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根 與 審 美 的 標 準

六 根 與 審 美 的 標 準

現在已進入資訊時代,人所思所想以及行為,無限接近真實地呈現出來,彷彿社會百態的浮世繪。文化在進步還是在墮落,審美還是審醜——如何是審美的標準,也應該站在東方生命學的角度有所思考了。

我不是美學家,不是學者,不曾進行過這方面的研究,但檢索一下資料,豁然發現一個問題,“美學”的定義、歷史及發展演繹,西方美學史的體量遠遠大於東方,或者中國。因我是外行,可能片面,敬請諸君不要站在純學術的角度來讀我的文字。

先簡要說說西方。西方的美學,是從古希臘羅馬,經中世紀,文藝復興,到近現代的歐美。可謂源遠流長。

美學是對藝術與審美活動進行哲學思辨的產物,所以希臘美學思想最早是由一批哲學家提出來的,約略可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前蘇格拉底美學,主要代表是畢達哥拉斯學派,以其從音樂的弦長與聲音之間關係受到啟發,將萬事萬物的本質歸結到數的比例關係,並提出“和諧”的觀點。德謨克利特和赫拉克利特又有不同的闡述。二是文化中心轉移到了雅典,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美學,成為這個時期美學的代表。柏拉圖在《斐里布》篇中,他從度、比例、對稱這些複雜的東西和一些簡單的幾何圖形、秩序、純粹的音調和色彩等形式方面來尋找美。他重視使用無生命的媒介來摹仿人與物,這是最早的符號思想。柏拉圖關於形式美的理想和摹仿的論述,成為後來西方美學的核心論題。在亞里士多德以後,進入了希臘化時期。在大約300年的時間裡,出現了斯多阿學派和伊壁鳩魯派等幾個重要的派別。斯多阿派重視用善來解說美,強調人能夠達到神性……

而中世紀的美學應該從《聖經》開始……

在百度詞條中,關於東方美學思想,主要三個層面:

儒家、道家、禪宗……

簡要總結——這裡我以中國代指東方,東方的“美”更注重於人的內心世界、精神世界。

至於禪宗,更簡單直接——境無美惡,統由心攝。

西方,習慣於把問題搞的複雜化,而東方,則恰恰相反,力求簡約,但並不排斥“複雜”,複雜,是一切簡約的整合。

因美學、審美與社會秩序、文化高度是不二的,故,有必要有明確的靶向。

既然人具有社會屬性,則社會在穩定與和諧的前提下不斷髮展,是美學應該提供的人類思維趨向正規化。相對於個體生命而言,則是如何能設法促進、迴歸、保持內心的寧靜與和諧。這裡不要談狹義的道德層面,沒有意義,而要基於生命主體。

至少,從人類的生命角度而言,身心的健康和諧,是良好的生存狀態的保證,所以,透過六根(感知器官)外觸的一切“塵境”,使人的情緒情感,歸於寧靜祥和便是目的。如此,亦可令“心智”不斷成熟。

個體心智的成熟度,決定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所謂美學,不能脫離生命個體而單獨構建。所以,美學的美、標準,實則基於不同文化對生命的理解。

世界觀是建立在生命觀基礎上的。

至此,便出現了東西方對生命理解的不同,或可謂中西醫對生命認知的不同——曾數次談及這個問題,不贅述。

從本質上講,“美”是人“心”的純淨度、思想高度、智慧廣度的應機外化,呈現創造,表現為音樂、文學、建築、雕塑、舞蹈……。另一方面,亦可透過一切外在的“美學載體”,呼喚內在的覺醒,“致良知”,“止於至善”,而最高的境界,則是“外不著相,內不動心。”

一切本乎自然——自然,不假絲毫造作,如是,最“美”。

只要不去進行任何以個人慾望驅使的“干預”、“改造”,天地萬物,本就是最和諧的狀態。

這個狀態,就是“不仁”的“仁”。

人類社會一切文化藝術的最高境界,就在於此。

人類社會及人與自然關係的最和諧穩定狀態,亦在於此。

人,如若內心世界絕對的寧靜祥和,沒有絲毫的分別欲求,自可與一切生命和諧相處——所謂的伏虎羅漢,如某些禪師可與野生動物共處一室,真的不是傳說,而是一種生命的境界。

至道無難,唯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

美、美學、美學標準,安名假立。

既是假立,立亦是假,不立非真。

故,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然則,就不要“美”與“善”麼?

非也——以修道學佛為例。

這個世界上沒有學佛的壞人,也沒有不修道的好人。

又譬若文化藝術與生命——

若不擇手段於六根門頭,竭盡所能用一切聲色向外牽制耗散情慾、精氣神,此種文化、藝術定會與習氣慾念相應而生歡喜,又豈能謂之“美”?

——君不見,玉環飛燕皆塵土。閒愁最苦,休去倚危欄,斜陽正在,煙柳斷腸處……

圖片:網路

TAG: 美學生命和諧東方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