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飛:河南史前城址的分類研究

摘要:河南地區史前城址脫胎於早期的環濠聚落。在史前人口不斷滋生的情況下,由於婚姻和血緣紐帶集中聚居,構成了規模更大的史前城址。史前晚期的社會分化導致城址的構成模式由“大同模式”向“小康模式”轉變,進而形成了三代大型都邑聚落的“城郭體系”。

河南地區是中國早期王朝國家的誕生地,城址是史前聚落的特殊階段產物。對於河南史前城址進行分類研究,有助於深入認識和理解河南史前城址的發展程序及相應階段的聚落構成模式,探索王朝國家興起之際的社會變革。

根據現有資料,河南地區已經發現並報道了有關發掘資料的史前城址為11座,並可分為三型。

A型:城內面積通常在10萬平方米以內,城內的居住人口規模與同等面積的普通聚落無異。根據城牆的厚度和城址內涵的檔次差異,可分為二式。

Ⅰ式:城牆厚度3~5米,以西山古城、郝家臺和後岡為代表。

西山古城(圖一)位於鄭州市古滎鎮孫莊村西枯河北岸高出河床約15米的二級臺地上,年代在仰韶文化晚期,距今4800~5300年,是目前河南地區年代最早的城址。平面呈不規則圓形,直徑約180米,現存城內面積19000餘平方米,復原面積25000餘平方米。若將城牆和城壕計入,城址總面積可達34500餘平方米。

李宏飛:河南史前城址的分類研究

已有的發現表明,該城的整體佈局與仰韶文化早、中期的普通聚落有明顯相似之處。其一,居民的居住區位於城內。目前,已發現各式房子200餘座,大部均位於城址的中部和東南部。城內西部的大型夯土建築F84平面略呈扇形,東西長約14米,南北寬約8米,面積達100餘平方米,周圍還有數座房基環繞,北側是一個面積達數百平方米的廣場,此情況與大地灣二期Ⅰ段圓形環壕聚落結構十分相似。與居住有關的灰坑發現2000餘座,其中大型袋狀坑多分佈於城內西北部的地勢高亢區。其二,墓葬區分別位於城內和城外。目前已發現的墓葬共143座,位於西城牆外和北城牆東部內側。其三,城外寬4~7米,深3~4。5米的壕溝G9是一條基本終年無積水的“乾溝”。(圖二)西山古城的壕溝與西安半坡遺址的聚落圍溝同屬一樣的性質,具有阻滯他人進攻的作用,起到關鍵作用的是溝的深度與溝坡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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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家臺城址位於漯河市源匯區孫莊鄉石槽趙村東北一個高出周圍地面2~3米的橢圓形臺地上,平面呈長方形,南北長約222米,東西寬約148米,包括城牆在內總面積65000平方米。已有的發掘雖還未完全清楚城內外遺蹟的整體佈局特點,但截至目前城內已經發現的長方形排房基址,每組8間或6間不等;發現的墓葬仍與同時期普通聚落內部的墓葬發現沒有任何區別;成人為長方形豎穴土坑墓,無葬具,也多無隨葬品,以仰身直肢葬為主,也有少量的屈肢葬;幼兒為甕棺,以鼎、罐為葬具,用盆和碗扣合。(圖三)

後岡城址位於安陽市殷都區高樓莊村北洹河南岸的鴨舌形臺地上,遺址總面積約10萬平方米。20世紀30年代發現了一段長70米,寬2~4米的龍山時期夯土牆圍繞在遺址的西、南兩面。1979年在岡頂靠南揭露600平方米,發現圓形地面式房址39座,建築材料和規格與無城垣的安陽縣大寒南崗、八里莊等同期遺址發現的房址無甚差別。目前尚難對城址的形制和佈局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但就現有材料來看,暫可將其歸於A型Ⅰ式。

Ⅱ式:城牆寬度10~20米,以淮陽平糧臺和平頂山蒲城店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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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糧臺城址(圖四)位於淮陽縣大連鄉大朱莊西南新蔡河西岸高出周圍地面3~5米的臺地上,平面呈正方形,長寬各185米,城內面積34000餘平方米,如果包括城牆及外側附加部分,面積達5萬餘平方米。城牆外有城壕,以西城牆中段探溝T29為例,西部文化層因地下水位高未能發掘到底,外一層為褐黃土,出土有龍山文化陶片,外二層至外五層均為夯土層,是城牆的外側附加層,外六層(圖五編號36)為由東向西傾斜堆積的灰土,質地鬆軟,城牆西側的文化層皆間接或直接疊壓著城牆夯土層。T29的外六層當為牆體坍塌的沖刷層。城牆附加層疊壓外六層,將城牆主體部分與城壕隔開,有利於保護牆體,同時也表明該城壕具有常年穩定的水源。發掘者推測城址建於距今4500年以前。平糧臺城址規模與A型Ⅰ式城址相當,但城牆厚度較前者明顯增厚,表明聚落自身實力與防護意識都有所增強。城內還發現有高臺式土坯牆房子、銅渣,城門處發現有下水管等設施,說明該城的內涵檔次明顯高於A型Ⅰ式。另外,在F1北部還發現了陶窯Y1,又表明手工業尚未從城內分出去。

蒲城店龍山城址位於平頂山市東高皇鄉蒲城店村北湛河故道南岸的崗地上,平面略呈東西向長方形,西牆殘長124米,南牆長246米,現存城牆(含城壕)面積約4。1萬平方米,城內面積約2。65萬平方米。不僅城牆厚度明顯增加,城外更有寬度達23。4米,深4。3米的城壕(TG17北城壕),其北與湛河故道連通。城壕斜壁,底部整體平坦,分別有與城壕走向一致的5道溝槽。溝槽之間有微微突起的土埂,推測為阻擋和減緩城壕內水流的設施。城址內涵與平糧臺類似,東北部探查出面積較大的夯土房址,南部發現有陶窯。此外城內還發現有地面式排房、灰坑、甕棺葬、灰溝等。

B型:城址規模在10萬平方米以上,並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提升,以孟莊、戚城、徐堡、西金城、王城崗大城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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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莊龍山城址(圖六)位於輝縣市孟莊鎮東側一個南北長約600米,東西寬約500米的橢圓形臺地上。城址平面略呈梯形,東牆儲存較好,南北長約375米,北牆西段被毀,現存殘長約260米,復原長度340米,西牆復原長約330米,南牆全部被破壞,城內面積約12。7萬平方米。城牆內外有取土溝,城牆內側取土溝較窄,一般寬6~8米,距地表3~4米,外側的取土溝即護城河寬約20米,深距現在的地表5~6米,距當時地表3。8~4。8米。同期遺存主要分佈於城牆以內的東北部和西南部。灰坑發現278座,集中分佈於西南部的八區和東北部的二十區,分別佔到總數的65%和18%,多用於貯藏食物;房址發現9座,其中7座分佈於西南部的八區,1座分佈於東北部的二十區,多為長方形,少數為圓形,多數為地面式建築,與同時代豫北地區安陽後岡等遺址的房址情況類似;水井發現4眼,均分佈於西南部的八區;甕棺葬發現4座,分佈於西南部的八區和十三區,葬具為陶罐;墓葬發現17座,其中15座分佈於西南部的八區和十三區,2座分佈於東北部的十五區和二十區,普遍為仰身直肢葬,無隨葬品。

戚城龍山城址位於濮陽市華龍區,平面略呈方形,疊壓於面積14。4萬平方米的東周城址下。城外有城壕。西牆南部被龍山晚期早段窖穴H1打破,由此推測城址年代在距今4200年以前。城內東部發現一處高7~8米、面積近1萬平方米的正方形夯土臺。

徐堡城址位於溫縣武德鎮徐堡村東沁河南岸,平面略呈圓角長方形,東城牆殘長約200米,西城牆殘長360米,南城牆長500米,北城牆被沁河沖毀,現存面積約20萬平方米。城外有城壕。城址中部發現一處平面呈不規則長方形,面積6000餘平方米的堆築臺地。M39為長方形圓角土坑墓,單人側身屈肢葬,頭部放置了較多的貝殼,顯示出城內居民較高的身份地位。陶窯Y1的發現表明手工業尚未從城內分出去。

西金城城址位於博愛縣金城鄉西金城村中東部,平面呈圓角長方形,北牆長560米,西牆長520米,南牆長400米,東牆長440米,城內面積25。8萬平方米,含城牆面積達30。8萬平方米。北牆、東牆和南牆外側發現有小河或排水溝環繞而成的防禦壕溝。城內東南部土崗上的龍山文化堆積深厚,居住遺蹟密集,斷崖可見長10米以上的大房址,其他部分文化堆積略薄。城外發現大面積沼澤堆積和緩土崗,推測是種植糧食作物的生產經濟區。

王城崗大城位於登封市告成鎮西潁河與五渡河交匯處的臺地上,平面呈長方形,東城牆和南城牆的長度復原後分別為580米和600米,城內總面積達34。8萬平方米。城外西、北兩面有城壕,東南兩側利用自然河道作為城壕。經鑽探城內有幾片大小不一的夯土,還發現了祭祀坑、玉石琮、白陶器等遺蹟遺物。

C型:在B型城址的基礎上,內城以內出現宮殿宗廟性質的大型禮儀建築,城外(或城郭之間)出現了大規模同期遺存,以古城寨為代表。

古城寨城址位於新密市曲梁鄉大樊莊村古城寨村民組所在的溱水東岸臺地上,城內地面高出溱水河床10米,高出周圍地面2~5米。城址平面呈長方形,北牆、南牆長460米,東牆長345米,西牆復原長度為370米,城址面積176500平方米。城外南、北、東三面皆發現有護城河,西面利用溱水作為自然屏障。城內發現夯土建築F1與廊廡建築F4結合構成的封閉回字形建築,可視為二里頭遺址宮殿宗廟建築的濫觴。城內出土的陶器大多形制規範,做工精細,還出現了施釉陶器,石質生產工具比較少見。特別是出土了數量眾多的陶缸殘片,多數是夾砂紅陶,而灰陶較少,一般都是侈口斜腹尖底,外壁飾繩紋,器壁厚達2~5釐米,底部更厚,內壁上有積青白色層或積深灰色層,青銅器鑄造專家推測有些殘缸片實際上是熔銅爐的殘塊。城外有近10萬平方米的同期遺存。

A型城址的年代在仰韶晚期至龍山中期,城址規模與同期常規聚落相當。仰韶晚期的A型Ⅰ式城址西山古城平面呈圓形,具有圍溝聚落向城壕聚落過渡的特點,“無積水的‘城壕’,實際是城址的圍溝,源於當地早期或同期的聚落圍溝;而溝旁人工夯築的城牆,實際又開了此後黃河流域古城牆建築工藝的先河”。龍山早期的A型Ⅰ式城址郝家臺的形制已轉變為方形,表明城址發展擺脫圍溝聚落影響,走上了獨立發展道路。龍山中期的A型Ⅱ式城址平糧臺和蒲城店在地位和規格上較Ⅰ式有明顯的提升,卻仍未突破同期常規聚落的規模。

B型城址亦出現於龍山中期,是史前城址發展的第一次重大變革。就城址構成模式而言,B型城址是由若干與A型城址規模相當的同期“聚落”組合構成。以年代相對較早,發掘工作相對充足的孟莊龍山城址為例,從遺蹟分佈情況看,城記憶體在西南部和東北部2個同期“聚落”,其中西南部的“聚落”較大,規模大致與A型城址相當,東北部的“聚落”則相對較小。

湖北荊門陰湘城(圖七)與孟莊龍山城址的構造模式十分相似。由於特殊的低山丘陵地貌,長江中游地區的史前聚落往往居於地勢相對較高的小型自然臺地之上,相比河南地區更有利於認識B型城址的構成模式。陰湘城遺址東半部的臺地上從大溪文化早期開始有聚落存在,西側臺地上有同期聚落。大溪文化中期時曾對西側進行規劃,並挖掘壕溝形成環壕聚落。屈家嶺文化時期,築造了包含東、西兩個臺地在內的城址,平面略呈圓形,東西長580米,南北復原寬500米,城內總面積約17萬平方米,排除中部3萬平方米不曾作為居住區的低窪地帶,城內實際可利用面積有14萬平方米,其中城內西部的Ⅲ區是手工業作坊區。

李宏飛:河南史前城址的分類研究

湖北石首“走馬嶺·屯子山·蛇子嶺”(圖八)則以極為典型的例子揭示了B型城址脫胎於A型城址的歷史事實。走馬嶺城址平面呈不規則圓形,面積約8萬平方米。屯子山城址與其規模相當,形制相似,時代相同,兩者相距50米,其間有較深的壕溝,同時有“走廊”相連。蛇子嶺在走馬嶺城址南約150米,是一條東西向略呈弧形的土崗,中部和東部是人工堆築而成,西部靠近上津湖邊的部分是自然形成的土崗。“走廊”的存在表明走馬嶺和屯子山地位平等,外部的蛇子嶺則當為與上津湖一起構成的外部防禦體系。整體來看,“走馬嶺·屯子山·蛇子嶺”明顯是由2個同期A型城址組成的B型城址。

B型城址出現的根本原因應歸於史前晚期人口的高速增長。以長江中游地區為例,在早期考古學文化向大溪文化的發展過程中,人口基數小,增長速度僅每百年12。80%;由大溪文化向屈家嶺文化發展過程中,人口增長達到每百年23。33%的高速度;由屈家嶺文化向石家河文化的發展過程中,人口增長率有所減緩,但因前期的人口基數較大,每百年15。58%的增長速度仍導致石家河文化時期人口數量的空前增多。長江中游地區屈家嶺文化時期的B型城址陰湘城和“走馬嶺·屯子山·蛇子嶺”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的。常規規模聚落(包含A型城址)人口增長導致新“聚落”的孳生,這些具有血緣婚姻關係的同期“聚落”近距離分佈,並在外部築以城垣,由此構成超出常規聚落規模的B型城址。隨著人口的繼續增長,新的更大的B型城址不斷湧現。

C型城址出現於龍山晚期,是史前城址發展的第二次重大變革。就城址構成模式而言,居民社會地位的顯著分化導致了居住方式的重大調整,上層精英階層居於內城,其他階層居於城外。儘管如此,急劇的社會變革並沒有打破上層精英階層與其他階層之間牢固的婚姻血緣紐帶。古城寨尚難提供足夠材料,這裡援引殷墟的類似材料。大灰溝以內面積達70萬平方米的小屯宮殿宗廟區是上層精英階層的居住區,相當於“內城”,其他階層的眾多族邑圍繞在小屯宮殿宗廟區周圍,形成面積達30餘平方千米的“大邑商”。按照本文的分類標準,殷墟沿襲了河南地區史前末期C型城址的基本特點。殷墟西區墓地是其他階層族墓地之一,其中的中小墓頭骨有少數幾個似有某些同蒙古人種北方型別相似的特徵,如很寬的顴骨寬度,較低的顱高。而這幾個墓中,隨葬器物大多比較多,如青銅或鉛製器物等,墓葬形制也比較大,往往有棺、槨,體質人類學家據此推測這些具有蒙古人種北方型別特徵的頭骨當屬於殷王族成員。殷王族成員埋葬於西區墓地的情況表明殷墟的上層精英階層和其他階層依然在婚姻和血緣上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C型城址規模的進一步擴大也與更大範圍權力集中導致的外來人口融入有關。二里頭和殷墟是河南地區史前C型城址發展的繼續,兩處遺址更為豐富的考古資料印證了外來人口融入導致C型城址規模繼續擴大的歷史事實。發掘顯示,二里頭遺址的墓葬散見於遺址各處,一般與居住區無嚴格區分,往往與早於或晚於它的二里頭文化堆積相互打破、疊壓。同時,還常見墓葬分佈於當時的居住區或日常生活區內,如土路之間、建築的近旁、庭院內甚至房屋內。迄今尚未發現集中分佈而長期沿用的墓地。二里頭遺址是最早集聚了周邊人口的超大型中心城市,早期移民來自“眾多小規模的、彼此不相關聯的血親集團所組成,同時又受控於一個城市集合體”。有學者利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ICP-AES)等方法測定二里頭遺址的一批陶器樣品,對其主量和微量元素作了聚類和因子分析,結合XRD分析,發現二里頭遺址不同發掘區域的陶器各自聚為一類,且同一出土單位的陶片尚能聚為同一亞類。這一結果表明各個區域的出土陶器應由專用陶窯供應,由此推測二里頭遺址的不同區域聚居著不同家族或氏族,並擁有各自的製陶作坊。殷墟內年代較早的居民點出土的具有不同於本地陶器風格的包邊鬲所使用的胎土及孱和料都與山東西部的樣本接近,“如果不是透過貿易流入安陽的話,很有可能反映了3000年前的人口流動”。殷墟孝民屯居民點“部分外來的陶器多與殷墟典型陶器同出”,“從陶器風格分析,這部分陶器與同時期的山西太谷白燕、汾陽杏花村以及內蒙古自治區朱開溝文化有著許多共同之處,也有同一件器物卻表現出殷墟本地與外來異地兩地的風格特徵,顯然這些陶器是在殷墟本地製作的”。發掘者針對殷墟西區有的銅器銘文出現在兩個或多個墓區的情況認為“在殷墟西區這些墓地相依為鄰的不同的族,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密切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的來往,族與族之間的婚姻關係,或互相之間有政治性聯盟”。上述情況表明外來人口受財富和利益的驅使融入殷墟,並透過通婚的方式與本地居民融為一體,導致聚落人口不斷增加,規模不斷擴大。

根據上文論述可對河南地區史前城址的發展程序得出以下基本認識:年代相對較早的A型史前城址保持了常規聚落的規模;B型城址是史前晚期人口高速增長的產物,由若干具有血緣關係的“聚落”構成,規模不斷擴大;C型城址是在B型城址基礎上社會分化的產物,融入了外來人口,並在此基礎上導致了三代大型都邑級聚落的出現。

考古學角度的河南史前城址發展程序在古代文獻中也可找到相關記載。史前末期的社會轉型導致了龍山晚期城址構成模式的重大變革。古人生活在城址中,切身經歷了這一過程,其觀念集中體現在了《禮記·禮運》的記載中: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

可見,在“大同社會”時,社會權利掌握在公眾手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和諧的;進入“小康社會”,社會權利被少數人以家庭的形式壟斷,人們處理社會關係需要遵循禮制,“城郭體系”是社會分層在聚落形態上的顯著表現,體現了“天下為家”背景下上層精英階層和其他階層之間的分化,即《吳越春秋》提及的“築城以衛君,造郭以衛民”。上層精英階層為了維護自身既得利益,需要“城郭溝池以為固”;其他階層為上層精英階層服務,“郭”的築造實際上也是間接維護上層精英階層的利益。

借用《禮記·禮運》的詞語,B型城址構成模式可謂之城址發展的“大同模式”,C型城址構成模式可謂之城址發展的“小康模式”。“大同·小康模式”實際上是史前城址發展歷程中前後兩個階段的聚落構成模式,史前城址的發展先經歷“大同模式”後步入“小康模式”。

附記:本文深得裴安平先生指教,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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