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原來古代人才選拔制度是這樣的

自古以來,每個朝代的人才選拔都是十分重要的。自春秋以後,我國的人才選拔制度就在高速發展中,其中最有名且持續時間最久的便是隋唐之後的科舉制。

震驚!原來古代人才選拔制度是這樣的

我國朝代人才選拔制度脈絡,從春秋以後便開始高速發展。在春秋前後,主要是以“世卿世祿制”為主,官位可進行世襲。但是由於這個制度造成了一定的階級固化,優秀的人才得不到重用,所以在戰國時期便逐漸演變為“軍功爵制度”、“養士之風”(收養門客),一個是評軍功換取爵位,另一個則是吸取身邊發現優秀的人才進行使用。

戰國末期,秦國統一,為鼓勵百姓參軍殺敵以及開闢田地,便以闢田和立軍功者賞賜官爵,以調動百姓的積極性,同時從中提拔優秀突出者。

漢代時期,漢高祖劉邦開闢了“察舉制”先河,察舉自下而上推選人才,利用的選拔方式是以薦舉為主,考試為輔。察舉制由漢高祖開闢,漢文帝逐漸規範,一直到漢武帝時才成熟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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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時期,“九品中正制”逐步完善。“九品中正制”由魏文帝曹丕於黃初元年制定,其主要是在各郡、各州設定中正官,其職權主要是評議人物,評議結果上交吏部作為選官依據。評議標準由家室(被評者的祖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所組成。雖然九品中正制擴大了選拔人才的途徑和範圍,但是其本質還是維護門閥貴族的地位。

隋朝時期,隋文帝廢除了維護門閥貴族地位的九品中正制,設“志平修謹”“清平幹濟”兩科。這便是科舉制度的雛形。一直到了隋煬帝始置進士科,因為是分科取士,所以名為“科舉”。自此,朝廷開始用公開考試的方法甄別人才高下,從而量才錄取,這是中國古代選官制度上的重大改革,為以後歷代所沿用。

震驚!原來古代人才選拔制度是這樣的

唐初唐太宗時期,在隋朝時代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科舉制度。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考試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科舉制在明朝發展到了鼎盛時期,考試內容基本以“四書五經”為準,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參照朱熹《四書章句集註》,考生想要中榜需要透過這幾個階段:院試、鄉試、會試、殿試。

第一個階段:院試(童試)

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童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個階段)只有進入學院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國子監學習或者成為科舉生員。

第二個階段:監生、科舉生源

考取生員功名的起點,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由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國子監是中國古代隋朝以後的中央宮學,為中國古代教育體系中的最高學府,又稱國子學或國子寺)

第三個階段:鄉試

鄉試是有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可參與鄉試,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

第四個階段:會試

會試是有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乾隆時改為三月,考中的稱為貢士,俗稱出貢,第一名稱會元。

第五個階段:殿試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貢士在殿試中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三甲賜進士出身,一、二、三甲通稱為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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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在我國實行了約1300年,該制度從隋朝開始實行,直至清光緒卅(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成為世界延續時間最長的選拔人才辦法,對中國在內的漢文化圈諸多國家以及西歐國家啟蒙影響深遠,科舉制度極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徹底到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讓部分社會中下層有能力的讀書人進入社會上層,同時為後世提供了極大的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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