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性心意知物的關係

【171-3】-性心意知物的關係

來教謂:“如必以學不資於外求,但當反觀內省以為務,則‘正心’‘誠意’四字亦何不盡之有?何必於入門之際,便困以‘格物’一段工夫也?”

您來信說,你陽明先生說:“修心這件事情不用外求的,只要內求就可以了”,如果這樣的話,只要“正心”“誠意”’四個字就足夠透徹了,又何必在學問入門處用“格物”這一功夫來困擾學習者呢?

誠然誠然!若語其要,則“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誠意”?“誠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工夫之詳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為“精一”之學,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無內外,性無內外,故學無內外。講習討論,未嘗非內也;反觀內省,未嘗遺外也。夫謂學必資於外求,是以己性為有外也,是“義外”也,“用智”者也;謂反觀內省為求之於內,是以己性為有內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無內外也。故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學矣。

語出《周易·繫辭下》,意為對於精微道理的探求能夠達到神妙的境界,便能夠經世致用;對於精微道理運用得好,便能夠安靜身心,涵養品德。

《中庸》:“誠者非自成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意為成就自身與成就萬物是人的德性所規定的人的行為,是人用自己的德性作用於外物的結果。

您說的太對了,那我們按照您的邏輯推導一下。

如果只說學問要旨的話,“修身”兩個字就足夠了,就沒必要再講“正心”,“正心”前面的“誠意”也就沒必要講了,“誠意”都不講了,還有什麼必要講“致知”呢?更何況“致知”前面的“格物”呢?

但實際上,學問的功夫是要能具體落地的,要可操作,不能只是個空中樓閣。空談向來不是儒家所提倡的。飯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修身做功夫也是同樣的道理,怎麼抬腿,怎麼落足,怎麼跨步,都要說清楚,不說清楚聽得人是不知道該怎麼做的。所以才講“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這個不說清楚,做功夫的人是不知道具體怎麼著手的,那麼聖學豈不是成了空談了?

孔聖人“吾道一以貫之”的根本是“一”,這也是“精一”之學的根本。“理”是不分內外的,“性”是不分內外的,所以“學”也是不能分內外的,如果把“學”分了內外,就偏離了“一以貫之”的宗旨。

大家學術交流,互相印證,為的還是心性的提升,並沒有否認內在;反求諸己的內省,並不是和外界完全割裂,這根本就是內外一體的。如果說做功夫一定要到心外尋求,就是“義外”了,也就成了“用智”。

“用智”這裡解釋一下,《史記》:“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意思是眼睛看不見自己的睫毛。比喻人無自知之明,見遠不見近,不能看見自己的過失。

如果說反求諸己的自省是求之於內,就是認為性只是內在,就成了“有我”,就成了“自私”。也就是以我為中心,妄擬天心為本心了。這裡的“有我”和“自私”和唯心主義的意思差不多,已經偏離了“心即理”看世界的角度。

這兩種偏頗,都是因為不明白性是無內外之分的。所以《繫辭》說“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中庸》說“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說的就是“格物”之學。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簡單說一下。“精義入神”的“義”就是天理的意思,這句是通透天理,和自己融會貫通,看清楚自己的一切,“精義”到了神妙的境界,也就是孟子對“神”字的解釋“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以致用也”,所有一切達到入神的境界,是為了要入世治世的學以致用。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通透了天理,自己能夠懂得如何運用這個智慧了,這一點,需要自己體悟,聖人也沒有辦法完全說清楚的。

俗語說“叫花子當三年,給個皇帝都不幹了”,當叫花子是真自由,天下人的房子就是他的房子,大家煮飯都是給他吃的,雖然是吃剩下來的,沒有關係,這就是“利用安身”。

修道的境界就是要能夠“利用”,好的壞的都能用得上,都能夠適應。“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這個“德”字,不是道德的“德”,而是得到的“得”,是成果的意思。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之道也”,“道”的修養在一個“誠”字,不是自私自利。“成己(就是)仁也”,是先把自己弄好了,才是大智利人。如果自己都沒有過活的本事,又靠什麼去苦海救人呢?要成己以後成人,就是“知也”。

能夠自利利人,自己站起來而利他,就是仁。“天命之謂性”,人性的光明真正光輝起來了,這才叫做內外合修。自己是內,修好內,發而用之,救天下、救社會、救眾生,是修外。到達了這個內外兼修成就了,就是“合內外之道也”。

“格物”者,《大學》之實下手處,徹首徹尾,自始學至聖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門之際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見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誠意”者,誠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豈有內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則謂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則謂之心,以其主宰之發動而言則謂之意,以其發動之明覺而言則謂之知,以其明覺之感應而言則謂之物。故就物而言謂之格,就知而言謂之致,就意而言謂之誠,就心而言謂之正。正者,正此也;誠者,誠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謂窮理以儘性也。天下無性外之理,無性外之物。學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認理為外,認物為外,而不知“義外”之說,孟子蓋嘗闢之,乃至襲陷其內而不覺,豈非亦有似是而難明者歟?不可以不察也!

“格物”是《大學》中指出的切實著手處,至始至終,無論是初學者還是聖人,都是一個功夫,不能僅僅把“格物”當成入門工作。如果認為已經入門之後就不用再做“格物”功夫,就是大錯特錯了。

“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都是“內聖”功夫的範疇。“格物”功夫是每天能摸得著看得見的著力處。“意之所在便是物”,“格物”是格心中的“物”,也就是格“意之所在”的“物”,也就是格“知覺”觸達感知到的“物”。正心,就是正“心中物”的“心”;誠意是誠“意之所在”的“意”;致知是致“知覺所達”的“知”,這哪裡有什麼內外彼此的區別呢?

天理只有一個。從天理的凝聚上而言稱為性,從凝聚的主宰而言稱為心,從主宰的發動處而言稱之為意,從發動的明覺處而言稱為知,從明覺的感應處而言稱為物。

所以,從物上來說稱為格,從知上來說稱為致,從意上來說稱為誠,從心上來說稱為正。只是叫法不同,核心都是一回事,這都可以歸結為“窮理而儘性”。

天下無性外之理,無性外之物。聖學不能倡明,是因為這個角度看世界和平常的角度不一樣,很多人轉彎太困難,也就無法真正搞懂這件事情。

世上的儒生太多人想當然認為理是外在的,物也是外在的,更不知道“義外”的真正意思,而忽略了“心”對天地萬物的感知功能,如果人的意識不對天地萬物定義,天地萬物又如何在人的心中投射呢?如果沒有這個投射,人又怎麼能感覺到天地萬物呢?

孟子也曾反駁過,但這部分剛好是難以說明白,卻又很容易混淆的關鍵點,不不能不加以明察的。

羅整庵之所以提出這段的問題,是因為他認為外在之物和人的內在意識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事物,從這個出發點,羅整庵看到的是“物”、“心”之間的區別。

而在陽明心學的體系裡,“物”、“意”、“心”、“知”、“性”皆源於“理(天理)”,這是一個系統的事情。

“理(天理)”的意思是“對應人類的自然之則在人心的如實投射”。

“則”,《說文》則,法也;則,常也。“理”的自然之則,強調的是人所特有的,區別於世間其他萬物的特性。

這部分是“心即理”的範疇,比較抽象難懂,現在不能完全看懂沒關係,在《傳習錄》下篇316章裡,關於人與宇宙的關係,說的比較清晰。

“性、心、意、知、物”是心學的根本概念,初學者在這個地方比較容易混淆和模糊,這裡簡單展開說一下。

“性”,心生為性。《廣雅》“性,質也”。“性”是人的天生素質,是與生俱來的天賦本能。區別於其他物種的屬性。

“心”,身體的主宰就是“心”,心有感知和判斷功能,是行動的最後決定者。腦只是相當於提供資訊、方案、邏輯推理等等,最後拍板的是“心”,不是腦。以前講過關於失眠的例子,最後決定能不能睡得著覺是心來決定,不是思維。

“知”是指知覺,也就是對心的所有資訊輸入都包含在內。

“意”和“物”是成對出現的,有“意”必定有“物”,反過來也是一樣的。

知之發動是意:這個“意”字,是會意字。從心從音,合起來表示發自內心的聲音。根據“有善有惡意之動”理解,個人覺得“意”是指“四端”的發動,也就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當心感知到物的時候的一湧動,就是“意”。

意之所著為物:“如意在於事親,即事親便是一物;意在於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仁人愛物,即仁人愛物便是一物”,這裡理解“物”就是具體到“事”上的一股氣。格物的“格”,是“正其不正以歸於正”,“物”指的是這股關注到“事”的氣。

劉長志

儒學學者、

陽明心學踐行者

我知道你手一滑

就關注了

TAG: 格物內外誠意致知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