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的年末清算時刻
2022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已經開始確認啦
哪些人可以享受?
扣除標準是什麼?
今天一文為你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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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條件
目前,納稅人可以享受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等6類專項附加扣除!
向上滑動閱覽
4種情況需修改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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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修改
2022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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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
,2022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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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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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
,即:2022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資訊填報易錯“九大提醒”
提醒①: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專案,父母雙方的扣除比例應符合政策規定標準。
相關政策: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提醒內容:
您需要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雙方填報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提醒②:夫妻雙方非婚前分別購買的住房,只能選擇一方扣除住房貸款利息。
相關政策: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確認其住房是否為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如果屬於婚後購買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果屬於婚前分別購買的,需與配偶溝通確認扣除方式。
提醒③:納稅人填報的贍養老人專案,共同扣除人的合計扣除金額要符合標準。
相關政策: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於約定分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各自填報的贍養老人扣除金額之和不超過2000元,且每人分攤額度不超過每月1000元。
提醒④:同一專項附加扣除專案,納稅人只能選擇一處扣繳義務人扣除。
相關政策:
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專案,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檢查是否存在同一專案多處扣除的情況,如果存在應當及時作廢多餘的扣除專案。
提醒⑤:納稅人與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關政策: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⑥:納稅人與其配偶不能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相關政策: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專案和扣除方式,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提醒⑦:納稅人應當確保填報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資訊準確。
相關政策:
納稅人對提交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檢查填報的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資訊是否與其身份證件上記錄的資訊保持一致。
提醒⑧:納稅人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享受扣除。
相關政策: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填報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的,應當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並檢查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時間等資訊是否與證書保持一致。
提醒⑨:納稅人填報學歷繼續教育的,應當為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相關政策: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提醒內容:
提醒納稅人接受繼續教育型別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比如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同等學歷申請學位、網路大學等可享受學歷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奮鬥了一年
年終獎就要來了!
但今年
納稅方式將發生重大變化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如下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一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簡單來說就是:
今年年底前,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並計稅。
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併計稅一種方式了。
這兩種計稅方式,到手獎金可能差上萬元!舉兩個例子告訴你:
例子1: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後,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
按單獨計稅
,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稅,年終獎到手
29100元
;
按合併計稅
,相當於年終獎扣稅6000元,到手
24000元
。
對小王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
差了5100元
。
例子2: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
按單獨計稅
,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
53490元
;
按合併計稅
,則共需繳納個稅
43080元
。
對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
相差10410元
。
總結一下,
單獨計稅適用於工資高於年終獎的員工,合併計稅則適用於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
趕緊把這個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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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馬鞍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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