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管拎起擺攤老人將其摔地上: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都難

9月15日 一段發生在南通開發區的城管執法影片在網上瘋傳。影片上顯示,在今日上午5點多的時候,3名城管與一名老太太起了爭執,其間甚至將老太太推搡、甩翻在地,引發網友們的強烈憤慨。 一邊是老太,一邊是成年男子,兩者力量對比,刺痛了社會的敏感神經,許多網友不禁感慨:又是城管,又是暴力執法?從現場附近監控拍下的影片來看,整個過程時間並不長。不過看到高大威猛的城管,對年邁無力的老人家下手,特別是老人被甩摔騰空翻重重落地,想掙扎爬起來未果的鏡頭,讓觀者義憤填膺、強烈憤慨。

固然,老人家不能隨意擺攤。不僅影響到交通秩序,而且對於城市管理及形象確實有影響。 但另一方面,城管發現了老人家的擺攤行為不對,應該可以好言相勸,文明執法。 在眾人看著之下,城管將老人甩摔騰空翻重重落地。老人做的的確不對,但尚不至於被如此暴力對待。 最新訊息! 據記者聯絡小海街道瞭解到:涉事城管目前已停職,同時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南通城管拎起擺攤老人將其摔地上: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都難

一個零字,說明老人的身體瘦弱,這個動作從現場動圖也能看得出來。目前還不知道老人的傷勢如何,能肯定的是涉事城管的具體身份和此事的真實性。即便是老人擺攤的地方不對,佔用了公共資源,擾亂了正常的經營秩序,相關人員執法時也該採取較為溫和的方式,老人坐在了工作車輛上阻止,將其拉下就可以了。如果碰到有些人因此碰瓷,可以當場告知其法律後果,情節嚴重者,當然可以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可是像此事中的城管這樣,不計後果地將老人摔在地上,在主觀上講,至少是放任了對老人傷害後果的發生,這種履職的手段,已經違背了初衷,涉嫌違法甚至是犯罪。

老人受傷的話需要承擔責任,但這個責任不完全由他承擔,城管局也要承擔一部分。 這也是城管暴力執法,老人可能不聽勸,好幾次了,城管執法人員就動怒了。 古人都說,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所以才有先禮後兵這一說。能用說教解決的問題,儘量不動手解決。靠說解決不了的問題,那就必須用武力解決。但不管如何,不該暴力執法,特別是把老人從車上扔下去。

摔老人真的不應該,是很粗暴,該懲戒一定要懲戒,該處分要處分。但是大家一定也要理解城管工作的難度,很多商販不管年齡大小,都是在街上打游擊,甚至有建群通報情況,城管來了推車就跑走。城管走了再來。

看到有人說擺攤怎麼了?窮人都沒有生存的權利嗎?你要是真住在擺攤附近你就明白了。我之前住的地方走個路都困難,別說開車了。攤販能把馬路佔嚴實,都無法透過,撤完攤子後,馬路上一路用過的紙和油汙,一個夏天都是那種味道,晚吆喝的,打架的,吵的人神經都衰弱了。所以大家不能用情緒來對待這個問題。

南通城管拎起擺攤老人將其摔地上: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都難

比如我們看到那些撿破爛的人,其實很多家庭情況都還可以,但是老一輩人節省慣了,就想找個事做,每天撿破爛。很多人看到覺得老人真可憐,為了生活努力的活著。結果撿回去的破爛堆在安全通道,蟑螂到處爬,一股味道,物業很無奈,清理一下,老人跟物業對罵對吵,下次照樣繼續,家裡人管不住,警察又不管,鄰居深受其害(我正經歷的)。

這件事情城管確實處理的很粗暴,必須依法依規處理,該擔責任擔責任。但是國家依然成立城市管理委員會,那就說明肯定是需要的,並且是必須的。我說這些只是也希望大家能換位想一下,影片確實很氣憤,但是也不能因此去攻擊所有城管人員,他們也很辛苦。只希望我們的執法人員嚴格執法的同時又有溫度。

同時對於無良媒體這點我是深有體會。我初中時,有一個學習的同學很劣性,怎麼都不寫作業。然後被老師叫到辦公室,連最基礎的勾股定理都不會,讓他把定理抄100遍。他頓時氣了,說老師打了他16巴掌,老師摸都沒摸一下,那個人突然倒在地上,說被打了,讓他姐姐叫了當地新聞記者來,說打了16巴掌,暈倒不起。結果當天晚上果真上新聞了,XXX校學生被老師打16巴掌,倒地不起。還叫了救護車過來,檢查什麼事都沒有,死賴著說老師打了他。學校落後,也沒攝像頭。結果採訪校長兩個小時。

最後就在電視上播了半分鐘左右的校長採訪記錄。這半分鐘就剪輯了校長說以後會加強監管啥的。之前校長對於此事的解釋分秒未播。這是我初中學校經歷的。當今社會下,真的存在很多這樣無理的人。同時,又有很多新聞平臺,為了博取關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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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可能看了新聞的表面播報後,覺得很氣氛,又或者是同情。因為,絕大部分人,不會去想,不用腦子去思考這件事,快速對這件事評價,大部分人不會探究這個事情的背後的真相是什麼,人只對新奇的事感興趣。同樣的,作為一個媒體,就應該將事件最真實的一面播報出來,而不是成為博取眼球的焦點。

看到廣大的新聞媒體,你可以試著去微博搜一搜。很多新聞的記者,都沒有將事情真正的一相播報出來,都是為了博取眼球,而不擇手段。也有一部分,也是為了博取眼球,曝光以後會危害到某人的美好生活,在加上很多網友的轉發,導致某人難以生活。也有很多標題黨,甚至只放其中一段眾人皆唾的影片,來博取眼球。

最後:我想知道,一個擺攤的老人,在秤砣被執法人員搶走以後,乞求式的拽著執法人員希望他歸還秤砣的行為能被叫做不是善茬?迫於無奈坐上執法人員後備箱希望歸還秤砣的行為能被叫做不是善茬?她坐上車的時候跟前些年在市政府門口坐著討要工資的農民工有什麼區別??? 她不過是想掙點零錢為了生計,不偷不搶,何至於此,何至於此啊?被拎起來爆摔?不給秤砣可以理解,一個瘦到可以被人一隻手拎起來的老人,究竟是犯了什麼錯,要被這樣扔飛?她要是有個幾百的退休金,至於為了個幾十塊的秤砣去求人? 最讓我無語的是,這名執法人員現在只是停職,所以這樣都不算故意傷害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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