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關於開展城區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和諧,為韓城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決定從即日起,在韓城轄區內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範圍
韓城市城區所有主次道路以及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
二、整治物件:
機動車、非機動車。
三、整治內容
1、主次幹道(含人行道)施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車輛必須有序停放在泊位以內,嚴禁任何車輛隨意停放。
2、停放在泊位內的車輛(含非機動車)必須按指示方向有序停放,停車時車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騎壓泊位標線,嚴禁逆向停放。
3、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將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挪作它用或長時間停放車輛。
4、出租汽車、客運車輛不得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間、公共汽車停靠站外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車上下乘客,不得在非候客點的道路上停車候客。
5、客貨運車輛不得影響道路通行長時間停放。
四、法律責任
(一)凡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依法進行查扣、處罰,並透過新聞媒體曝光。
(二)對拒絕、對抗、辱罵和阻礙執法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公務用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除依法處罰外,將抄告所屬單位及市紀委監委。
特此通告
韓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