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浩的《筆法記》(上)

《筆法記》是一部山水畫論著,又名《山水受筆法》、《畫山水錄》,是荊浩晚年總結其畢生繪畫經驗的結晶。

《筆法記》似受了《史記·留侯世家》黃石公授書張良的故事影響,假託在太行山與一老叟答問,闡述了著者的繪畫理論。此書先述自己隱居太行洪谷,人大松林,寫之“凡數萬本,方如其真”,闡發以自然為師是繪畫第一階段的思想。

荊浩的《筆法記》(上)

【原文】太行山有洪谷,其間數畝之田,吾常耕而食之。有日,登神鉦山,四望迥跡,入大巖扉,苔徑露水,怪石祥煙,疾進其處,皆古松也。中獨為大者,皮老蒼蘚翔鱗乘空,蟠虯之勢,欲附雲漢。成林者,爽氣重榮;不能者,抱節自屈。或迥根出土,或偃截巨流,掛岸盤溪。披苔裂石。因驚其異,遍而賞之。明日,攜筆復就寫之,凡樹萬本,方如其真。明年春,來於石鼓巖間遇一叟,因問,具以其來所由而答之。

荊浩的《筆法記》(上)

其次以遇叟而對答形式,全面而深刻地論述自己的見解,構成此著之主體:

一、“畫有六要”,即氣、韻、思、景、筆、墨;

【原文】叟曰,子知筆法乎?曰,儀形野人也,豈之筆法耶?叟曰,子豈知我所懷邪?聞而漸駭。叟曰,少年好學,終可成也。夫畫有六要:一曰氣;二曰韻;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筆;六曰墨。

“六要”是《筆法記》的理論核心,是唐代山水畫創作經驗的總結。與謝赫的“六法”有明顯的對應關係:如一日氣、二日韻來自“氣韻生動”;三日思與“經營位置”近,並吸收了顧愷之“遷想妙得”的思想;四日景與“應物象形”約略相當;五日筆源於“骨法用筆”;六曰墨雖略當於“隨類賦彩”,卻因水墨畫技巧發展而以墨代彩。

荊浩的《筆法記》(上)

二、華與實之辨;

【原文】曰,畫者,華也,但貴似得真,豈此竅矣。叟曰,不然,畫者,畫也。度物象而取其真。物之華,取其華。物之實,取其實,不可執華為實。若不知術,苟似可也,圖真不可及也。

荊浩的《筆法記》(上)

三、似與真之說;

【原文】曰,何以為似?何以為真?叟曰,似者,得其形遺其氣,真者,氣質俱盛。凡氣傳於華,遺於象,象之死也。

荊浩的《筆法記》(上)

四、去除嗜慾雜欲;才能臻於高境;

【原文】謝曰,故知書畫者,名賢之所學也。耕生知其非本,玩筆取與,終無所成,慚惠受要,定畫不能。叟曰,嗜慾者,生之賊也。名賢縱樂琴書,圖畫代去雜欲。子既親善,但期始終所學,勿為進退。圖畫之要,與子備言;氣者,心隨筆運,取象不惑;韻者,隱跡立形,備儀不俗;思者,刪撥大要,凝想形物;景者,制度時因,搜妙創真;筆者,雖依法則,運轉變通,不質不形,如飛如動;墨者,高低暈淡,品物淺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筆。

荊浩的《筆法記》(上)

五、在解釋“六要”之後,拈出神、妙、奇、巧四種繪畫品格;

【原文】復曰,神,妙,奇,巧,神者,亡有所為,任運成象;妙者,思經天地,萬類性情,文理合儀,品物流筆;奇者,蕩跡不測,與真景或乖異,致其理偏,得此者,亦為有筆無思;巧者,雕綴小媚,假合大經,強寫文章,增邈氣象,此謂實不足而華有餘。

荊浩的《筆法記》(上)

六、以筋、肉、骨、氣釋“筆有四勢”;

【原文】凡筆有四勢:謂筋,肉,骨,氣。筆絕而斷謂之筋,起伏成實謂之肉,生死剛直謂之骨,跡畫不敗謂之氣。故知墨大質者失其體;色微者敗其氣,筋死者無肉,跡斷者無筋;苟媚者無骨。

與傳為衛夫人的《筆陣圖》相較,荊浩並重筋、肉、骨,進而益之以“氣”,既繼承了晉人的書法理論,又發展了謝赫的“骨法用筆”,持論更公允。此外,神、妙、奇、巧及對四者的解釋,褒神、妙而貶巧,以“奇”為有筆無思等,都對慣用的“畫品”有所突破、發展,是對創作理論的豐富。

文中的配圖取自清代弘仁的《山水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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