的收條,上面寫明賣家名為“劉龍飛”,還附有身份證號。可民警查詢後發現,“劉龍飛”是個假名字。“我當時問他要過身份證對一下資訊,他沒給我。”小陳告訴民警,賣家掩飾身份的行為讓他也覺得可疑,他掏出手機和對方一起拍了張合影。感覺“賤賣了”賣家反悔找回賬號

民警獲取了賣家的相貌後,結合案件中QQ號、銀行賬號等資訊開始摸排,很快落實了賣家的真實身份:趙某(27歲,萊西人)。

男子將QQ號賣10000元,覺得虧又申訴找回!涉嫌盜竊罪

趙某在接受審訊

幾天後,民警在萊西市一家養雞場內找到了趙某,將他依法傳喚到即墨北站派出所調查。“我已經把QQ賣給他了,他自己登不上去,和我有什麼關係?”趙某起初堅決否認QQ賬號登不上去和自己有關。一番交鋒後,趙某沉默了一陣,向民警如實供述了事情的經過:5月12日交易六位QQ靚號時,他不想讓小陳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使用了假名。交易完成後,趙某突然覺得10000元價格有點低。由於趙某長期使用這個QQ賬號,他幾天後透過申訴找回功能,重新修改QQ賬號的密碼將賬號找回。不是小事!賣主涉嫌盜竊罪

把QQ賬號賣了10000元又設法找回、使用虛假身份資訊交易……趙某的行為類似詐騙,但民警經過分析後認為,趙某的行為其實是涉嫌盜竊罪。“舉個例子,甲把車賣給了乙,乙交錢後過戶趁車主沒來得及換車鎖,甲又利用留下的車鑰匙把車開走了,甲的這種行為就是盜竊。”民警稱,趙某把QQ賬號賣給了小陳,QQ賬號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趙某又把QQ賬號透過手段拿回來,侵犯了小陳對於QQ賬號的所有權。而這個QQ賬號是以10000元的價格交易的,依法構成了《刑法》中提到的盜竊“數額較大”,由此認定趙某的行為涉嫌盜竊罪。“QQ也是財物”

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QQ賬號是在網路空間裡使用,還設有密碼,具有明顯的排他性,所有人只要透過交換、拍賣等方式,就可獲得現實世界的金錢收益,應該被認定為財物。目前,趙某因涉嫌盜竊被即墨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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