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意見: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嗎?
歷史

最高法意見: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嗎?

由於法律條文表述問題,實務中對該項規定理解存在較大分歧,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的第3項與第1項、第2項相比,多出“續訂勞動合同的”這個前提條件,根據法條前後文意思應將第3項理解為:“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

【法律常識】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讀
科技

【法律常識】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讀

1、上海:用人單位可以單方終止案號為(2020)滬01民終5336號,張琴與陸遜梯卡(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中,一、二審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應當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